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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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一)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二)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基层林业体系建设。

9.指导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内设科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与上年一致。

直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非参公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西双版纳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与上年相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减少1个,非参公事业单位增加1个,总数不变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州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理念,坚守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绿色发展道路,强化责任意识、危机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全州森林资源,切实维护好西南边境生态屏障安全。

2.抓好州委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省委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州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制定的整改方案,对标对表,逐条整改,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以铁的决心和铁的手腕守护好西双版纳的绿水青山。

3.科学谋划,积极做好十四五林业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揽,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反复念好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这篇生态文明产业经,把握重点科学谋划十四五,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4.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一是积极推行林长制,建立健全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强化对林地林木资源的有效监管,压实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二是加紧推进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加快违法图斑查处工作,开展好我州2020年度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评价及年度出数工作。三是坚持打防结合、以打促防、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和查处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守护好西双版纳森林生态。四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认真做好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考核工作,严控松材线虫病、薇苷菊、红火蚁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扩散,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的目标。

5.继续抓好林业生态治理重点工程。一是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扎实开展好义务植树,做好美丽公路验收及增绿复绿;二是结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校园绿化美化,继续推动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三是实施好相关林业生态治理项目;四是积极推进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开展好省级森林乡村评定推荐工作。五是持续保护好天然林,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实施,加快全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六是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助力美丽公路、美丽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

6.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生物多样性及跨境联合保护。一是加强保护地建设。在确保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同时,做到应保尽保、扩大保护,完善保护地建设。二是加大亚洲象保护。总结经验,制定亚洲象栖息地建设“131”标准——一个远离,即远离村庄、远离群众生产、生活用地10公里以上;三塘建设,即建设人工硝塘、泥塘、水塘(洗澡塘);一个草场,即建设食源地。三是加大古茶村保护。尽快划定古茶树保护区,确定界线范围,制定保护方案,细化保护措施,实现挂牌单株保护。四是积极推进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巩固联合保护成果。五是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

7.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促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于绿色富民,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一是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前提下,紧密结合市场需求,积极探索林果、林药、林菌、林苗、林花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有序发展林下种植。二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生态产业,实施西双版纳两山建设工程。实施绿色金山工程。即茶园的三化改造”—森林化改造、乔木化的造品质化提升。实施绿色银山工程。即橡胶园生物多样性改造山顶还林(还自然林和经济林),山沟还湿(还湿地、还经济作物、还本地物种以恢复胶园水土流失的情况),林下还草(还药材、草本、花卉,绿化苗,食用菌类)。

8.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严正风肃纪。持续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主动权,统筹推进信访、综治维稳、保密、安全生产和工青妇老干等工作。

9.抓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各项林业惠民政策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做好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巩固生态扶贫的成果。二是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精准扶贫七大任务八项工作和迎检准备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7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4;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6,其中:行政编制 19,事业编制67。在职实有7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5,摩托车29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2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1.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8.36万元,增长15.9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原因:职业年金缴费在预算时反映,但2020年预算未反映;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21.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21.9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94万元(本级财力2,021.9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5.66万元,增长17.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原因:职业年金缴费在预算时反映,但2020年预算未反映;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21.9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2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021.94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8.36万元,增长15.9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总体较上年增加,具体如下:较上年增加369.42万元,增长107.24%,分别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74万元,增长24.20%、农林水支出项目增加127.68万元,增长39.7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10.00万元,增长105.00%;较上年减少91.06万元,下降6.51%,如: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33万元,下降13.94%、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6.30万元,下降100.00%、农林水支出减少42.30万元,下降3.71%、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2.13万元,下降12.56%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2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0.94万元,项目支出551.00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295.66万元,增长17.13%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0.94万元2020年预算数减少42.02万元,下降2.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4人,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51%2020年预算减少29.46元,下降2.1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4人,其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2020年预算减少12.26元,下降8.3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4人,其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0%2020年预算减少0.29元,下降6.2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扶贫队员生活补助按14个月核算(包含20191112月),本年是按12个月核算。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2020年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动。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7个,安排551.00万元,如租赁机关办公写字楼、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等开支2020年预算增加337.68元,增长158.3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2.珍贵用材林项目较上年增加68.16万元;3.新增3个项目,分别是: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经费210.00万元、亚洲象监测预警20.00万元、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29.5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5.6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7.7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2.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546.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4.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549.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90.00万元,主要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27.1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80.00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4.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30.00万元,主要用于防治森林草原火灾等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1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28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9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6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5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8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6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印刷费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5.38万元)。

手续费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3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万元,项目支出7.3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租赁费16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万元,项目支出161.48万元)。

会议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培训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15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万元,项目支出150.00万元)。

劳务费10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98.00万元)。

委托业务费5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万元,项目支出49.17万元)。

工会经费1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万元,项目支出7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 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本单位年初预算中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个,即森林火灾保险州级(对下)补助资金50.00万元,支出功能科目: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主要用于购买森林火灾保险保费。

根据2007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确定的全州的公益林(1310.08万余亩)和商品林(801.53万余亩)面积(全州约2111.61万亩森林),按经省政府批准的《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方案》确定的1.00的费率、400.00/亩的保险金额(即每亩0.40元的保费),为全州2111.61万亩森林购买火灾保险,每年需资金844.64万元,其中:中央358.20万元、省财政235.21万元、州财政50.68万元,县(市)财政152.46万元,商品林林业经营者自缴49.09万元。申请州级财政预算安排支出50.00万元,其中景洪市19.00万元,勐海县10.00万元,勐腊县21.0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7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273.22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政府采购法要求,办公用复印纸、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要进行政府采购预算;2.采购货物、服务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4.00万元,较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3.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00万元,2020年减少2.00万元,下降7.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5次,共计接待124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缩减公务接待的人次和标准,降低接待费用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2.0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0万元,下降2.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并下乡检查工,缩减公车运维费的开支,降低车辆运行费用的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本单位申报项目8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8个,涉及金额601.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8个,涉及金额601.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 租赁机关办公写字楼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21.48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为了解决州林业和草原局88人的干部职工办公地点和环境问题,通过租赁办公用房,确保单位职工有个稳定、安全的办公环境,有了良好的办公环境,能提升单位的办公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诉求,也能更好地管理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等林草工作。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项目租赁期限:20178202212月,已支付租赁费至2020年。按74//月,面积:141036.31㎡、1388㎡、8243.69㎡,全年共需支付租金121.48元。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支付西双版纳鑫盛时代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2021年度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财政安排资金6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针对野生动物肇事较为突出现象,通过全州资金合力,筹集2000.00万元(其中:中央500.00万元,省级1260.00万元,州级60.00万元,县市级180.00万元),对野生动物肇事后农民及农作物的补偿措施,进一步调动当地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为了保护当地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生态平衡,我州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

(三)亚洲象监测预警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对西双版纳州境内(除保护区)临近村庄附近活动的亚洲象实施监测,及时将其活动轨迹等监测到的信息反馈到搭建的监测平台上、再由监测平台向周边的群众发布预警信息,从而对亚洲象的活动进行提前预警,为辖区内居民、农户规避亚洲象提供充足的时间,减少人象相遇的概率,减少人象冲突、亚洲象伤人案件的发生,减缓人象矛盾的冲突,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每年需投入20.00万元用于亚洲象的监测预警服务。

(四)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完善责任体系、落实经费保障、周密部署检查、深入宣传培训、实施依法治火、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物资储备、科学处置火灾、建立问责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林农、群众的森林防扑火意识及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把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00以内,当日扑灭率达98.00%以上,火案查处率达80.00%以上,确保我州在处置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预防、扑救和基础保障等工作。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检查考核办法(20162020)》的通知:省、州、县三级财政要按每亩林地0.10元标准配齐三三制经费。经费配套不到位,只能为合格以下等次。我州林地面积2316.6万亩,应配备工作经费230.00万元,实际申报20.00万元。

(五)2021年珍贵用材林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全力推动十四五期间全州50万亩人工台地茶园森林化建设及10万亩胶园生物多样性修复建设,生态环境改善情况得到显著提升,经济效益成倍提高。2021412月:完成辖区内的茶园改造、生物多样胶园项目的苗木采购、种植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9.52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全面排查2020年毁林开垦、采石采矿、工程建设等各类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滥砍滥伐问题。并以2020年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采用遥感等技术手段,对发现的改变林地用途和采伐林木等变化图斑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2020年年底,产出2020年森林资源数据主要指标,形成2020年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和年度变化数据库。形成森林督查专题数据库,建立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查处、整改销号制度,健全重大案件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力度。推进国家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应用,推进全州建立GIS空间信息的森林资源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常态化、动态管理。

(七)2021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1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森林火灾扑救,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应对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做到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处置得当。一但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我州在处置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森林火灾保险州级(对下)补助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财政保费补贴支持的手段,采取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模式,引导保险公司、林权所有者积极主动参与森林火灾保险,着力提高全州森林火灾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科学规范、责权明晰、运转高效、保障合理、易于施行的森林火灾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现生态得保护、林业经营者得实惠、政府得民心、森林防火和保险多赢发展。全州公益林面积1310.08万亩,商品林面积844.64万亩,实现应保尽保。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92.69万元,比上年减少2.75万元,下降2.88%,减少的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其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42.49万元,比上年减少9.51万元,下降18.29%减少的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减少,其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3800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325031828526.xlsx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