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30


苏习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联动机制,发动群众,保护野外生态资源的提案》(第5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随着国家对生态保护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全社会保护共识的形成,西双版纳州作为生态资源富集地区,动植物资源享誉全国,如何更好的保护好这片热带雨林,是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近年来,生态保护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取得了长足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关于由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国土、林业、公安、渔政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执法组的问题答复。

组建一个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是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的创新举措,但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均有各自所承担的执法领域和执法任务,要实现生态保护执法领域横向整合,还面临以下问题:一是会出现因人员抽调而削弱各自执法领域内的主责主业,造成各部门执法工作的去中心化问题,导致各自执法部门在本领域内的处置力下降;二是联合执法组涉及多个部门,工作开展经费及装备保障问题难以统筹解决。

虽然在联合执法组的建立上还存在一定的技术性难题,但在生态保护领域形成执法合力,既是今后发展的趋势,也是当前相关各部门积极探索和重点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相继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西双版纳州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西双版纳州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衔接程序、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纵向衔接通道。

下一步,各部门将以提案的核心目标导向,探索建立各行政执法部门间的横向协作机制,加强在执法工作中的信息互通,在部门间相关联的领域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使各部门在严格履行好各自执法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消除在各自执法界线外因协作机制不完善所形成的执法空挡。

二、关于搭建监管平台APP,面向社会服务,提供非法活动信息上传(如照片、人员地点等)、处理进度、处理结果、公示等服务的问题答复。

搭建监管APP需要严谨的功能规划及实用性设计,同时落实相应的制作费用以及日常运行维护费也是实施该项目的关键前提,州林草局将与提案所涉及的部门就APP的运用与执法需求的融合进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并会商经费保障的来源渠道。同时各部门也将基于现有的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公安110报警平台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公众号、门户网站及监督电话等现有反映信息渠道,确保线索信息能够高效反馈。

三、关于制定具体奖励措施,对于提供有用信息的,查实的分别给予一定的金额奖励的答复。

经与州财政局对接获知,由于一般行政单位无编制举报奖励资金预算的政策依据,因此无法提供相关的线索奖励。

四、关于对提供的违法信息,联合执法组可联系公安进行人脸识别查证以及到发生地派出所查证后进行执法处理,并在媒体发布进行警示的问题答复。

因派出所为公安机关,并不具有除治安处罚法以外的行政执法权,因此线索发生地的派出所无法介入一般行政案件的调查。在现行工作机制中,各执法部门如发现属于本部门管辖以外的行政违法行为,将根据违法类型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如行为已涉嫌犯罪,则根据相关领域的行刑衔接机制,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的环食药侦部门进行查处。

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生态保护领域的相关执法部门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发生在生态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开展以案释法,提升执法的社会效果。

    感谢您对我州野外生态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98  

(联系人及电话:陈昊,1398811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