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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2-11
2025年,州林草局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贯彻落实《西双版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州林草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在11月23日第22次、12月5日第23次党组会上2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同时,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州林草局采取干部职工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发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学习读本自学,做到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西双版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党组会议、局务会议重要议事议程,与日常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上率下、身体力行,认真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2.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一是林草资源保护扎实有效,完成与国土“三调”不一致图斑的对接和小班降容任务,实现自然资源现状地类统一,科学划定林地、草地、湿地管理边界建议方案,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规划编制林草湿资源保护利用相关提供基础支撑;林草湿荒普查成果已获批启用,进一步夯实全州林草生态资源管理基础。二是林草灾害风险防控效果显著。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无人员伤亡。持续做好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普查等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100%。三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不断加强。建立完善了统一指挥、联勤联动和信息互通的巡护、监测机制。持续推进亚洲象保护管理,实施栖息地修复与食源地建设。完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有效保障群众利益。四是有序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试点、国家植物园创建“两园”创建工作,推进特有珍稀物种保护小区和自然教育基地建设。五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森林覆盖率74.05%,稳居全省首位。完成1.33万亩西双版纳州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及1.7万亩四旁植树项目;全面推进4万亩茶园森林化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持续推动生态修复走深走实。六是林草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全州林业产值预计达503.58亿元,同比增长10.03%。2025年,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各生态旅游区累计完成投资1952.81万元,接待游客601.64万人次,实现经营收入30385.68万元,有效带动周边群众增收致富。林下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新建成傣药种质资源基地700亩;坚果种植面积达21.8万亩,坚果类产量2.815万吨,生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让群众在生态保护中共享“绿色红利”。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坚持问题导向,从优化服务、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等“小切口”入手,精准施策,系统发力,探索出一条保障有力、监管有效、发展有序的林草要素保障新路径,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绿色动能。2025年,西双版纳州使用林地审批共117件,面积334.5606公顷;使用草原行政许可6件,使用草原面积4.7431公顷。采集及出售、收购野生植物,以及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共44件,涉及金毛狗采集、猕猴及鹦鹉等出售。
4.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常态化运行,不仅有效避免了监管中的随意性和选择性执法,还大幅提升了监管效率与精准度,确保了林草领域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规范经营,进一步夯实了林草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监管基础。
5.做好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按照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了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集中清理、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清理、统计文件等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已按时报送相关部门。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顺利完成立法项目起草送审工作。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州林草局负责《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具体起草工作。及时成立《条例》起草小组,积极配合州司法局开展实地调研、座谈、征求意见、论证修改等工作,形成《条例(修订草案)》按照程序已提交至省人大常委会。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国家、云南省和西双版纳州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相关要求,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审必审。2025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备案审查报备的情形。
(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批评意见。州林草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并按规定报请的原则,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规范化、制度化。
2.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管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工作机制,明确公职律师在林草立法项目论证、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职责。全年公职律师列席专题研讨会议2次,出具合同等书面审查意见128份,为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0条,参与处理行政纠纷案件2起,有效提升了林草工作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法治林草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法律服务支撑。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加强林草执法体系建设。西双版纳州组织起草并印发《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提级办理办法(试行)〉》和《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案件督办制度(试行)》,出台两项工作机制。通过“提级办理”,州级部门介入跨区域等案件,打破层级壁垒;建立“督办”机制,对关注度高、整改难的案件跟踪问效。两项机制构建系统化制度框架,为林草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提供保障。同时,贯彻改革要求,改革转隶后,各县(市)综合执法三大队在林草局办公,由林草部门提供保障。今年,经州委编办同意,大队长进入县(市)林草局班子,确保执法与资源保护目标契合。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2025年11月13日至14日,州林草局开展全州林草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40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围绕执法关键环节系统教学,增设现场林业技术操作流程教学,提升执法专业性与精准度,为锻造执法队伍奠定基础。三是强化保护区执法全流程法治保障。持续深化自然保护区委托执法,构建“业务指导 + 法制审核”机制。针对委托执法疑难问题,“线上 + 线下”答疑,开展案件办理指导十余次。严格执行“一案一审”制度,全流程把关案件,构建常态化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为生态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开展案卷评查。州林草局组织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各县市10卷案件交叉评查。针对评查问题逐一反馈督促整改,倒逼规范、促进提升,夯实执法基础、提高办案质量。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为及时、高效、有序地做好亚洲象应急处置工作,依法规范亚洲象救助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亚洲象肇事损害,制定了《西双版纳州亚洲象肇事与防范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亚洲象种群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2025年持续做好亚洲象监测、预警、防控工作,构建亚洲象监测预警体系,投入专项资金组建专业护象队伍,增加护象队监测人员数量,扩大监测预警覆盖面,建设无人机自动监测站点,及时掌握亚洲象进出林区的情况,努力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2025年,认真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受理信访件,办结率100%,依法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最高检处理完成1件历史积案,累计受理10件常规涉林草信访件,已办结9件,正在办理1件。无行政应诉案件,也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违法、变更、撤销的情况。
(八)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切实加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州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及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各类自媒体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反映的社会关切问题及依申请公开,用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
(二)普法工作仍存在普法方式和手段创新不够、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2026年工作打算
(一)扛牢扛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
(二)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坚决防止决策时“拍脑袋”和“一言堂”。
(三)深化普法宣传成效。为提升边境林草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和效果,持续高质量开展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边境林草保护双语普法工作。特别针对傣族、哈尼族聚居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在当地社区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积极联合司法、文旅等部门,整合资源优势,在景区打造“林草法治文化角”,为游客和居民提供了解林草法治文化的窗口。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