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16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7000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基层林业体系建设。

9.指导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林业和草原局设 9 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科)。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行政执法监督科。

直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非参公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与上年相比,非参公事业单位减少1

下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省林草局的精心指导下,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能,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湿系统综合治理要求,积极推动各项林草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1. 2021年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全会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狠抓森林资源管理,积极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林草产业提质增效。

二是紧紧围绕一城两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西双版纳现场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研究林草部门的职责定位及西双版纳州林草事业发展形势,理清工作思路,积极推进茶园森林化改造和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项目、推进西双版纳雨林(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完成野象谷热带雨林保护自然教育基地和勐腊县勐仑镇大卡保护小区建设、持续巩固种茶毁林专项整治成效、完成昆磨高速公路西双版纳段1700亩及玉磨铁路西双版纳段8000米路域绿化美化、编制完成《西双版纳州古茶树(园)保护规划》,将适度采摘古茶树列入村规民约,引导茶农科学合理保护和利用古茶树资源,确保资源永续传承和利用、启动实施三达山雨林回归国家储备林建设。八是持续推进10万亩农地天然林VCS碳汇项目建设

三是高质量推进林草各项目标任务,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以增绿增效为抓手,扎实开展林草生态建设。继续推进林草重点生态工程开展,按照国家、省林草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抓建设进度、抓工程质量,全面推进林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年度义务植树,通过加强义务植树宣传示范带动,提高全州城镇和农村适龄公民开展义务植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1年度全州共完成义务植树101.1万株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的101%;持续巩固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成效,组织州、县市技术力量完成对2019年度、2020年度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质量检查和《总规》执行情况工作总结,截止2020年底,全州共完成100万亩的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任务,种植各类珍贵树种达2600余万株;开展草原管理和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工作。完成草原星空地盛草期监测外业和数据上报。组织全州草原保护管理人员参与草原基况监测、生态状况评价、年度性动态监测、应急监测培训;全面启动推行林长制工作,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专人负责林长制推进工作,形成了权责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监测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下发了《西双版纳州统筹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监测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省级部署安排及时启动了我州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提请州人民政府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持续加强林草灾害防控,不断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森林和草原火灾。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没有林木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黄脊竹蝗等加强监测排查,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100%;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要素保障,助推全州重大项目实施;以林业生态为抓手,深入推进生态扶贫和乡村振兴;认真开展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和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状况调查工作,村庄总绿化覆盖率54.80%(全省排名第4),村庄内部绿化覆盖率19.43%,村庄周边绿化覆盖率61.99%;推动国家级、省级森林乡村建设。景洪市勐罕镇曼累讷村委会等16个村委会获得云南省森林乡村称号。

四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当担,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完成中央巡视云南涉及西双版纳问题的整改。二是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核实。三是完成省委专项巡视西双版纳反馈问题整改。四是完成州委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

五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等工作。坚持做到网格责任区疫情防控卡点全年不空岗,开展对外来人员测温、扫码、登记工作,就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广泛宣传。推进网格责任区和办公区常态化清洁消毒,实现清洁消毒全覆盖。对各林区卡口、单位网格责任区、分配的抵边驻守点做到严防死守,绝不让全州疫情防控的疏漏点出现在林草系统。积极推进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工作。

六是自身建设取得成效。加强学习,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听收看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直播,深入学习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森林法》等林草政策法规学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党的建设,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推进党建责任制落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记初心使命。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话语权。

2.工作亮点

一是积极开展亚洲象保护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北上象群的应急处置和安全引导回归工作积极做好南下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17头象群的应急处置工作成功保证植物园近1000名科研及硕博士研究生、150多名在园做科研及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后的外籍人员、每天近2000人游客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国家重要保护作物与育种研究基地遭到象群破坏

二是承办COP15 西双版纳在行动系列活动。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为契机,于202110月组织开展了喜迎COP15西双版纳在行动系列活动,向全社会展示西双版纳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重视生态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开展澜沧江珍稀鱼类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完成3.50万尾澜沧江珍稀鱼苗的增殖放流,增强了各族群众维护澜沧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社会氛围;开展亚洲象保护科普活动进学校、进村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切实提高西双版纳州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和公民自我安全防护的意识。

三是完成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内违建整治。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通过州、县、镇、村的共同努力,最终于20213月底区顺利完成违建设施整治工作,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全面守住了自然保护区的法律底线共拆除8个村寨在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内违建的176间工棚以及生产生活附属设施,所有拆除物全部运出保护区,完成了拆除地块植被恢复工作,共种植香樟450株,山桂花100

四是开创生态保护新举措,全面推进人工林生态化修复。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走访种植户、与业内人士探讨、与专家座谈和开展试验试点,在不断总结提升的基础上,州林草局开创性地提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修复效果明显、群众接受性高、多重效益显著的生态修复新举措——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该生态修复措施得到了省州人民政府和省林草局的高度肯定。

五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保障。积极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围网项目、曼灯河水库、勐海曼彦水库等全州重大项目做好林地保障。同时,为全州强边固防、疫情防控物防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3;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其中:行政编制 23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52。在职实有7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40(含摩托车35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5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0.92万元,下降13.4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1.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4人,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减少2.项目支出减少261.00万元,本年安排项目数3个,上年安排项目数7个,项目数减少4个,造成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51.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51.0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1.02万元(本级财力1751.0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70.92万元,下降13.4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1.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4人,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减少2.项目支出减少261.00万元,本年安排项目数3个,上年安排项目数7个,项目数减少4个,造成项目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51.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5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751.02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0.92万元,下降13.4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63万元,下降2.84%、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82万元,下降1.45%、农林水支出减少262.73万元,下降18.51%、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73万元,下降2.04%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5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02万元,项目支出290.00万元。2021年预算数减少270.92万元,下降13.40%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1.02万元2021年预算数减少9.92万元,下降0.67%增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4人,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占基本支出的90.23%,2021年预算减少13.01元,下降0.9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4人,其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2021年预算增加3.49元,增长2.5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实有人数中行政人员占比大,故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8%2021年预算减少0.39元,下降8.8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扶贫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减少。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2021年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动。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3个,安排290.00万元,如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等开支2021年预算减少261.00元,下降47.3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安排项目数3个,上年安排项目数7个,项目数减少4个,造成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0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9.2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2.3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664.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428.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60.00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2.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30.00万元,主要用于防治森林草原火灾等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1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25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11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4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5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8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印刷费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6.25万元)。

手续费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3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2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维修(护)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租赁费4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会议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8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

专用燃料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劳务费9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万元,项目支出88.75万元)。

委托业务费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1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生活补助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本单位年初预算中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个,即森林火灾保险州级(对下)补助资金50.00万元,支出功能科目: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主要用于购买森林火灾保险保费。

根据全州的公益林(1313.84万余亩)和商品林(770.33万余亩)面积(全州约2084.17万亩森林),按经省政府批准的《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方案》确定的1.00‰的费率、400.00/亩的保险金额(即每亩0.40元的保费),为全州2084.17万亩森林购买火灾保险,每年需资金833.67万元,其中:中央355.20万元、省财政231.50万元、州财政50.00万元,县(市)财政150.77万元,商品林林业经营者自缴46.20万元。申请州级财政预算安排支出50.00万元,其中景洪市19.00万元,勐海县12.00万元,勐腊县19.0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1年减少259.77万元,下降95.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中包含委托第三方开展林草项目支付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内容,2022年无此类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00万元,较上年减少8.00万元,下降8.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1次,共计接待32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00万元,较2021年减少8.00万元,下降12.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0万元,较上年减少8.00万元,下降19.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并下乡检查工,缩减公车运维费的开支,降低车辆运行费用的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本单位申报项目4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4个,涉及金额34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4个,涉及金额340.0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完善责任体系、落实经费保障、周密部署检查、深入宣传培训、实施依法治火、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物资储备、科学处置火灾、建立问责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林农、群众的森林防扑火意识及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把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00以内,当日扑灭率达98.00%以上,火案查处率达80.00%以上,确保我州在处置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预防、扑救和基础保障等工作。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检查考核办法(20162020)》的通知:省、州、县三级财政要按每亩林地0.10元标准配齐三三制经费。我州林地面积2316.60万亩,每年应配备工作经费230.00万元,根据我州实际,每年安排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20.00万元。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1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完善责任体系、落实经费保障、周密部署检查、深入宣传培训、实施依法治火、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物资储备、科学处置火灾、建立问责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林农、群众的森林防扑火意识及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我州在处置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财政安排资金6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针对野生动物肇事较为突出现象,通过全州资金合力,筹集2200.00万元(其中:中央500.00万元,省级1460.00万元,州级60.00万元,县市级180.00万元),对野生动物肇事后农民及农作物的补偿措施,进一步调动当地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为了保护当地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生态平衡,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本项目仅指州本级配套资金60.00万元。

(四)森林火灾保险州级(对下)补助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财政保费补贴支持的手段,采取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模式,引导保险公司、林权所有者积极主动参与森林火灾保险,着力提高全州森林火灾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科学规范、责权明晰、运转高效、保障合理、易于施行的森林火灾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现生态得保护、林业经营者得实惠、政府得民心、森林防火和保险多赢发展。全州公益林面积1317万亩,商品林面积770万亩实现应保尽保。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06.48万元,比上年增加13.79万元,增长14.88%,增加的原因是:本年预算行政在职职工40人较上年预算35人增加5人,故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日常公用经费32.20万元,比上年减少10.29万元,下降24.22%减少的原因是本年预算事业在职职工34人较上年预算43人减少9人,其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623.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3.13万元固定资产1306.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815.02万元,无形资产9.28万元,其他资产29.8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6.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7000111

1.050006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20316051415557.xlsx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