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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25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70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五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六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七是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八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九是指导自然资源公安工作。
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十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是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生态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全面推行林长制。一是筹备召开西双版纳州2022年林长制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发布西双版纳州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令》,建立林长制州级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工作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建立院地合作、“林长+森林警长”、“林长+检察长”等配套制度,推动运用科学思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分析解决林长制领域相关问题。截至目前,全州各级林长共开展巡林15565人次,实现林长挂联及巡林全覆盖。已按照省级部署安排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省级对我州的林长制考核任务。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是完成进一步巩固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工作,查处案件60起(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58起),打击处理63人(刑事案件2人、行政案件61人),查处面积18.0032公顷,处罚金额18.41万元,收回林地面积26.61公顷,植被恢复35.85公顷。二是认真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始终坚持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凭证采伐相关制度,确保实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有效结合。全州共办理各类林木采伐许可证7788份、活立木蓄积108.3931万立方米,面积8145公顷,有力保证了全州社会、经济发展对木材的需求。三是扎实推进森林督查查处整改工作,2021年森林督查存在疑似违法违规行为细斑518个,面积208.5264公顷,所有疑似违法图斑均已经全部完成查处整改工作;2022年森林督查存在疑似违法违规行为细斑316个,面积102公顷,目前正在推进违法细斑的查处整改工作,计划于2023年6月完成并上报省级工作成果。四是有序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2022年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草局统一部署安排,对我州下达一期图斑1915个,二期图斑887个,现已完成各县市数据成果汇总、核实并上报省级审核。五是建立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工作机制。2022年根据省级部署,下达一期监测图斑1248个,共投入核查力量2070人次,核查面积740.8493公顷,图斑核查率100%,涉及违法图斑161个,案件总数81起,不予立案17起。目前,一期图斑立行政案件75起,刑事立案6起,相关查处整改工作仍在推进中。下达二期监测图斑共计482个(林地423个、草地55个、湿地4个),已完成图斑的外业核实及内业数据资料整理及审核工作,现通过了省级初查,相关成果材料已上报省林草局。六是开展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森林草原及违法行为百日攻坚工作,全州涉林案件共计3852起,查处整改均到位2109起,无需查处或不是案件1743起,综合查处整改到位率100%。
(3)有效提升灾害防控能力。一是不断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2022年,全州共接收到卫星热点2个,经核实为境外火源和农事用火,做到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无林木损失,无人员伤亡。二是加强森林草原病虫害监测,组织完成了全州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2022年,未发生大面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成灾率为0。三是认真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强化对林区基础设施防汛、防震、林草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等内容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常态化督查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加强亚洲象保护工作,缓解人象冲突。一是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有序推进,及时组建工作专班,积极配合国家、省林草局开展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目前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方案已上报至国家林草局。二是加强亚洲象栖息地修复,在维护原建立的9629亩亚洲象食源地的基础上,继续建设亚洲象食源地约2000亩。三是持续做好亚洲象保护工程建设,景洪市景讷乡亚洲象保护项目(6000万元)防护围栏建设已基本完成;在勐海县实施的亚洲象保护项目(1000万元)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省级下达勐海县管控区二期建设资金(1200万元)已完成立项招标。四是持续做好亚洲象监测、预警、防控工作。五是持续做好亚洲象应急处置工作,建立了州(市)、县(市、区)、乡(镇)、村委会4级亚洲象肇事防范工作专班,实施24小时跟踪监测和预警,统筹做好亚洲象监测预警、防控值守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投入250万元组建专业护象队伍,聘请专业亚洲象监测人员组成集亚洲象监测、预警、防控于一体的专业队伍,开展亚洲象日常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让群众提前预判、主动避象,努力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共开展监测预警7321次、出动车辆10629辆次、出动无人机13179架次、发布监测预警信息7321条,开展亚洲象应急处置工作23次,成功避免“人象冲突”案件230余起,成功拯救约230余人次生命。六是持续做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投入3000万元购买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将玉米、水稻、甘蔗等农作物的理赔标准提高至上年度的70%以上。目前共完成案件理赔11728件、赔付2141万元。
(2)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做好野外巡护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共计出动人员3.57万人次,巡护里程共计21.23万公里,报送的监测信息2.42万条,设立哨卡312个,排查车辆2.44万辆次,人员3.97万人次。二是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2022年捕捉调控肇事严重的亚洲象3头,协助普洱市在澜沧县境内救助野生亚洲象1头。三是开展古茶树(园)保护管理区区划工作,截止目前,景洪市、勐腊县区划成果已上报省林草局。四是有序推进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各县市林草局、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正有序推进中。五是扎实开展2022年清夹清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全面清查非法交易、运输、使用猎捕工具行为,取缔利用猎捕工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况。六是推进极小种群保护工程,加强极小种群保护力度,通过建立印度野牛保护小区、云南蓝果树野外回归等工作加强对极小种群野生动物保护,积极申报云南肉豆蔻调查与野外回归等极小种群保护项目。七是高质量配合做好COP15第二阶段极小种群边会,与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联合编制了《生物多样性—带您领略西双版纳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兰科植物之美》兰科植物科普知识宣传材料,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印发《西双版纳州禁止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的通告》,剪辑亚洲象渡江宣传短视频—《你不知道的亚洲象小技能—游泳》,通过“西双版纳发布”、州林草局等公众号平台进行推广宣传,公布我州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和保护率,做到“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
(3)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一是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通过整合优化,构建更加合理的全州自然保护地结构,目前已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并已上报至国家林草局。二是完成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目前优化预案和报告现已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是推进特有珍稀物种保护小区和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基本完成大卡州级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建设,启动了景讷乡野生香茅草种质资源保护小区建设,建成野象谷和望天树2个自然教育基地。四是持续巩固提升跨境联合保护工作,已同老挝对接交换了双方各自增划100万亩的初步意向。五是不断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了第26个“世界湿地日”等湿地保护主题宣传等活动,完成了2022年湿地疑似变化图斑核查、补充完善湿地监测小斑因子和湿地样地监测工作。六是开展罗梭江鱼类州级自然保护区增殖放流工作,放生大鳍鱼、丝尾鳠、双孔鱼等珍稀鱼类11万尾。
3.加快生态提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一是认真推进国家营造林项目建设。2022年营造林项目计划任务11.3万亩(其中:国家营造林项目5.3万亩,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项目6万亩)。国家营造林项目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在推进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过程中,克服无资金、无项目给予支持的困难,通过示范宣传引导和动员,完成了6万亩年度建设任务。二是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通过“州级义务植树示范活动”、“州级绿美行动植树示范活动”等示范活动,有效地推进生物多样性进城市、进街道、进社区和“绿美行动”。2022年度全州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100%,义务植树273万株。完成“互联网+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建设,有效解决城镇居民找不到地块种树的问题,建立群众以资代劳义务植树平台。三是持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持续加强对1669.62万亩森林管护;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通过省级验收,合格率100%;认真开展天然林核实工作,核实天然起源小班179121个,面积98.9203万公顷,积极推进以县为单位的统一管护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公益林结构,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已经省林草局上报国家林草局。四是完成国土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全州共涉及调查图斑17167个,总面积52.7万亩,目前,成果已上报省林草局审核。五是积极推进草原生态治理项目,完成1800亩亚洲象饲料草基地建设。
4.稳步发展林草产业。一是加快实现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草拟了《西双版纳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现已报送州人民政府。二是积极支持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目前,全州坚果类产业面积18.6万亩(其中澳洲坚果17.9万亩,核桃0.7万亩),较上年增加1.1万亩。全力扶持州内企业开展澳洲坚果初加工,提升地方产品的质量和市场占有率,进而间接增加农户的收益,为省级林草龙头企业——绿野集团西双版纳松哥实业有限公司争取到全省第三批澳洲坚果初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补助100万元;为景洪市边境小康村景哈乡戈牛村委会争取到全省第五批坚果初加工生产线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三是积极发展以砂仁为代表的林下中药材种植18.26万亩,林下种植牛肝菌、竹荪、黑皮鸡枞等1000余亩。四是实施林草融合试验示范项目取得初步成效,探索出橡胶林下种植巨菌草、象草的新模式。五是主动服务好涉林企业,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各级龙头企业及森林康养项目,云南绿野集团已通过国家级重点林草龙头企业资格评审,年内已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人家1个、“中国森林体验基地”1个、“中国慢生活休闲体验区、村(镇)”2个。
5.不断提升林草保障服务能力。一是全力做好全州重大项目林地要素保障服务,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七条措施》,成立工作专班,主动提前介入光伏项目选址、野象谷景区创建5A级景区等项目,并深入一线开展建设项目林地要素保障专题调研工作。二是不断提高科研保障能力,与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植物园、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等大专院校保持长期合作,为西双版纳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亚洲象、印度野牛等野生动物的研究、保护与成果运用等方面提供科研保障。三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对全州林业和草原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执法内容及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分析,统一规范了法律文书和卷宗编写标准,完善了执法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保护区保护区林草行政执法新模式,完成了对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属站所、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林草行政执法委托工作,有效弥补我州自然保护区因森林公安不再承担林业行政执法所形成的执法空挡,进一步激活和调动保护区执法潜力。
6.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持续开展生态扶贫,完成2018年第三批400万元和2020年第二批60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发放;进一步加强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聘用工作,完成2022年中央及省级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共计聘用682名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二是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依靠林草政策帮扶定点村实施种草项目;深入实地落实定点帮扶工作,2022年累计投入资金14.7万元;邀请高等院校专家深入村寨进行坚果种植、养蜂等知识讲座和现地指导。三是认真落实各项涉林惠民惠农政策,做好惠民“一卡通”专项整治,抓好林草部门涉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和问题整改落实,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完成社保卡人员信息比对、“一卡通”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工作,林草部门生态护林员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均完成上线工作。
7.自身建设取得成效。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各类政治理论学习20余次。二是抓实组织建设,实现党建质量有效提升。层层压实局党组、局直属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联动”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真正把党建责任立起来、严起来、落下去。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工作提质增效,把“对标先进 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要求与年度林草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开创林草事业发展新局面。三是落实“一岗双责”,重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及时分析研判处置亚洲象舆情防控、森林防火舆情防控、自然保护地等舆情隐患,年内未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林舆情事件。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厚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林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紧扣以案促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林草事业发展注入生机活力。深入推进参公事业单机构改革等工作,成立了参公管理的西双版纳州森林病虫防御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和西双版纳州林长制事务中心、西双版纳州林业技术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完成2022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事业人员15人;成功招聘西双版纳州亚洲象保护管理中心亚洲象救助繁育监测岗1名急需人才;完成申报2022年云南省高级工程师评审和2022年全州林草系统45人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把关审核。六是推进抓党建促基层治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工作,轮换4名干部到勐腊县易武镇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选派了4批24名干部参加了勐腊县易武镇强边固防突击队,安排700余人次到网格责任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排查、值班值守等工作,组织1200余人次志愿者配合网格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核酸检测。七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保密、信访、档案、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加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牌子);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长制事务中心;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
5.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加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牌子);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长制事务中心;
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
6.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6,664,155.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62,466.9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88.66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较上年69,983,493.43元,减少3,319,337.83元,下降4.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的69,977,609.37元减少3,315,142.43元,下降4.74%;其他收入较上年的5,884.06元减少4,195.40元,下降71.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是因为项目支出收入减少;2.其他收入减少是因为收到税务局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6,662,466.94元,其中:基本支出26,569,960.59元,占总支出的39.86%;项目支出40,092,506.35元,占总支出的60.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较上年的69,977,609.37元,减少3,315,142.43元,下降4.74%。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的16,105,149.40元,增加10,464,811.19元,增长64.98%;项目支出较上年的53,872,459.97元,减少13,779,953.62元,下降25.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均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69,960.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222,210.43元,占基本支出的94.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7,750.16元,占基本支出的5.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92,506.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6,494.2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支出780,000.00元;2.森林管护和天保工程管护支出4,076,335.35元;3.购买2022年度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支出28,200,000.00元;4.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支出2,999,000.00元;5.北移亚洲象防范差旅费支出20,274.00元;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支出99,985.00元;7.西双版纳州雨林保护修复回归三大行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479,720.00元;8.森林防灭火经费977,368.00元;9.新调配办公用房维修(护)经费210,000.00元;10.租赁机关办公写字楼经费1,214,784.00元;11.其他资金为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62,466.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较上年的69,977,609.37元,减少3,315,142.43元,下降4.7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年中正常晋职晋级等调待因素,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增,且本年非参公事业人员新招录5人,相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9,600,000.00元,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均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3,93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是①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养老、职业年金、工伤、生育)费用的缴纳;②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5,09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的缴纳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298,57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草原生态修复等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8,349,83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3%。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所需的基本支出及完成森林资源管理、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任务必须的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1,0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3,9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工作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0,7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74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7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0,7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州林草局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40,742.00元,较上年决算数366,457.69元减少25,715.69元,下降7.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320,000.00元,较上年决算数331,412.69元减少11,412.69元,下降3.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20,742.00元,较上年35,045.00元减少14,303.00元,下降40.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林草局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因全州购车指标不足,因此当年未形成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动植物保护、生态修复治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林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动植物保护、生态修复治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林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7,750.16元,较上年的1,358,866.90元减少11,116.74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相应的基本运行费用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燃油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产生的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8,208,373.53元,其中,流动资产4,021,005.51元,固定资产15,517,169.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8,150,169.00元,无形资产210,001.00元,其他资产310,028.2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56,809.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14,763.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43.63平方米,账面原值3,862,495.7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47,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84,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47,8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西编发〔2022〕37号):1.将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合并设立为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加挂州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牌子。2.单独设立州林业技术服务中心,州林长制事务中心不再加挂州林业技术服务中心牌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