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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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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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是主管全州林业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属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州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州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拟定全州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全州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州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管理国家、省和州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负责指导全州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管理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项目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西双版纳州林业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资源林政法规科、造林绿化科、计划财务科、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自然保护区管理科、森林防火科;所属参公事业单位3个: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州林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弘扬生态文化”新思路,凝心聚力、奋力而为,较好完成了州委政府和省林业厅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工作情况

(一)持续推进林业重点环节、关键领域的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完善景洪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经验,组织编制《景洪市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景洪市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勐腊县国有林场改革。继续深化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保护区管理机制;积极组织三县市开展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县城的申报工作,并得到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批复,景洪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通过国家林业局评审。

(二)林业投入持续增加。争取上级林业资金331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549万元,增长12%。争取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70万元,落实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80万元,争取国家林业贴息贷款计划1340万元;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超过472万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28000万元,为全州林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生态建设稳步推进。制定并下发了《西双版纳州农村使用石油液化汽替代薪柴制茶项目用户用汽补贴管理办法》,编制了《西双版纳州交通沿线面山绿化优化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低效林改造、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石油液化汽替代薪柴制茶等生态治理工程。全年完成营造林17.11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83.22万株,种植珍贵用材林10.15万亩,完成低效林改造(含森林抚育)24.5万亩,森林管护1605.49万亩,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1.3万亩,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0.7万亩,安装使用农户杀青炉3423口、滚筒杀青机214台,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清洁能源替代薪柴制茶推广工作得到国家环保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好评,并批示全省范围内推广。

(四)不断加快发展步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西双版纳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投入资金49075.35万元改造景点景区、接待游客257.79万人,实现旅游收入20188.35万元解决周边社区就业岗位近1500个。积极争取国家、省开展亚洲象国家公园及亚洲象野外研究基地建设。安排100万元资金、实施了0.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全州现有林下种植21.35万亩,其中:林药11.38万亩、林菜林菌林果等9.97万亩。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企业168家,存栏达6.5万多头(只),收容救助、放生野生亚洲象等野生动物500多头(只)。采伐加工木材50.19万立方米、进口木材3.55万立方米,组织11家红木企业、200余件作品参加了6月举办的国际红木博览会, 11户企业、14件产品获奖,参展企业、作品及获奖作品数量位居全省前列。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及西双版纳展馆因此获得了 “2017年首届昆明南亚东南亚国际木文化博览会最佳组织奖”、“2017年首届昆明南亚东南亚国际木文化博览会优秀展台金奖”,向外界充分展示了我州的木材加工利用水平、提升了企业知名度。

(五)不断强化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林业立法工作,对《云南省西双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不断完善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的林业综合执法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对取得省优的1个县级、10个乡镇级平安林区建设单位进行了复评考核。

(六)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断强化。始终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年初,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植、围剥树皮、投放有毒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先后组织开展了“绿盾行动”、“全面保护长江经济带林业资源专项行动”,查处1774起,其中:刑事案件465起、行政案件1309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780人,其中刑事处罚388人、行政处罚1307人,收缴林木树木和木材195.94立方米,收缴野生动植物及制品1696头、只、件。扎实做好国家、省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整改工作,调查核实疑似变化图斑1170个,处理违法人员61人,对90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行政问责处理,解聘护林员55人。针对检查中暴露的“森林资源监测手段落后、管理能力低下”的问题,与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签订了合作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协议,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监测水平。开展了全州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及全国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理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投入防火经费467.21万元,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森林火灾保险招标工作;编制上报了《西双版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投资2300万元,开展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次数、有林地受害面积均在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内,当日扑灭率为100%。积极做好薇苷菊、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七)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跨境联合保护。全面启动了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组织开展了县级保护区及保护小区总体规划的编制;组织实施了亚洲象保护项目;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959.78万元(其中:亚洲象肇事补偿850万元,造成人员伤害3人、死亡3人)。拟定了《全州古树名木调查技术方案》,组织开展了调查工作。与老方共同召开了中老跨境联合保护2017年会,并由州人民政府与老挝南塔省、丰沙里省、乌多姆赛省政府代表签署合作备忘录,中老跨境联合保护首次上升为政府行为。

(八)林业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组织编制了《西双版纳州“十三五”林业扶贫规划》,积极向上级争取了682名生态护林员指标,将988户贫困户13399.6亩耕地纳入退耕还林和陡坡地治理范围。认真贯彻执行好扶贫开发项目植被恢复费减免政策。对嘎洒镇回老小寨等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使用林地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36.96万元。继续深入推进本单位“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投入资金46.9万元,扶持挂钩帮扶贫困户开展养蜂、热带水果及滇越金线兰种植。

(九)林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不断提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稳增长和扶贫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相关政策,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共审核上报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39起,使用林地427.6公顷、占下达林地定额的165%,免收相关项目植被恢复费36.96万元,涉林重点项目办结率100%,保障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顺利落地实施。

(十)自身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刹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和“庸懒散”等不良风气。结合巡察整改工作,修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各类会议、文件、简报持续减少,“三公”经费明显下降,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工作更加扎实,全州林业系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政风、行风持续有效好转,引领林业改革的正能量得到进一步释放。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推动林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步伐进一步加快,不断加大了林业改革发展重点、亮点、热点工作宣传力度。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工作及综治维稳、信访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为林业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行政单位);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5.西双版纳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事业单位);

6.西双版纳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7年末核定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3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386,010.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86,010.34元,占总收入的97.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30%。与上年对比,收入同比减少15,331,202.64元,下降26.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的58,709,480.98元,同比减少16,323,470.64元,下降27.80%;其他收入较上年的7732.00元,同比增加992,268元,增加128.33%。主要原因是:1.本年增加金额3,405,779.64元,主要是:增加①调整基本工资及提高改革性补贴标准、②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资金;2.本年减少金额18,740,270.68元,主要减少节能环保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其他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9,969,745.77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4,242.19元,占总支出的25.26%;项目支出37,345,503.58元,占总支出的74.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 支出同比减少4,512,057.56元,减少8.28%。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的8,914,489.46元,同比增加3,709,752.73元,增加41.61%;项目支出较上年的45,567,313.87元,同比减少8,221,810.29元,减少18.04%。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提高公用经费支出,调整基本工资及提高改革性补贴标准;2.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①项目资金交上年收入数减少;②项目资金未验收,无法支付;有些项目资金到账晚,无法及时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24,242.19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较上年的8,914,489.46元,同比增加3,709,752.73元,增加41.61%。主要原因分析:1.提高公用经费支出,调整基本工资及提高改革性补贴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2.布龙、易武自然保护区管护所201610月划入,故其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66%。人均情况以年底实有人数75人计算,168,323.23/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345,503.58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较上年的45,567,313.87元,同比减少8,221,810.29元,下降18.04%。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减少节能环保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金收入约1759万元;2.部分项目资金未验收,无法支付、部分项目资金到账晚,无法及时支付。

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序号

科目名称

上年结余

收入

支出

1

其他商贸支出

 

50000

50000

2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500

500

3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55592

155592

4

森林管护

2575000

 

2575000

5

社会保险补助

 

1087286.91

1087286.91

6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300000

300000

7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

 

50000

50000

8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8457

68457

9

森林培育

551555.97

974000

1525555.97

10

森林资源管理

 

10691742.11

10691742.11

1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437200

437200

12

林业自然保护区

310000

 

310000

13

动植物保护

 

14540000

14540000

14

林业防灾减灾

 

1223161.59

1223161.59

15

其他林业支出

2756600

300000

3056600

16

住房公积金

 

885607

885607

17

其他支出

 

30000

30000

合计

6193155.97

30793546.61

36986702.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69,166.3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0%。与上年54,430,603.93元支出数,减少5,861,437.62元,下降10.77%。主要原因:1.项目资金较2016年下降幅度大;2.项目资金未验收,无法支付;有些项目资金到账晚,无法及时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发放职工2017年全州招商引资工作奖励经费50000元和表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金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5,10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是1.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养老、职业年金、工伤、生育)费用的缴纳;2.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离退休干部周明信的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补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62,55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12,286.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布龙管护所、易武管护所及州直三家企业(即:清山公司、明远公司、青松公司)的天然林资源工程的人员管护费、社会保险费和全州退耕还林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1,393,114.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3%。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工作时所需的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森林资源管理、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灾减灾及其他为保障林业工作顺利开展所必须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5,6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2016年州级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考评奖励经费;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分析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9,407.43元,完成预算的5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8,927.00元,完成预算的98.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7,747.43元,完成预算的5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733.00元,完成预算的47.2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考虑了单位整体的工作开展所需的支出,因提倡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整合下乡次数及内容,减少下乡次数、人数;减少接待人数、降低接待标准等措施,达到公车运维费及公务接待费用的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30,215.40元,下降28.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8,927.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9,753.17元,下降38.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9,389.23元,下降29.5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因公出国(境)费58,927元,原因:20179月张淳同志随省林业厅考察团赴南非及肯尼亚进行野生动物保护交流学习;2.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产生、公车运行维护费317,747.43元,比上年下降199,753.17元;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减少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单位缩减公车运维费的开支,合并下乡、检查工作次数,降低运行经费的成本;3.公务接待费212,733.00元,比上年下降89,389.23元;原因:单位减少公务接待的人次及标准,降低接待费用的开支。因此,本年的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三公”经费支出589,407.4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927.00元,占1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7,747.43元,占53.91%;公务接待费支出212,733.00元,占36.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927.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79月张淳同志随省林业厅考察团赴南非及肯尼亚进行野生动物保护交流学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7,747.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7,747.4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林业工作的开展,如:森林防火期间对各个火点的检查与排查;天然林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及验收;林地变更调查、占用工作的指导与检查;省林业厅组织的各项林业专项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73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2,7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林业厅组织的相关林业工作检查;扶贫点村委会对接工作;三县市工作人员对接工作等相关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1,510.00元,与上年1,208,902.47元相比,增加了262,607.53元,增加21.72%。主要原因2017年的离退休公用经费和在职人员公用经费较2016年有很大幅度提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1、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公用开支,如看望生病离退休人员;2、用于在职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燃油费等为了工作正常开展产生的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部门资产总额10,340,239.42元,其中,流动资产388,473.38元,固定资产9,774,883.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6,88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71,908.5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692,607.54元,固定资产减少58,385.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20,916.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2,064,57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7,116.66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0,340,239.42

388,473.38

9,774,883.04

1,896,450.45

1,293,974.00

0.00

6,584,458.59

0.00

0.00

0.00

210,000.00

33,117.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21,962.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155,34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66,622.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州级林业财政资金计划920万元,实际到位890万元,没有拨付的是野生动物收容拯救应急经费30万元,完成投资890万元,完成率100%,部门收支情况如下:

1.农村清洁能源建设,2017年农村清洁能源建设项目资金计划86万元,实际到位86万元,完成投资86万元,完成率100%。任务完成4040户制茶机和230户滚筒杀青机。其中:景洪市计划1340户制茶机和20户滚筒杀青机,投资17万元;勐海县计划1850户制茶机和170滚筒杀青机,投资52.5万元;勐腊县计划1850户制茶机和170滚筒杀青机16.5万元。

2.森林防火专项,2017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计划180万元,实际到位180万元,完成投资180万元,完成率100%。主要用于进一步建立完善的森林防火责任机制、有效的森林火灾防范机制和高效的火灾应急处置机制,宣传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力争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控制在90次以内,森林受害率低于1‰,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

3.政策性火灾保险,2017年政策性火灾保险项目资金计划50万元,实际到位50万元,完成投资50万元,完成率100%。全部用于购买当年度政策性火灾保险,主要用于为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维护广大林业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保护国土生态安全,按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和金融部门关于积极开展森林保险的安排部署,遵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落实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实现全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全覆盖。

4.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和野生动物收容拯救应急经费,2017年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资金计划50万元,实际到位50万元,完成投资50万元,完成率100%。全部用于购买当年度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通过实施公众责任保险,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因保护野生动物而造成的损失,从而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使我州的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得到恢复和提高,成为名副其实的“动物王国”。

5.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2017年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计划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完成投资500万元,完成率100%。完成珍贵用材林13.46万亩,沉香、降香黄檀、山桂花等20种珍贵树种323.74万株(其中:荒山荒地种植0.6万亩,74.14万株;园区、城镇绿化0.51万亩,5.14万株;四旁种植4.67万亩,140万株;道路绿化1.29万亩,36.49万株;茶地套种6.17万亩,62.05万株;低质胶园改造0.2万亩5.9万株)。

6.野生动植物收容拯救应急经费,2017年野生动植物收容拯救应急经费计划30万元。计划用于对受到自然灾害威胁和受伤、受困、病残、迷途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组织辖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公安,保护区及当地群众进行有效救助。2017年度没有发生重大事故,野生动植物收容拯救应急经费没有拨付。

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评分计算方法,最终得出2017年度州级林业财政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95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7年年末有银行账户3个,

一个是基本账户中行版纳大厦支行零余额账户年末为0;另外一个专用账户农行景洪支行年末银行存款为369,662.10元,决算报表中银行存款年末数包括工会账户余额40,162.13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0920052711575.xls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3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