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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20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70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0.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11.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林草部门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扣“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一城两区”建设的发展定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切实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全面深化林业草原改革,不断增强基础保障能力,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严格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持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持续不断开展打击种茶毁林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惩处各类破坏林草湿违法违规行为;抓好草原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非法开垦、非法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加强湿地保护,强化湿地生态监测工作;持续做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与拯救相关工作。
2.全力推进林长制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新机制,强化体制机制运用,促进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3.做好亚洲象保护工作。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国家、省级部门开展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继续推进亚洲象保护栖息地、临时管控区建设和亚洲象救助繁育中心改扩建项目和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
4.加大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开展好热带雨林保护、修复、回归“三大行动”及城乡绿美行动,抓好营造林、陡坡地生态治理、防护林建设、森林抚育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积极推进绿美三年行动和生物多样性进城市、进街道、进社区工作,推动乡村、城镇绿化美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5.稳步发展林草产业。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充分利用西双版纳地域及资源、水热等条件优势,积极推广林药、林菌、林草等种植产业,科学引导林下养殖产业,加快发展森林康养产业,配合做好七个产业专班相关工作,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逐步提升林草产业总产值。
6.全力做好全州项目林地要素保障服务。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事项工作,提升审核审批效率和质量,为做好我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提质增效,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尽快落地做好了林地要素保障。
7.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跟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工作,抓好涉林草问题的督导、整改及销号工作。
8.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突出抓好支部建设、党风廉政、作风纪律、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及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素质,树立林草部门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所属单位5个(不含本级),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加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牌子);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长制事务中心;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
5.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加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牌子);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长制事务中心;
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
6.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年末其他人员15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9752559.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50859.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0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088403.45元,增长19.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088392.11元,增长19.6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11.34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是因为项目支出收入增加;2.其他收入增加是因为收到税务局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9770131.77元。其中:基本支出26125761.46元,占总支出的32.75%;项目支出53644370.31元,占总支出的67.2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107664.83元,增长19.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4199.13元,下降1.67%;项目支出增加13551863.96元,增长33.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奉行厉行节约政策,压减基本支出;本年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116488.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743695.15元,占基本支出的94.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72793.59元,占基本支出的5.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644370.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经费497000.00元;2.遗属补助专项经费24288.00元,3.森林防火能力建设1495600.00元;4.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资源保护及天然林核实业务补助)资金1023590.61元;5.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8448000.00元;6.天保工程管护费5881297.87元;7.2023年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奖补项目专项经费875000.00元;8.抽调工作人员住宿经费10000.00元;9.造林补助1999999.70元;10.退耕还林经费补助338760.00元;11.森林植被恢复费5935560.90元;12.义务植树活动及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苗木储备191536.10元;13.结转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管护)项目16647.13元;14.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的划定390000.00元;15.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600000.00元;1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90820.00元;17.省级森林防火经费586880.00元;18.森林防火防控能力(水泵)建设项目746880.00元;19.省级林业(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23700000.00元;20.林草湿综合监测补助533010.00元;21.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195500.00元;22.森林资源保护及天然林核实业务补助64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50859.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13088392.11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620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主要是用于:①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养老、职业年金、工伤、生育)费用的缴纳;②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4347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91726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0%。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及天然林保护工作;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7938388.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1%。主要用于①退耕还林工作;②森林植被恢复工作;③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苗木储备工作;④林业改革发展(造林补助)工作;⑤森林管护工作;⑥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的划定工作;⑦购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⑧森林防火、防控能力(水泵)建设工作;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⑩林草湿综合监测等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130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5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工作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000.00元,决算为351500.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元,决算为329638.9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78%,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2186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2%,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8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1500.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元,决算为329638.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218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州林草局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未购置公务用车;本年无因公出国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758.95元,增长3.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638.95元,增长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20.00元,增长5.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单位间加强交流沟通,较上年增加了工作往来。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年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动植物保护、生态修复治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林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动植物保护、生态修复治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林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本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2793.59元,比上年增加25043.43元,增长1.86%,单位行政人员增加,相应的基本运行费用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燃油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产生的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3497962.09元,其中,流动资产2094782.68元,固定资产9614649.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424069.00元,无形资产50751.00元(净值),其他资产313710.1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80296.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89344.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25380.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09375.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98365.9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17638.9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75380.5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75380.5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7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