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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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是主管全州林业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属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州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州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拟定全州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全州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州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管理国家、省和州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负责指导全州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管理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项目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机关内设8个科室,即:办公室、资源林政法规科、造林绿化科、森林防火科、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自然保护区管理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 。下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西双版纳州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西双版纳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西双版纳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西双版纳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

(三)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州林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州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理念,不断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步伐,较好地完成了州委、州人民政府及省林业和草原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建成富裕美丽开放幸福西双版纳作出了新贡献。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夯实思想基础。局党组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坚持定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丰富多样的学习方式,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营造了讲学习、爱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定期汇报思想等工作制度。完成2017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量化考核工作,开展了2016—2017年先进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完成了党建灯下黑回头看和整改工作。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召开了全州林业局长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纪律意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林业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四是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州委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并基本完成了整改目标任务。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职数、岗位空缺实际及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19名,干部年龄结构得到优化,中层干部队伍基本配优配齐配强。认真组织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云南省领导干部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六是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配合开展了改革开放四十年的相关宣传,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相关决策部署,积极围绕林权流转、矿产资源开发、林权纠纷等领域,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州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并进行了督查。积极主动参与景洪市创建文明城市及登革热防控等工作,不断加大了林业改革发展重点、亮点、热点工作宣传力度。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工作及综治维稳、信访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得到切实加强,有力推动了林业改革发展。

2)不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努力保障生态屏障安全。一是积极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应用卫星遥感监测等现代化手段,组织开展了全州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及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并于20184月完成了2017年度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测算工作。经测算,2017年全州森林面积154.6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80.88%,森林蓄积量1.87亿立方米,有林地面积145.98万公顷。二是严厉查处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一年来,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积极围绕国家、省安排部署,历时6个月完成了全州森林督查,调查核实变化图斑14037个、核实图斑面积23923.062公顷,并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专项行动绿盾2018”等专项行动,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972起查处1779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600人,收缴林木木材234.7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及制品1016头、只、件。三是不断推动森林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一年来,共上报征占用林地项目106个,申请使用林地面积1089.677公顷(16345亩),已批复76个项目,批复同意使用面积951.8894公顷(14278.3亩),占省厅下达林地定额330公顷(4950亩)的288%,多向上级争取林地定额621.89公顷(9328.3亩);收取植被恢复费1.2438亿元;办理各类林木采伐许可证7312份、采伐木材720198立方米,发放木材运输证8990份、运输木材216655立方米,为地方经济发展使用林地、采伐林木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不断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严格落实三线四个责任人五个关键人森林防火责任,抓好森林防火宣传与队伍建设,落实特殊人群监护责任,在重点林区设置入山哨卡,严格执行入山登记制度,扎实开展好巡山护林。2018年,全州共接收、核实卫星热点14个,同比下降36%。发生森林火灾0起,森林受害面积0公顷,火灾(火情)案件查处率为100%,当日扑灭率为100%。年初召开了全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2018年西双版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要点》、《2018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18年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并与县市签订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检疫执法,累计开展产地苗木检疫14032.16亩,检疫调运木材20.06万立方米,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办理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案件3件,红火蚁、薇甘菊、锈色棕榈象、椰心叶甲等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治,防治率100%。五是积极挖掘和保护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态文化,开展并完成了全州古树名木调查的外业工作。

3)努力抓好林业重点环节的改革。一是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积极围绕国有林场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活力增强、队伍稳定的目标,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于201810月对我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了验收,全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不断规范林权流转行为,2018年全州发放林权证242本,宗地491宗,发证面积27159.5亩,新核发林权证户数228。新发放林木权证207本,发证面积24181.9亩。林木林地流转255宗,流转面积16121.8亩,流转金额5361万元;林权抵押贷款面积5.11万亩,贷款金额2.535亿元,林木权证贷款面积2.74万亩,贷款金额2019.4万元。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证照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等改革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

4)扎实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一是持续落实好全州1605.49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任务,完成天保工程封山育林1.0万亩、公益林人工造林0.7万亩、新建和修缮天保工程管护站点2个,完成退耕还林任务2.24万亩、陡坡地治理项目0.5万亩,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749.58万元。二是坚定不移地种好珍贵树。对2017年度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进行质量检查考核工作,完成2018年度珍贵用材林造林任务10.27万亩。三是深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薪柴制茶推广任务。截止今年11月底,全州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047.56万元(其中:省级节柴改灶项目资金356.28万元,州县级财政资金691.28万元),安装使用农户杀青炉11876口、滚筒杀青机610台,全面完成了州委、州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四是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农村使用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柴制茶推广项目用户用气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及时召开全州项目用户用气补贴工作会议,编制印刷《农村使用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柴制茶项目用户用气补贴政策须知》、《项目用户用气补贴卡》,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全面启动了项目用户用气补贴工作。五是进一步提升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水平。召开了全州湿地保护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了督查,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的湿地保护意识,增强了工作责任感、紧迫感。

5)不断加快发展步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积极探索建立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有效机制,努力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切实加大景区日常监管力度,规范管理,落实景区森林防火、汛区防范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积极推动生态旅游转型升级,做好省政协人资环委、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开展的关注美丽家园走进国家公园专题调研活动,一部手机游云南在各景区上线运转。成功举办中国第三届世界大象日活动。20181—10月,西双版纳国家公园各景区累计完成投资7245.02万元、接待游客279.97万人次、实现经营收入22239.36万元,同比增长14.99%8.60%10.16%。二是加强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1.5亩,全州木本油料基地面积达19万亩。三是继续做好林下种养殖。全州现有林下种植21.35万亩,其中:林药11.38万亩、林菜林菌林果等9.97万亩。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企业36户,存栏达5.86万头(只),收容救助野生动物300头(只)、出售野生动物9997只。

6)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跨境联合保护。一是完成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州人大。二是在完成《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7)》编制工作的同时,组织各县市开展了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深入推进中老跨境联合保护。成功举办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第十二次交流年会,组织开展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执法決和调查监測技术培训,提高中老双方人员业务能力。四是大力开展州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成了易武所办公地选址,完成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300个界桩、60个功能区标桩埋设,完成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完成8块警示牌,200个小型林权警示牌的安装埋设。五是坚持开展科研项项目,着力增强科技支撑。协助省林业厅开展了亚洲象栖息地保护与恢复、食源地建设和预警监测方案的编制工作,争取将亚洲象研究中心落地西双版纳。开展了绿孔雀、灰孔雀雉种群及栖息地调查,西双版纳鼷鹿种群及生境调查评估”“藤枣拯救与保护”“犀鸟种类和野外分布状况普查等项目。继续实施兰科植物、黄竹群落、植物群落监测,编制完成《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启动了保护区勘界立标、综合科考项目。六是扎实做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兑现2017年度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1446.6万元。截至11月底,野生动物肇事案件270起,其中人员伤亡案件10起(人伤6起,死亡4起),补偿金额 925.65万元。六是组织开展了全州自然保护区大排查工作,全面梳理全州各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七是不断加强野外巡护、认真贯彻执行日报制度,强化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认真履行了野猪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

7)认真做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一是扎实抓好生态扶贫。确保林业生态扶贫政策向一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培训和管理好全州682名生态护林员,及时足额发放生态护林员工资;坚持应纳尽纳的原则,将86户(34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口的822.97亩耕地纳入退耕还林和陡坡地。截止201811月,全州共有1222户(420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5464.6亩耕地纳入退耕还林和陡坡地治理项目;二是扎实、深入推进本单位挂包帮扶贫工作。结合挂包帮扶村寨的村情、民情和本局实际,组织挂联干部深入贫困村采集贫困户信息、核算收入和支出、核对帮扶手册、倾听群众意见,宣传扶贫政策,共商脱贫措施,带领贫困户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照《州委常务会第44次会议要求落实扶贫任务事项清单责任分解表》,积极组织班子成员深入查摆在挂包帮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进度、帮扶工作成效等方面的问题,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局挂包帮”“转走访扶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林业局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帮扶计划(2018—2020年)》和49户挂钩贫困户帮扶计划,编制、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林业扶贫知识》100份并发放到干部职工手中,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扶贫知识考试;组织干部职工捐资27200.0元,为贫困户提供复合肥41包、衣柜22个、橱柜29个;提供5400株金煌芒苗用于帮扶村委会集体经济发展和帮扶贫困党员发展。筹集资金11万元,帮助挂钩帮扶的昆罕大寨开展了村庄绿化美化,并于201812日被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评为森林生态旅游示范村,被挂钩帮扶的49户贫困户现已有47户如期实现了脱贫摘帽的目标。三是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林发〔2018107号),先后选派了4名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参加州委、州纪委组织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织人员深入三县市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

8)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的整改工作。

一是已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州自然保护区探矿权退出;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频繁;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经济林种植面积居高不下,影响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流域保护区管理松懈,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和随意调整问题严重,市(州)、县级自然保护区普遍存在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不严现象等问题。二是了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映我州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区界桩立标推进缓慢;对橡胶林种植监管不力,热带雨林保护压力增大;保护区规划有待完善;保护区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的整改,并已向省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处提交销号备案申请。三是全面完成了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澎湃新闻通报或报道关于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的整改,依法拆除了野象泉水厂及取水点、力达废旧金属加工厂、兴顺橡胶木加工厂等违规建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行政单位);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5.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事业单位);

6.西双版纳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年末实有人数7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9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0,972,554.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19,584.47元,占总收入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970.00元,占总收入的0.10%。与上年对比,收入同比增加7586544.13元,增长17.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的42386010.34元,同比增加8533574.13元,增长19.92%;其他收入较上年的1000000.00元,同比减少947030.00元,下降94.7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收入与上年收入相比较,有增有减,总体来说增加7586544.13元。具体分析如下:增加金额7667044.13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143376.5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较上年增加164961.73元;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382427.93元;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增加6938915.95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37362.00元。减少金额80500.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50500.00;其他支出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0,583,999.47元。其中:基本支出14,434,095.13元,占总支出的28.53%;项目支出36,149,904.34元,占总支出的71.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同比增加614253.70元,增长1.23%。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的12624242.19元,同比增加1809852.94元,增长14.34%;项目支出较上年的37345503.58元,同比减少1195599.24元,下降3.20%。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及提高改革性补贴标准;2.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项目资金交上年收入数减少;项目资金未验收,无法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34,095.13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1809852.94元,增长14.34%,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及提高改革性补贴标准,相应各项保险也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09%。人均情况以年底实有人数74人计算,21584.89/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149,904.34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较上年的37345503.58元,同比减少1195599.24元,下降3.20%。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减少节能环保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其他支出收入约281.05万元;2.本年增加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161.49万元;3. 部分项目资金未验收,无法支付。

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单位:元

序号

科目名称

收入

支出

结余

1

社会保险补助

1032305.84

1032305.84

 

2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250000.00

250000.00

 

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623260.00

1623260.00

 

7

森林培育

1220000.00

1220000.00

 

8

森林资源管理

13905015.50

13905015.50

 

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160300.00

160300.00

 

11

动植物保护

15250000.00

15250000.00

 

12

林业防灾减灾

2830000.00

2672824.00

157176.00

14

购房补贴

36199.00

36199.00

 

合计

36307080.34

36149904.34

157176.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22,680.4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支出数48,569,166.31元,增加1953514.16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本年基本支出金额增加:1. 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及提高改革性补贴标准;2.工资增加,相应的保险也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8,47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是1.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养老、职业年金、工伤、生育)费用的缴纳;2.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27,51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16,26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布龙管护所、易武管护所及州直三家企业(即:清山公司、明远公司、青松公司)的天然林资源工程的护林人员工资、管护费、社会保险费和为巩固改革成果,解决各级实施单位承担的工程组织管理经费等支出的政策性社会性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5,377,44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2%。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时所需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森林资源管理、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灾减灾及其他为保障林业工作顺利开展所必须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2,9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及工龄满25年以上职工住房补贴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7,817.88元,完成预算的45.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33.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6,406.47元,完成预算的50.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411.41元,完成预算的37.54%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考虑了单位整体的工作开展所需的支出,因提倡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重要精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整合下乡次数及内容,减少下乡次数、人数;减少接待人数、降低接待标准等措施,达到公车运维费及公务接待费用的下降;2.2018年公务车购置预算200000元,但因全州购车指标不足,因此当年未形成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1,589.55元,下降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8,927.00元,下降66.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8,659.04元,增长1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321.59元,下降24.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因公出国(境)费20000元,原因:201811月张有才同志随省林业厅考察团赴斯里兰卡进行亚洲象保护交流学习;2.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产生,公车运行维护费376,406.47元,比上年317747.43元,增加58659.04元;原因:因林业局公务用车老旧,产生车辆维修费用较高;州政府组织开展的全州集中打击整治破坏资源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林业部门牵头,因此产生了较大比例的燃油费和车辆维修费等;3.公务接待费161,411.41元,比上年212733.00元,下降51321.59元;原因:单位减少公务接待的人次及标准,降低接待费用的开支。因此,本年的三公经费总体来说较上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00.00元,占3.5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406.47元,占67.48%;公务接待费支出161,411.41元,占28.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201811月张有才同志随省林业厅考察团赴斯里兰卡进行亚洲象保护交流学习,天数5天。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406.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单位因全州购车指标不足,当年未形成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6,406.4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林业工作的开展,如:森林防火期间对各个火点的检查与排查;天然林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及验收;林地变更调查、占用工作的指导与检查;省林业厅组织的各项林业专项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411.4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411.4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林业厅组织的相关林业工作检查;扶贫点村委会对接工作;三县市工作人员对接工作等相关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7,281.90元,与上年1,471,510.00元相比,增加了125771.90元,增长8.55%。主要原因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燃油费等为了工作正常开展产生的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资产总额12,324,738.55元,其中,流动资产1,975,866.55元,固定资产10,192,90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5,967.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84499.1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87393.17元,主要是银行存款增加1161744.73应上缴财政上年结余的天保社会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396904.002018年补发调整工资2019年发放金额239728.00防火资金结余157176.002019年继续使用其他应收款增加28744.44应收公益岗保险等;固定资产增加418021.96, 主要是防火指挥中心购置设备和林业局老旧设备报废,购买新设备;无形资产减少20,916.00元,主要是当年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金额增加,造成无形资产减少;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其他资产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324738.55

1975866.55

10192905

1600410.45

1040984

 

7551510.55

 

 

15596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713.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713.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771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项目支出36149904.34元,其中:州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支出8个,金额698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对州本级预算安排的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即西双版纳州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项目,金额920000.00元。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根据通知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评价结果为优,发现问题4个,主要是1.各级项目资金到位滞后;2.项目资金财政规定支出与项目支出有差距; 3.部分项目进度慢。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成因。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和站所逐项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深挖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漏洞和不足。二是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整改效果。组建专业队伍,认真研究分析各科室、各单位自评成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产业扶贫、资金规模大的重点项目,分类检查,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个科室、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及早发现、处理存在问题。三是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8年年末有银行账户3个,分别是:1.基本账户:中行版纳大厦支行零余额账户年末为02.专用账户:农行景洪支行年末银行存款为1469416.99元;3.决算报表中银行存款年末数包括工会账户余额61989.84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

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事项中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3801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250956383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