哪些人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02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标准每年变动,如2014年城市低保标准:景洪市为457元/月、勐海县和勐腊县为43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全州为2282元/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农村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