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1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了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洪市榕林1,邮编:666100,电话:0691-2123233,传真:0691-214979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州林业和草原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省、州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精神和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有效提升公开精度,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林业和草原领域政务信息。经统计,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1条;其中依托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36条,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进一步规范的受理申请的方式、流程、范围及答复的途径和时限各项要求遵循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工作机制。2023州林业和草原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也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管理工作,一是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总体工作,细化工作职责到相关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不发生失密和泄密问题。二是明确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网站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明确2名工作人员负责我局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三是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州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依托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网站端口,不断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进一步健全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林业和草原局专栏,共设立工作动态、公开指南、通知通告、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在线-以案释法等专题专栏等栏目。其中公开目录栏目下设置组织机构、林业行政审批项目、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防火、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4个业务专栏政策解读栏目下设置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3类解读栏目覆盖林草系统所有工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州林业和草原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务会议的重要议题进行及时安排部署、分析研究,解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牵头落实、全局协同推进工作的格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开展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及时办结“12345”平台的诉求积极回应林草部门的社会舆情并妥善处置,社会公众比较满意。对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采用主动公开的方式予以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集中展示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渠道单一、形式不够丰富官方公众号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原创内容少、缺少互动、社会关注度低;二是政务公开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平台运维管理不够规范公开内容一还程度上存在错漏问题。

在下步工作中,州林业和草原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以数字化引领组织领导、措施落实和基础保障各项工作着重薄弱点攻克,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推动林业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度州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