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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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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0.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11.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科)。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所属单位5个。其中:参公单位1个,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技术服务中心;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长制事务中心;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4.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局将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维护好西南边境生态屏障安全。
1.继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一是持续推进林长制,促进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二是开展好2023年森林督查后续违法问题的查处整改及2024年森林督查工作,适时启动我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持续巩固种茶毁林专项整治成效,抓好2024年度林草湿生态监测管理工作,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三是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继续配合推进“两园建设”,跟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批复及应用。积极启动全州农地天然林底数调查,加强对农地天然林的政策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强化农地天然林保护。四是进一步加强灾害防控工作。五是加强对县市林草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和完善保护区执法架构。
2.持续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建立专项行动长效机制,持续查处、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交易、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清理整治非法交易、运输、使用兽夹兽套等猎捕工具行为,切实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二是强化亚洲象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持续做好亚洲象实时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对频繁肇事的亚洲象及时做好种群调控工作。三是做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采购,督促承保公司及时做好野生动物肇事理赔工作。四是持续推进古茶树(园)资源保护。
3.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实施2.1万亩国家珍稀林木培育项目,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和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不低于0.7万亩的耕地占补平衡及不低于0.5万亩的村庄绿化美化项目和500亩林草融合项目。全力推进勐腊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争取完成VCS碳汇项目第二个计入期交易和兑现工作。
4.大力发展林草产业发展。继续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持续做好澳洲坚果、林药、林菌、林菜等产业发展,积极做好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及省、国家龙头企业申报。加强国有林场管理和涉林草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统筹发挥林草部门职能做好做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行业帮扶和定点帮扶。
5.持续做好林草保障服务。做好全州重大项目林地要素保障工作。积极向省和国家林草局争取项目及资金,保障全州林草事业改革和发展取得新的突破。认真做好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苗木质量检验和检疫,有效保障辖区造林用苗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名,其中:行政编制 22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58名。在职实有7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7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80.61万元,下降18.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1.单位其他收入减少;2.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78.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78.4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480.61万元,下降18.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1.单位其他收入减少;2.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78.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7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78万元,增长8.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在职实有人数与上年对比增加1人,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增加;2.职工社保等基数增长,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08.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万元,下降0.5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遗属补助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3.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8.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9.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9.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642.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8万元,主要用于专用线路租用费支出。
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597.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60.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州本级专项资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7.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3.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47.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应急经费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3.3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防控,引导民众积极参与森林火灾保险,提高全州火灾保险覆盖面,更好防控火灾。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27.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万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38次,共计接待293人次。
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文件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单位公务接待预算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37.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重点项目4个,涉及金额350.33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州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早期火情的处理,林草专业(半专业)队伍的建设,按年度及时购置防火物资,确保进入下一轮防火期完成采购入库工作;全面提升我州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全州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管护数2466.86万亩;县级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重点林区火情监测覆盖率达85%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27.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完善责任体系、落实经费保障、周密部署检查、深入宣传培训、实施依法治火、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物资储备、科学处置火灾、建立问责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林农、群众的森林防扑火意识及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我州在处置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2024年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州本级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6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业务。为进一步调动当地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为了保护当地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生态平衡,预计每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付工作,用于保障全州120余万和辖区内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本项目仅指州本级配套资金60.00万元。
(四)(对下)2024年森林火灾保险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43.33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财政保费补贴支持的手段,采取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模式,引导保险公司、林权所有者积极主动参与森林火灾保险,着力提高全州森林火灾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科学规范、责权明晰、运转高效、保障合理、易于施行的森林火灾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现生态得保护、林业经营者得实惠、政府得民心、森林防火和保险多赢发展。全州公益林投保面积1317万亩,商品林投保面积145.08万亩,实现综合投保率达7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04.57万元,比上年增加11.11万元,增长11.89%,增加的原因是:1.职工缴费基数增加;2.租赁费增加;3.本年预算行政在职职工与上年对比增加1人,其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37.3 万元,比上年增加2.46万元,增长7.06%,增加的原因是:本年预算事业在职职工43人与上年对比增加2人,其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34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9.48万元,固定资产961.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42.41万元,无形资产5.08万元,其他资产31.3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7.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8.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7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