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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西双版纳州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解读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4-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时监测西双版纳州境内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实现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疫情的快速反应,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野生动物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州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就《应急预案》的出台背景、内容等情况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出台的背景依据
(一)出台背景
随着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和恢复,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时有发生,如近年发生的非典、非洲猪瘟、冠病毒等,据专家分析都与野生动物有关,疫情的发生,造成了全国人民人身、财产的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
(二)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4.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5.《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云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7.《西双版纳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全州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疫情应急行为,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程度减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造成的损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野生动物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三、主要内容
通过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全州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野生动物的安全得到保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综合防控;实行分级控制,分区警戒的原则。根据野生动物疫情及性质、危害程度和受害对象等情况,分为四级分级启动预案。
四、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州范围内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防控工作。
五、执行标准
根据野生动物疫情其性质、危害程度和受害对象等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六、注意事项
实行分级控制,分区警戒。依据野生动物疫病发生情况及趋势,实行分级控制,分区警戒,做好野生动物疫病疫情防控工作。
七、关键词诠释
野生动物疫情:指陆生野生动物突然发生疫病,且迅速传播,导致陆生野生动物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陆生野生动物种群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可能对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和公共卫生意义。
疫源:指携带并可能向人类、饲养动物传播危险性病原体的陆生野生动物。
疫病:指在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对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或可能传染给人类和饲养动物的传染性疾病。
重点监测区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多发区域,人、野生动物、家养动物密切接触区域,重要的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鸟类主要繁殖地、越冬地、停歇地和迁徙走廊带,野生动物繁育基地、流通环节等。
重点监测对象:疫病宿主野生动物和易感野生动物等。
八、惠民利民措施
通过《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全州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及时、高效、有序的应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依法规范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行为,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程度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野生动物种群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