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关于2017年州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21

 

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关于2017年州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报告

 

州财政局:

按照《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西财绩发〔20181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西财绩发〔20176号),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现将2017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98号),西双版纳州林业局作为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二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三是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责任。四是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五是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六是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七是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八是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九是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十是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节柴改灶、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十一是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项目工作;十二是承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项目实施依据如下:

1.《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使用液化石油替代薪柴制茶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政办发〔2015101号文件);

2.《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方案及条款的通知》(云林联发〔201016号文件);

3.《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的意见》(国森防〔20134号;

4.《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修改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森指〔20144号文件);

5.《云南省西双版傣族自治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6.2015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项目保险服务协议》;

7.《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珍贵用材林建设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1329号文件);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州级林业财政资金计划920万元,实际到位890万元,没有拨付的是野生动物收容拯救应急经费30万元,完成投资890万元,完成率100%,部门收支情况如下:

1.农村清洁能源建设。2017年农村清洁能源建设项目资金计划86万元,实际到位86万元,完成投资86万元,完成率100%。任务完成4040户制茶机和230户滚筒杀青机。其中:景洪市计划1340户制茶机和20户滚筒杀青机,投资17万元;勐海县计划1850户制茶机和170滚筒杀青机,投资52.5万元;勐腊县计划1850户制茶机和170滚筒杀青机16.5万元。

2.森林防火专项。2017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计划180万元,实际到位180万元,完成投资180万元,完成率100%。主要用于进一步建立完善的森林防火责任机制、有效的森林火灾防范机制和高效的火灾应急处置机制,宣传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力争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控制在90次以内,森林受害率低于1‰,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

3.政策性火灾保险。2017年政策性火灾保险项目资金计划50万元,实际到位50万元,完成投资50万元,完成率100%。全部用于购买当年度政策性火灾保险,主要用于为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维护广大林业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保护国土生态安全,按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和金融部门关于积极开展森林保险的安排部署,遵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落实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实现全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全覆盖。

4.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和野生动物收容拯救应急经费。2017年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资金计划50万元,实际到位50万元,完成投资50万元,完成率100%。全部用于购买当年度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通过实施公众责任保险,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因保护野生动物而造成的损失,从而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使我州的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得到恢复和提高,成为名副其实的动物王国

5.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2017年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计划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完成投资500万元,完成率100%。完成珍贵用材林13.46万亩,沉香、降香黄檀、山桂花等20种珍贵树种323.74万株(其中:荒山荒地种植0.6万亩,74.14万株;园区、城镇绿化0.51万亩,5.14万株;四旁种植4.67万亩,140万株;道路绿化1.29万亩,36.49万株;茶地套种6.17万亩,62.05万株;低质胶园改造0.2万亩5.9万株)。

6.野生动植物收容拯救应急经费。2017年野生动植物收容拯救应急经费计划30万元。计划用于对受到自然灾害威胁和受伤、受困、病残、迷途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组织辖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公安,保护区及当地群众进行有效救助。2017年度没有发生重大事故,野生动植物收容拯救应急经费没有拨付。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本单位制定了《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制度>20175月修订)的通知》(西林办发〔201735号文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树立单位绩效评价意识,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监管,逐步建立单位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完善部门预算管理。

(二)自评指标体系

深入项目实施地点对2017年预算州级部门资金项目进行实

地抽查,由州林业局成立绩效评价小组,按不低于30%的抽查面,对全州进行抽查,并根据查看情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了项目的总体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责任及措施。

2.             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了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在资金使用方向上完全符合州级资金任务安排,加快了资金支出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了解的情况和收集的文件资料,州林业局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分计算方法

根据评价得分(满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具体见下表:

档次

分值

得分≥95

80≤得分<95

60≤得分<80

得分<60

(二)综合评价结论

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评分计算方法,最终得出2017年度州级林业财政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95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从总体工作情况来看,各县市推广工作总体进度仍然较慢,资金兑付较慢,在使用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柴制茶推广工作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动员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到位等情况,导致工作进度总体较缓慢;茶叶加工作坊和加工企业获取薪柴条件便捷,成本较低,未能从源头促使农户使用液化石油气,所以茶农和茶企能动性较低;中标企业供气网点建设滞后,导致部分区域用气不便捷,影响部分茶农的积极性。

2.森林防火项目。存在信息化水平不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的指挥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地理信息系统、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等建设尚未启动实施;火源管控不死,野外火源没有做到严格管控,各种野外用火普遍存在;队伍建设滞后,各级防火办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县市、乡镇专业扑火队应急处置能力不高。

3.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方面。一是存在部分乡镇干部没有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战略高度,责任感不强,片面认为是阶段性工作、强制性任务,对发展珍贵用材林有畏难情绪,认为土地资源紧缺,珍贵树种生长周期长,经济回报有风险;二是县市区资金投入不足,示范带动不到位,没有重视在城镇面山、主要公路沿线、重要的景区地点、城镇道路和机关单位等主要区域发展珍贵树种;三是县市、乡镇仍然存在对群众种植情况的掌控能力偏弱,在种植过程中仅限于把苗发到农户,具体各农户种植的位置和成效状况不了解,缺乏对抚育管理的监督检查,造成了检查和管理落不到实处。

(二)下一步整改情况

按照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及南糯山现场推进会的精神,督促各县市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做好工作总结和各地工作先进和工作亮点的推广示范,并为2018年起好步、开好头。

五、绩效自评结果运用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运用,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应予以表扬、优先支持或继续支持;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发布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应督促部门积极整改或根据情况调整项目,使项目实施绩效得以改善。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及行业发展规划,州林业局2016—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总目标为:一是森林资源增长:到2018年,森林覆盖率(含灌木林)保持80%,森林蓄积量达到1.7亿立方米;二是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到2018年使我州森林资源总量有所增长、森林资源结构有所改善、森林资源质量有所提高,充分发挥森林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三是林业总产值:行业统计全州林业总产值到2016年达到191亿元,2017年达到204亿元,2018年达到210亿元;四是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林业整体支出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尽快下达各县市区2018年建设任务,并督促各县市区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发展珍贵用材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研究问题,强化措施,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能,协调组织好建设工作。

(二)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协调各级财政加大投入,整合造林绿化项目资金,引导鼓励广大农民、种植大户、企业大力发展珍贵用材林。要制定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建立和规范珍贵用材林资产登记和活立木评估、流转机制,增强珍贵用材林资产的流动性,让投资者能够分段收益,打破珍贵用材林周期长、变现难的瓶颈。鼓励和支持大力发展珍贵用材林林下经济,实现长短结合、以短养长,提高珍贵用材林建设综合效益。

(三)继续确保种苗供应。督促各县市加强对中标苗木繁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良种壮苗供给能力,强化苗木质量检查,严控苗木发放环节,坚决杜绝弱苗、病苗上山。

(四)继续强化示范带动,加大抚育管理监督。督促各县市区充分发掘城镇、村寨、道路等周边空窗区域,细化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优势,抓好一批不同种植模式的示范基地建设。通过建设高规格、高质量的示范基地,样板引路,全面推动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快速发展。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植树造林质量管控责任,加大质量检查力度,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基地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五)继续强化科技支撑。通过固定样地监测等科技监测分析手段,开展珍贵用材林的良种选育、种植区划、病虫害防控以及珍贵树种木材物理、化学性质等利用参数的研究,加大对实验基地的投入,掌握不同树种最佳发展区域、生长特性、材质特性、种植抚育技术、林下经济发展,为珍贵用材林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六)继续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社会公众、尤其是基层群众对珍贵树种认知、价值所在和种植技术培训,引导和调动社会各界发展珍贵用材林的积极性。

(七)加强对项目建设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