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窗口>>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3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7000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9.指导自然资源公安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 9 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科)。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5个。其中:参公单位1个,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技术服务中心;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长制事务中心;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4.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林草部门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扣“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一城两区”建设的发展定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切实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全面深化林业草原改革,不断增强基础保障能力,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严格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持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持续不断开展打击种茶毁林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惩处各类破坏林草湿违法违规行为;抓好草原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非法开垦、非法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加强湿地保护,强化湿地生态监测工作;持续做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与拯救相关工作。
2.全力推进林长制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新机制,强化体制机制运用,促进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3.做好亚洲象保护工作。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国家、省级部门开展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继续推进亚洲象保护栖息地、临时管控区建设和亚洲象救助繁育中心改扩建项目和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
4.加大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开展好热带雨林保护、修复、回归“三大行动”及城乡绿美行动,抓好营造林、陡坡地生态治理、防护林建设、森林抚育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积极推进绿美三年行动和生物多样性进城市、进街道、进社区工作,推动乡村、城镇绿化美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5.稳步发展林草产业。强化科技支撑,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充分利用西双版纳地域及资源、水热等条件优势,积极推广林药、林菌、林草等种植产业,科学引导林下养殖产业,加快发展森林康养产业,配合做好七个产业专班相关工作,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逐步提升林草产业总产值。
6.全力做好全州项目林地要素保障服务。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事项工作,提升审核审批效率和质量,为做好我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提质增效,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尽快落地做好了林地要素保障。
7.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跟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工作,抓好涉林草问题的督导、整改及销号工作。
8.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突出抓好支部建设、党风廉政、作风纪律、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及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素质,树立林草部门良好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58名。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7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6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5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8.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9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8.08万元,增长46.1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在职实有人数与上年对比增加3人,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增加;2.单位资金纳入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58.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46.5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11.6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6.51万元(本级财力1946.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807.15万元,增长46.1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在职实有人数与上年对比增加3人,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59.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5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558.17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8.08万元,增长46.1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在职实有人数与上年对比增加3人,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增加;2.单位资金纳入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5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27万元,项目支出921.9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07.15万元,增长46.10%。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6.2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5.25万元,增长11.9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实有人数与上年对比增加3人,其人员经费相应增加;2023年预算了边境一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生活补贴;下属事业单位风景所预算购置办公设备。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71%,比2022年预算增加182.30万元,增长13.8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实有人数与上年对比增加3人,其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4%,比2022年预算减少13.60万元,下降9.8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51%,比2022年预算增加4.25万元,增长105.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预算了边境一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生活补贴。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4%,比2022年预算增加2.3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风景所预算购置办公设备。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6个,安排921.90万元,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经费、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州本级专项资金、遗属补助专项经费、2022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631.90万元,增长217.9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本年安排项目数6个,上年安排项目数3个,项目数增加3个;二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经费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抚恤—死亡抚恤3.2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4.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7.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621.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8万元,主要用于专用线路租用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523.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6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治理、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及造林落地上图、绿美云南建设技术支撑服务支出。
1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1.66万元,主要用于布龙所管护站工程建设质保金支出。
1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60.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州本级专项资金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0.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47.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应急经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4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22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0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29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7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2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手续费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5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万元,项目支出40.20万元)
维修(护)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租赁费4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28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万元,项目支出281.00万元)
劳务费10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99.80万元)
委托业务费38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万元,项目支出380.00万元)
工会经费1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6万元,项目支出16.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万元,项目支出3.24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6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93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0万元。增加0.93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税务局返还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纳入部门预算安排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本单位年初预算中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个,即森林火灾保险州级(对下)补助资金50.00万元,支出功能科目: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主要用于购买森林火灾保险保费支出。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7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2年增加65.70万元,增长488.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对比新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物业管理费。(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0万元,下降11.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0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0万元,较2022年减少10.00万元,下降38.46%,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230次,共计接待2666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文件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单位公务接待预算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4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4个,涉及金额357.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州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早期火情的处理,林草专业(半专业)队伍的建设,按年度及时购置防火物资,确保进入下一轮防火期完成采购入库工作;全面提升我州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全州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管护数2466.86万亩;县级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重点林区火情监测覆盖率达85%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27.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完善责任体系、落实经费保障、周密部署检查、深入宣传培训、实施依法治火、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物资储备、科学处置火灾、建立问责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林农、群众的森林防扑火意识及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我州在处置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2023年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州本级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6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业务。为进一步调动当地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为了保护当地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生态平衡,预计每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付工作,用于保障全州120余万和辖区内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本项目仅指州本级配套资金60.00万元。
(四)森林火灾保险州级(对下)补助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财政保费补贴支持的手段,采取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模式,引导保险公司、林权所有者积极主动参与森林火灾保险,着力提高全州森林火灾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科学规范、责权明晰、运转高效、保障合理、易于施行的森林火灾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现生态得保护、林业经营者得实惠、政府得民心、森林防火和保险多赢发展。全州公益林投保面积1317万亩,商品林投保面积145.08万亩,实现综合投保率达70%以上,州级预算支出5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93.46万元,比上年减少13.02万元,下降12.2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预算行政在职职工36人与上年对比减少4人,其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34.84万元,比上年增加2.64万元,增长8.2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预算事业在职职工41人与上年对比增加7人,其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047.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1.99万元,固定资产792.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815.02万元,无形资产7.18万元,其他资产31.00万元(其中:政府储备物资29.83万元,受托代理资产1.1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5.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3.72万元,流动资产减少61.1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2.10万元,受托代理资产增加1.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7000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预算公开表20230222054532264.xls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