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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25
对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张林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林转建”指标助推景洪市农垦改革发展的建议》(第15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2年,林地定额(林地指标)由省林草局统筹,实行先报先得。州林草局将做好办理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县市、景洪农垦尽快组件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同时,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我州的橡胶地(包括农垦橡胶园地在内)、茶园、果园等基本上被归类为园地,该部分土地,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为非林地后,无需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综上所述,农垦项目建设不受限于林地指标。
为方便群众办事,节约办事成本,州林草局实现了从线下办理到全程网办、零跑腿,用地单位可通过登陆云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州林草局按照部门职责职能和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权限,积极做好审核审批服务,压缩办理时限,承诺8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补件、缴纳植被恢复费等特殊环节时间)。
感谢您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对西双版纳林草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孔树芳,0691—2129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