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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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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五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六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七是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八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九是指导自然资源公安工作。
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十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是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全会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狠抓森林资源管理,积极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林草产业提质增效。
二是紧紧围绕“一城两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西双版纳现场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研究林草部门的职责定位及西双版纳州林草事业发展形势,理清工作思路,积极推进茶园森林化改造和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项目、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完成野象谷热带雨林保护自然教育基地和勐腊县勐仑镇大卡保护小区建设、持续巩固种茶毁林专项整治成效、完成昆磨高速公路西双版纳段1700亩及玉磨铁路西双版纳段8000米路域绿化美化、编制完成《西双版纳州古茶树(园)保护规划》,将适度采摘古茶树列入村规民约,引导茶农科学合理保护和利用古茶树资源,确保资源永续传承和利用、启动实施三达山雨林回归国家储备林建设,持续推进10万亩农地天然林VCS碳汇项目建设。
三是高质量推进林草各项目标任务,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以增绿增效为抓手,扎实开展林草生态建设。继续推进林草重点生态工程开展,按照国家、省林草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抓建设进度、抓工程质量,全面推进林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年度义务植树,通过加强义务植树宣传示范带动,提高全州城镇和农村适龄公民开展义务植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1年度全州共完成义务植树101.1万株,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的101%;持续巩固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成效,组织州、县市技术力量完成对2019年度、2020年度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质量检查和《总规》执行情况工作总结,截止2020年底,全州共完成100万亩的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任务,种植各类珍贵树种达2600余万株;开展草原管理和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工作。完成草原“星空地”盛草期监测外业和数据上报。组织全州草原保护管理人员参与草原基况监测、生态状况评价、年度性动态监测、应急监测培训;全面启动推行林长制工作,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专人负责林长制推进工作,形成了权责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监测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下发了《西双版纳州统筹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监测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省级部署安排及时启动了我州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提请州人民政府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持续加强林草灾害防控,不断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森林和草原火灾。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没有林木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黄脊竹蝗等加强监测排查,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100%;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要素保障,助推全州重大项目实施;以林业生态为抓手,深入推进生态扶贫和乡村振兴;认真开展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和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状况调查工作,村庄总绿化覆盖率54.80%(全省排名第4),村庄内部绿化覆盖率19.43%,村庄周边绿化覆盖率61.99%;推动国家级、省级森林乡村建设。景洪市勐罕镇曼累讷村委会等16个村委会获得“云南省森林乡村”称号。
四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当担,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完成中央巡视云南涉及西双版纳问题的整改。二是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核实。三是完成省委专项巡视西双版纳反馈问题整改。四是完成州委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
五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等工作。坚持做到网格责任区疫情防控卡点全年不空岗,开展对外来人员“测温、扫码、登记”工作,就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广泛宣传。推进网格责任区和办公区常态化清洁消毒,实现清洁消毒全覆盖。对各林区卡口、单位网格责任区、分配的抵边驻守点做到严防死守,绝不让全州疫情防控的疏漏点出现在林草系统。积极推进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工作。
六是自身建设取得成效。加强学习,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听收看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直播,深入学习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森林法》等林草政策法规学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党的建设,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推进党建责任制落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记初心使命。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话语权。
2.工作亮点
一是积极开展亚洲象保护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北上”象群的应急处置和安全引导回归工作。
二是承办喜迎COP15 西双版纳在行动系列活动。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为契机,于2021年10月组织开展了喜迎COP15西双版纳在行动系列活动,向全社会展示西双版纳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重视生态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开展澜沧江珍稀鱼类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完成3.5万尾澜沧江珍稀鱼苗的增殖放流,增强了各族群众维护澜沧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社会氛围;开展亚洲象保护科普活动进学校、进村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切实提高西双版纳州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和公民自我安全防护的意识。
三是开创生态保护新举措,全面推进人工林生态化修复。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走访种植户、与业内人士探讨、与专家座谈和开展试验试点,在不断总结提升的基础上,州林草局开创性地提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修复效果明显、群众接受性高、多重效益显著的生态修复新举措——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该生态修复措施得到了省州人民政府和省林草局的高度肯定。
四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保障。积极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项目、曼灯河水库、勐海曼彦水库等全州重大项目做好林地保障。同时,为全州强边固防、疫情防控物防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为州林业和草原局,设 9 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科)。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行政执法监督科。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
3.其他事业单位3个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9,983,493.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77,609.37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884.06元,占总收入的0.01%。收入较上年的70,278,883.00元,减少295,389.57元,下降0.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的69,543,641.62元,增加433,967.75元,增长0.62%;其他收入较上年的735,241.38元,减少729,357.32元,下降99.20%。
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收入与上年收入相比较,减少295,389.57元。具体如下:增加金额9,919,525.59元,其中: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00,000.00元;2.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40,449.29元;3.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168,705.30元;4.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110,371.00元。减少金额10,214,915.16元,其中: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2,186,019.26元;2.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7,203,057.84元;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较上年减少825,838.0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9,977,609.37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5,149.40元,占总支出的23.01%;项目支出53,872,459.97元,占总支出的76.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支出70,279,443.00元,减少301,833.63元,下降0.43%。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的17,852,372.67元,减少1,747,223.27元,下降9.79%;项目支出较上年的52,427,060.33元,同比增加1,445,399.64元,增长2.76%。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易武所划出我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较上年减少;2.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05,149.40元。较上年的17,852,372.67元,减少1,747,223.27元,下降9.79%;主要原因是易武所划出我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较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46,282.50元,占基本支出的91.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8,866.90元,占基本支出的8.44%。人均情况以年末实有人数75人计算,18,118.23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872,459.97元。较上年的52,427,060.33元,同比增加1,445,399.64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增加9,600,000.00元,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专项资金增加1,615,000.00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亚洲象)经费增加200,500.00元,采购热成像无人机经费增加398,600.00元,森林防灭火资金增加208,631.94元,保护地优化整合资金减少5,486,968.00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资金减少5,043,500.00元。
2021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结转2020年西双版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资金9,6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风景名胜区内的部分景区开展道路交通设施、基础设施、保护监测设施、游览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2. 结转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管护)资金1,010,042.00元,主要用于管护站点建设及维修费用等。
3. 结转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1,036,5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监控点24个及平台软件服务费、监理费、审计费。
4. 租赁机关办公写字楼经费1,214,784.00元,主要用于支付西双版纳鑫盛时代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租赁费。
5. 2021年珍贵用材林项目经费897,312.00元,主要用于全州50万亩人工台地茶园森林化建设及10万亩胶园生物多样性修复建设购买苗木、人工劳务费用等。
6. 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专项资金293,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费、差旅费。
7. 西双版纳州编制古茶树(园)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专项资金5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编制古茶树保护利用规划设计费用。
8. 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违建工棚拆除补助专项资金165,000.00元,主要用于对主动拆除在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内搭建工棚的165户村民的补助。
9.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草原生态修复补助)专项资金108,677.00元,主要用于全州草原有害生物普查、草原退化状况调查、草原保护和草原统计工作等支出的差旅费、培训费、租车费等。
10. 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394,812.62元,主要用于州直属3家企业森林管护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以及开展北移亚洲象防范、草原生态修复、森林管护业务开支的应急处置委托业务费、宣传费、租车费、燃油费、差旅费等。
11.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保工程)专项资金14,696,347.85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管护人员188人的工资,日常森林管护开支,管护站点购买办公设备及修建新的森林管护站点,支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优化工作、天保工程全面评估工作等技术服务费,宣传品、宣传片、公示牌制作费等。
12.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164,554.50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日常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车辆燃油费等。
13.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珍稀濒危保护)专项经费2,199,5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亚洲象监测预警服务第三方服务费及野生动物饲养管理费。
14.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品采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关工作租车费、差旅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培训等。
15. 2021年度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专项资金18,3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保障全州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16. 亚洲象监测预警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亚洲象监测预警服务第三方服务费。
17. 2021年采购热成像无人机专项资金398,6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热成像无人机对西双版纳州境内(除保护区)临近村庄附近活动的亚洲象实施监测。
18. 亚洲象种源繁育及救助中心卫生间提升改造专项资金25,000.00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国家级亚洲象种源繁育及救助中心卫生间提升改造费用。
19. 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1,447,83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及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人员业务培训费、风险普查样地调查设备购置、防灭火物资储备、应急专用材料费、防灭火机具维修(护)费、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森林防火宣传牌制作费、支付南方航空护林站普洱航站服务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77,609.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较上年的69,543,641.62元,增加433,967.75元,增长0.62%;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易武所划出我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较上年减少;2.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2%。主要用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1,76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是①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养老、职业年金、工伤、生育)费用的缴纳;②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8,77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03,48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州直三家企业(即:清山公司、明远公司、青松公司)的天然林资源工程的护林人员社会保险费和为巩固改革成果、解决各级实施单位承担的工程组织管理经费等支出的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草原生态修复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4,590,64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1%。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时所需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资源管理、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及其他为保障林业工作顺利开展所必须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9,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13,3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发生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6,457.69元,完成预算的3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1,412.69元,完成预算的7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045.00元,完成预算的13.4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一方面是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精神,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接待支出;另一方面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下级对接工作见面减少,因此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2. 2021年公务车购置预算200,000.00元,但因全州购车指标不足,因此当年未形成支出。3.单位秉持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进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73,570.12元,下降1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321.12元,下降1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249.00元,下降45.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一方面是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精神,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接待支出;另一方面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下级对接工作见面减少,因此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2.2021年公务车购置预算200,000.00元,但因全州购车指标不足,因此当年未形成支出。3.单位秉持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进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412.69元,占90.44%;公务接待费支出35,045.00元,占9.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412.6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因全州购车指标不足,因此当年未形成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1,412.6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林业工作的开展,如:森林防火期间对各个火点的检查与排查;天然林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及验收;林地变更调查、占用工作的指导与检查;省林业厅组织的各项林业专项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04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0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组织的相关林业工作检查;三县市工作人员对接工作等相关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8,866.90元,较上年的1,390,719.42元减少了31,852.52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燃油费等为了工作正常开展产生的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43,721,784.09元,其中,流动资产4,631,331.21元,固定资产20,431,932.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150,169.00元,无形资产210,001.00元,其他资产298,3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67,898.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609,425.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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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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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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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3721784.09 |
4631331.21 |
20431932.88 |
11097886.33 |
1040984 |
0 |
8293062.55 |
0 |
18150169 |
210001 |
29835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52,0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295,99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92,2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5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州本级资金项目支出自评为9个,评价金额为382.60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9个,良0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7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