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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油茶定点采穗和定点育苗的确定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04
一、设定依据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林场发〔2008〕253号)第四条 油茶种苗生产推行“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的原则。建圃使用的材料为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油茶良种。 《云南省核桃、油茶定点采穗和定点育苗管理办法》(云南省林业厅公告第4号)第三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核桃、油茶定点采穗和定点育苗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所属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第七条 核桃、油茶定点采穗和油茶定点育苗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核桃定点育苗由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择优确定,并在确定后的1个月内将确定结果报送省林业行政主部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备案。
二、办理条件
(一)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受理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固定的采穗或者育苗地点,且面积不得少于20亩;3.具有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良种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核桃、油茶定点采穗和定点育苗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所在地的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后上报州林业和草原局。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A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接件窗口(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会口,原曼弄枫国际会展中心A区)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s://zwfw.yn.gov.cn/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3.信函受理
受理地址: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曼弄枫国际会展中心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666100。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受理
窗口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送《受理意见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规定时限内一次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意见书》。
(三)审查
审批机关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其中:需要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暂停办理时限计算。现场检查、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完毕后,恢复办理时限计算。
(四)决定及送达方式
达到审批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的批复》;对不予批准的下发《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不予×××的批复》,并说明理由并告知复议或者诉讼权利。审批机关办理完毕后将审批结果反馈州政务服务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将审批结果送达申请人。
四、审批结果
关于同意XXX单位(个人)办理XXX事项的批复
五、收费信息
不收费
六、咨询服务
1、窗口咨询。地址: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A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接件窗口,窗口咨询电话:0691-2142062
2、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森防站,咨询电话:0691-2143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