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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1-20
2024年,州林草局始终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贯彻落实《西双版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州林草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2024年12月24日在州林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学习上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同时,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州林草局采取干部职工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发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学习读本自学,做到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西双版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党组会议、局务会议重要议事议程,与日常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上率下、身体力行,认真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2.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一是林草资源保护扎实有效,认真抓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已完成地类对接工作。推动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完成州级、省级联合复核,形成了划定初步成果。二是林草灾害风险防控效果显著。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无人员伤亡。持续做好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普查等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100%。三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不断加强。建立完善了统一指挥、联勤联动和信息互通的巡护、监测机制。做好亚洲象保护管理工作,完成亚洲象食源地修复及景洪市亚洲象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勐海县亚洲象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持续做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和极小种群保护及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四是有序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试点、国家植物园创建“两园”创建工作,推进特有珍稀物种保护小区和自然教育基地建设。五是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推进。完成各类造林绿化项目7余万亩,探索推进绿水青山的经济转化,推进林业碳汇开发,推动勐腊县全域纳入“云南省林业碳汇试点县”,并完成全州造林碳汇摸底工作。六是林草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快林药、林菌产业发展,雨林徒步等新业态得到长足发展,为农村群众提供了就近就业的机会,探索了破解农村“一老一小”问题的新路径。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全程网办和“零跑动”事项比例,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已达100%,全程网办率已达85%以上,可通过快递申请、快递送达、网络送达实现“零跑动”的比例已达100%。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落实政务服务“应进必进”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4.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了“两库一单”,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户数、检查方式等,并做到一个抽查事项制定一套抽查方案,监管对象随机抽取、确认,执法人员随机选派,加强本部门领域监管,强化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已按要求完成了2024年的抽查任务。
5.做好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按照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了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集中清理、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清理、统计文件等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已按时报送相关部门。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及时完成涉及本部门的地方立法任务。配合州司法局、州人大完成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并做好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报审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国家、云南省和西双版纳州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相关要求,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审必审。2024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备案审查报备的情形。
(三)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批评意见。州林草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并按规定报请,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规范化、制度化。
2.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律师作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并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办理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咨询、文件起草、协议文本审核等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作用。2024年,对60余份协议(合同)和重要文稿等进行了法律审核。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启动以来,州林草局从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谋划出发,以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总抓手,全面加强全州林草行政执法领域的能力建设,通过编纂并刊印林草行政处罚示范卷宗、季度例行案件评查、建立对乡镇林草执法业务指导机制、施行“红黑榜”考评制度等,制度优化与工作创新,提升林草执法水平。目前,全州绝大部分乡镇执法队已具备了林草行政处罚能力,林草领域赋权事项接得住的第一步已初步达成。
2.加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2024年,组织开展了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围剥树皮毁坏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始终坚持以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守护西双版纳森林生态资源,对全州林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打击整治,依法依规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为及时、高效、有序的做好亚洲象应急处置工作,依法规范亚洲象救助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亚洲象肇事损害,制定了《西双版纳州亚洲象肇事与防范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亚洲象种群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2024年持续做好亚洲象监测、预警、防控工作,构建亚洲象监测预警体系,投入专项资金组建专业护象队伍,增加护象队监测人员数量,扩大监测预警覆盖面,建设无人机自动监测站点,及时掌握亚洲象进出林区的情况,努力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2024年,认真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受理信访件,办结率100%,无行政应诉案件,也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违法、变更、撤销的情况。
(七)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切实加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州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及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各类自媒体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反映的社会关切问题及依申请公开,用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
(二)普法工作仍存在普法方式和手段创新不够、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扛牢扛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
(二)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坚决防止决策时“拍脑袋”和“一言堂”。
(三)进一步抓好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全州林业系统普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普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普法水平,探索、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和手段,拓展普法的广度、深度,努力推动依法治林、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