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21

                                                  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次会议

111号提案的答复

 

张忠员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州印度野牛保护提案》(第111)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野生印度野牛进行一次详细调查的建议

根据《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原则与方法》《云南省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规划纲要》和《云南省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紧急行动计划》文件指导,积极开展鼷鹿、印度野牛、蓝果树等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工作,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进行了印度野牛种群数量分布综合调查同时,2022年还申报了《云南肉豆蔻调查与野外回归项目》、《西双版纳州印度野牛现状调查项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项目、申请资金,对西双版纳州境内的野生印度野牛进行一次详细的调查、编制相应的保护规划。

二、关于建立印度野牛保护小区的建议

1958建立了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62万亩1991建立了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0万亩随后在全面加强现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同时,提出并全面完成了4185工程保护区建设,划定州级保护区2103.25万亩、县(市)级保护区3111.26万亩和保护小区36.35万亩,各类保护区总面积达622.8万亩,相比上世纪80年代362万亩增加了73%为亚洲象、印度野牛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提供了栖息繁衍的场所。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各类保护区的建设管理,积极调查、研究、探索,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6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十条规定积极申请建设自然保护区

三、关于成立印度野牛保护部门的建议

为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生态环境,于1987年建立了相应的保护区管理机构(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并在勐养、勐仑、勐腊、尚勇、曼稿设立了5个子保护区管护所,同时为开展保护区的科学研究与生态旅游,设立了科研所、生态旅游管理所。1996年,为进一步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州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林草部门成立了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站。林草部门与自然保护区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相辅相成共同服务西双版纳州的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开创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建立了首个亚洲象种源繁育基地。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以更高的视野和层次,编制更大区域(跨区域,联通国内国外)、更加科学长远的保护管理规划,从法律法规和政策上允许在保护区亚洲象、印度野牛等重点野生动物原生地进行栖息地修复,制定栖息地修复技术规程,强化对栖息地数量和质量的拓展提升,切实保障亚洲象、印度野牛等野生动物的种群质量持续提升种群数量科学合理,达到和谐共生的目标。

四、关于加强宣传的建议

我们借助各类信息化平台深化“五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挂图、宣传展板公众号推送、LED屏滚动播放宣传片、标语等方式确保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安全防范等知识进景区、进社区、进学校、进村寨、进家庭;同时利用特殊节日如:3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6月安全生产月、4月爱鸟周、1229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进行宣传及信息推送;成立了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教育基地依托亚洲象博物馆、亚洲象繁育中心、野象谷蝴蝶园、望天树热带雨林科普馆、望天树林奈试验室、科普森林栈道、兰花展示等展馆和实物展示向公众宣传介绍自然资源保护知识,丰富公众对自然和野生动植物认知。2022年共开展相关宣传1300余次,累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5万余份、悬挂横幅等100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40余万人次。

五、关于加强联合执法的建议

各县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了统一指挥、联勤联动和信息互通的巡护、监测机制,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集体林和边境沿线等区域进行“划片分包”的网格化管理在各林区路口设置卡点全面清除兽夹、猎套、鸟网等非法猎捕工具做好野外巡查巡护实时掌控林区人员出入动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以及非法猎捕、运输、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非正常死亡等情况;同时积极联合林草、保护区、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稽查巡护、武装巡护、专项巡护,清理野外猎具,切实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安全。2022年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1.6万人次,车辆7303辆次,对3247条样线进行监测、巡护,共计9.3万公里,报送的监测信息1.09万条,设立哨卡166个,排查车辆1.32万辆次,人员2.23万人次。

六、关于加强跨境联合保护机制的建议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9129日与老挝南塔省农林厅签2010—2012中老联合保护区域合作备忘以来,双方共举办13次交流年会,共同在中老边境划定面积300万亩“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区域”构建了中老边境绿色生态长廊,促进了联合保护区域内的物种交流与繁衍,筑牢了中老边境生态安全屏障;同时公安机关于2005年与老方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丰沙里省、南塔省、波乔省、乌多姆赛省公安厅警务合作协议》,共同打击破坏偷猎亚洲象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案件。

感谢您对印度野牛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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