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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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六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是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八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基层林业体系建设。

九是指导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十一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十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是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内设科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与上年相比,内设科室进行了调整和补充。

     直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非参公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西双版纳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与上年相比,增加1个,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州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整体划入我单位管理。

(三)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州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州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和建成富裕美丽开放幸福西双版纳作出新贡献。

1.不断深化改革,增强发展的动力。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狠抓改革任务落实,全面完成了林业和草原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二是全面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国有林场改革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及国有林场改革回头看工作,不断完善档案管理。三是持续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抵押贷款面积2.72万亩,贷款金额5662.26万元,林木权证贷款面积0.20万亩,贷款金额744.90万元;林地流转267宗,流转面积25876.75亩,流转金额6607.96万元。新核发林权证274户、280本、宗地520宗,发证面积47711.86亩,新发放林木权证82本、发证面积6463.78亩。排查林权纠纷46起、调处35起,调处率76.00%。四是认真梳理编制了监管事项、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完善了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目录信息,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等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严守资源消耗的上线、环境质量的底线、生态保护的红线,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一是先后组织开展了森林督查、绿卫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专项行动,集中开展了违规占用林地违建别墅、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查破各类案件2013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445人,收回林地243.37公顷,恢复植被700.00公顷。二是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批准采伐林木83.67万立方米,受理占用征收林地申请127起、同意使用林地面积453.00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7300.0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使用林地、采伐林木需求。三是狠抓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宣传培训、野外火源管理、督查检查、应急处置、火案查处等环节,完成了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积极开展好森林火灾保险,不断降低森林和草原火灾发生及造成的损失。2019年,全州共接收核实卫星热点57个,发生火灾5起,过火面积173.08公顷,查处3起,火灾当日查处率60.00%;当日扑灭火灾3起,当日扑灭率60.00%,没有造成林木损失和人员伤亡。四是不断加大《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力度,认真落实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强化预测预报,严格检疫、做好源头防控,强化防治措施,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积极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造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专项整治活动,净化种苗生产经营环境。2019年,全州累计发生有害生物43773.75亩,防治率100.00%。五是完成了新一轮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3.不断强化各类自然保护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深入推进中老跨境联合保护。一是不断强化保护区巡护监测,开展了西双版纳国家级保护区生物资源本底综合调查及勘界立标工作,不断改善州级保护区基础设施,落实了县级保护区机构、编制,完成了三县市县级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评审,不断推动州、县级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二是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保护。先后实施或完成了《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灰孔雀雉种群现状研究》、保护区野生亚洲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保护区猴科动物种群调查等项目,开展了印度野牛、犀鸟、鼷鹿、藤枣、望天树、兰科等动植物监测;结合古茶树(园)保护需要,代州人民政府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茶树(园)保护的意见》、《古茶树(园)设立标志牌和挂牌管理指导意见》,制定并与州农业农村局共同下发了《古茶树(园)保护技术规程》;召开了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暨湿地保护工作会,开展了一般湿地的认定工作。三是积极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组织开展了野猪种群调查,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四是充分利用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不断加大了亚洲象监测预警力度,完成了5800亩的亚洲象栖息地恢复改造,投入1132.00万元资金实施了勐海县亚洲象临时应急处置管控区项目,将亚洲象肇事致人死亡补偿标准从20.00万元/人提高到40.00万元/人,损坏水稻秧苗、稻谷和甘蔗的补偿标准分别由原来的550.00/亩、550.00/亩、600.00/亩提高到700.00/亩、600.00/亩、800.00/亩。2019年,全州共发生亚洲象肇事300余起,其中:致人伤亡案件15起(致人死亡11人,造成人员受伤4人),农作物受损0.33万亩,经济作物受损22.05万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400.00余万元,保险补偿1153.15万元。五是参加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第十三次交流年会并签订合作协议,不断筑牢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成果。六是开展并完成了《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11-2025)》(修编)评估工作,积极指导、帮助县市做好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4.广泛深入开展好大规模国土地绿化、扎实做好林业重点生态治理。完成营造林面积15.02万亩、义务植树102万株;美丽公路建设开挖种植穴33812个、完成种植14741株,分别占任务量的44.00%19.20%,工程进度在全省8个地州中处于第4位。年初下达了10万亩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任务,实际完成种植任务4.95万亩,委托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对全州珍贵用材树种资源进行了调查评估。

5.积极围绕打好绿色三张牌,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开展了全州林业产业、橡胶木加工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摸清产业现状;二是组织西双版纳华坤生物生态科技责任有限公司、勐海金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林业企业参加了2019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了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冻干果品类)申报工作,充分向外界展示我州优质林产品和打造绿色食品牌新成效。三是深入推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试点。开展了旅游活动影响监测系统建设, 望天树景区空中走廊生态保护概念性替代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一部手机游云南在各景区正常运转。20191-11月,国家公园各景区累计完成投资18350.00万元、接待游客310.17万人次、实现经营收入25109.87万元,同比增长124.60%0.10%2.32%

6.抓牢抓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围绕《西双版纳州贫困退出后续精准帮扶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承诺书》要求,督促指导县市林草系统不断巩固生态脱贫成效。兑现2019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58.78万元,涉及贫困户补偿面积63.7073万亩,涉及贫困户7667户,补助金额637.073万元。二是抓好行业扶贫和挂包帮精准扶贫。深入持续开展好扶贫领域反对腐败和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了扶贫档案管理自检自查,精准扶贫档案资料基本达到了收集齐全、分类科学、整理规范的要求。选聘89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全州累计有1501628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18078亩耕地纳入退耕还林和陡坡地治理项目,为贫困户增收2431.10万元,促进了民生安边工程。三是加强脱贫攻坚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职工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科技下乡等形式开展脱贫攻坚教育培训,举办培训班8期、单位干部职工受训242人次、村干部及贫困户受训156人次。

7.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调整、充实了全州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林发〔201933号)等文件,召开5次党组会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不断加强学习、宣传。将扫黑除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召开了全州林草系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充分利用召开职工大会、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基础知识》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国家、省、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印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公告2000份,在主要办公地点、街道、集市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点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100余份;组织全州林业和草原系统589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考试,参试率、合格率均为100.00%。三是积极围绕林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林权纠纷等领域,认真开展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深入开展森林督查、绿卫2019、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行动,积极治理行业乱象;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州林业和草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西林发〔201934号),抽调州林业和草原局、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州自然资源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五是抓牢抓实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反馈问题西双版纳州林草系统整改方案〉的通知》,对16项整改问题,制定54个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六是不断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管控。在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安装红外线照摄相机,为重点林区乡镇林业站、保护区管护所、森林公安派出所配备无人机,加大对重点林区武装巡护,强化重点林区、交通要道、边境口岸等重点地区和人员管控,密切掌控林区治安动态。联合工商、商务部门在商品交易市场、景区景点、边交会等执法检查17次,印发粘贴关于禁止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告知书1000余份,协助省内外查办案件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人。

8.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保密等工作。一是积极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抓牢抓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关键措施,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读书班3期(共9天)、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讲党课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调研专题座谈会9次,确定调研主题并形成调研报告3个、召开专题研讨及调研成果交流会1场,局党组班子成员及所属四个党支部积极开展了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梳理班子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19条、已完成整改10条、需持续整改9条,梳理班子成员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39条、已完成整改10条、需持续整改29条,实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二是调整充实了直属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班子成员,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州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2个责任清单的通知》(西林党委〔20195号)、《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党委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西林党委〔20197号),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三是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了全州林业和草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开展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整治、签订承诺书37份;抓住元旦、春节、中秋等关键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腐败和作风领域典型案例,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不断树牢广大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四是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话语权;积极参加西双版纳热线栏目,组织省、州媒体开展了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林业和草原先进人物事迹,讲好林草故事,宣传林业方针政策,不断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奋斗新时代的激情,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事业。五是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新提拔科级干部3人、轮岗交流3人,并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不断加强新时期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全州林草系统有3位同志分别被授予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个人、全国生态建设先进个人、全国绿化奖章,州森林公安局被授予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称号;六是深入推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精文减会,确实为基层减轻负担;七是积极、主动参与社区综治维稳、创文创卫等工作,安全保密、老干、工青妇等工作得到协调推进。

全州林业工作亮点有:

一是景洪市如期实现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1115日在河南信阳召开全国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授牌。

二是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文补偿机制取得重大突破。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于20191112日与中国碳汇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首期33.60万吨、四期约合170.00万吨的西双版纳林业碳汇项目协议,将三县市16个乡镇42个村委会107个村民小组的农地天然林纳入碳汇项,其中贫困户1764户,首期交易金额达415.70万元,进一步践行了绿水青山就上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抓好亚洲象监测预警和肇事防范、不断提高补偿标准,争取国家投入资金2970.00万元实施了保护区野生亚洲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筹集资金1132.00万元在勐海县开展了亚洲象应急处置临时管控区建设,成功活捕2头长期肇事的野生亚洲象,不断探索保护亚洲象与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新途径。

四是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挖掘和传承民族生态文化。全面完成了古树名木调查工作,摸清了全州1859株古树、64株名木及1个古树群落的分布情况并建立了资源数据库,将每株古树名木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单株挂牌保护。通过手机扫描保护牌上的二维码即可查询获取每株古树名木相关信息及文化故事;同时,完成了《西双版纳古树名木》编撰即将正式印刷。

五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突破。与州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在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保护区、布龙州级保护区挂牌设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基地,组织州县林草局、检察机关100余名党员干部与勐海县勐遮镇佤族老寨21户非法侵占国有林地的村民共同对被侵占的国有林地进行植被恢复,种植苗木2000余株、点播乡土树种籽种30余公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单位);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5.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事业单位);

6.西双版纳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事业单位);

7.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其他人员193人,主要是长期聘用森林管护人员和森林防火值班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7,509,089.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492,289.42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800.00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收入同比增加6,536,534.95元,增长12.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的50,919,584.47元,同比增加6,572,704.95元,增长12.91%;其他收入较上年的52,970.00元,同比减少36,170.00元,下降68.28%

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收入与上年收入相比较,总体来说增加6,536,534.95元。具体如下:增加金额19,122,416.18元,其中: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425,241.66元;2.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17,942,916.82元;3.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增加747,045.70元;4.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7,212.00元。减少金额12,585,881.23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23,117.83;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减少12,526,593.40元;其他支出较上年减少36,17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7,742,842.18元。其中:基本支出15,355,190.16元,占总支出的26.59%;项目支出42,387,652.02元,占总支出的73.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同比增加7,158,842.71元,增长14.15%。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的14,434,095.13元,同比增加921,095.03元,增长6.38%;项目支出较上年的36,149,904.34元,同比增加6,237,747.68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原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风景名胜区管理所整体划入我单位,增加其人员经费;2.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增加草原方面的监管,相关项目经费增加;天保工程经费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55,190.16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921,095.03元,增长6.38%,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原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风景名胜区管理所整体划入我单位,增加其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4%。人均情况以年末实有人数81人计算,19,211.72/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387,652.02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较上年的36,149,904.34元,同比增加6,237,747.68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职能增加草原方面监管,相关项目经费增加;天保工程经费较上年增加。

 

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单位:元

序号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结余

收入

支出

结余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49015.6

549015.6

 

2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220000

220000

 

3

森林管护

 

17293931.66

17216170.46

77761.2

4

社会保险补助

 

1248700

1163448.96

85251.04

5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000000

1000000

 

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958444

958444

 

7

森林培育

 

756000

756000

 

8

森林资源管理

 

590000

590000

 

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601800

601800

 

10

动植物保护

 

17000000

17000000

 

11

林业防灾减灾

157176

1171854

1328270

760

12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914903

914903

 

13

购房补贴

 

89600

89600

 

合计

157176

42394248.26

42387652.02

163772.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25,421.1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对比,增加7,202,740.71元,增长14.26%。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原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风景名胜区管理所整体划入我单位,增加其人员经费;2.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增加草原方面的监管,相关项目经费增加;天保工程经费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3,71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是1.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养老、职业年金、工伤、生育)费用的缴纳;2.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4,40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9,599,61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5%。主要用于布龙管护所、易武管护所及州直三家企业(即:清山公司、明远公司、青松公司)的天然林资源工程的护林人员工资、管护费、社会保险费和为巩固改革成果,解决各级实施单位承担的工程组织管理经费等支出的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草原监管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47,04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风景名胜区管理所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3,540,4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0%。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时所需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森林资源管理、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灾减灾、及其他为保障林业工作顺利开展所必须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0,1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及工龄满25年以上职工住房补贴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9,198.15元,完成预算的4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748.00元,完成预算的41.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4,206.15元,完成预算的5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244.00元,完成预算的36.7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考虑了单位整体的工作开展所需的支出,因提倡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整合下乡次数及内容,减少下乡次数、人数;减少接待人数、降低接待标准等措施,达到公车运维费及公务接待费用的下降;2.2019年公务车购置预算200,000.00元,但因全州购车指标不足,因此当年未形成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8,619.73元,下降15.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748.00元,增长23.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2,200.32元,下降1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167.41元,下降31.7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产生,公车运行维护费334,206.15元,比上年376,406.47元,减少42,200.32元。原因:单位加大对公务用车出行的监督力度,缩减公务用车费用的开支;3.公务接待费110,244.00元,比上年161,411.41元,下降51,167.41元;原因:单位减少公务接待的人次及标准,降低接待费用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748.00元,占5.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4,206.15元,占71.2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244.00元,占23.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748.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孙重民等15人(我单位2人)到老挝参加2019年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第十三次交流年会,为期4天,食宿等费用开支24,748.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4,206.1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因全州购车指标不足,因此当年未形成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4,206.1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林业工作的开展,如:森林防火期间对各个火点的检查与排查;天然林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及验收;林地变更调查、占用工作的指导与检查;省林业厅组织的各项林业专项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24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2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林业厅组织的相关林业工作检查;扶贫点村委会对接工作;三县市工作人员对接工作等相关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6,149.32元(其中:行政单位403,446.12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152,703.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1,132.58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燃油费等为了工作正常开展产生的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8,042,373.96元,其中:流动资产3,205,311.92元,固定资产10,350,23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276,825.04元,无形资产210,00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9,074.8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29,445.37元,主要是增加中国碳汇有限公司碳汇交易押金;固定资产增加157,332.00元,主要是报废一批老旧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789,420.00元,增加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等946,752.00元;在建工程增加4,276,825.04元,主要是布龙、易武所分别新建管护站、管护点,未完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其他资产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042373.96

3205311.92

10350236

1600409.45

1040984

0

7708842.55

0

4276825.04

210001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67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67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6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为11个,评价金额为587.10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0个,良1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事项中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3801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25035336658.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