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6-25

全州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一、办理对象

西双版纳州州级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

二、办理条件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州民政局申请变更。

三、所需材料

(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 原件() ]
(2)
会议纪要 [ 原件() 复印件1 ]
(3)
登记证书正、副本 [ 原件() 复印件1 ]
(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 复印件1 ]
(5)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 [原件()]
(6)
《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 [ 原件() ]

四、办理流程

申请→初步审查→受理→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下达许可决定书→办理结束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六、办事窗口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七、服务地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么龙路9

八、联系电话

06912146462

九、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十、公交路线

2路汽车,大曼么站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主管部门

西双版纳州州民政局

十三、受理机构

西双版纳州州民政局

十四、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