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窗口>>政策解读>>政策法规>>
西双版纳州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3-08
西双版纳州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
为认真落实省、州、县各级林业、财政部门层层签订的《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责任状》,不断提升全州公益林管理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水平,确保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公益林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实现“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金”的目标,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州财政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由州林业局李忠清副局长带队,于2011年2月14日至3月1日对全州一市两县2010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期间,检查组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的同时,查阅了各市县林业、财政部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相关档案材料,并抽取了12个乡镇实地走访了群众及公益林护林员,重点对补偿基(资)金的拨付、使用、兑现情况;公益林管护情况、公益林项目建设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考核过程中,检查组及时指出各市县存在的问题的同时,就如何使用“一折通”、开设工资专户等方式发放补偿资金和护林员工资,保障补偿资金兑现及使用的“安全、高效”等的问题与市县、乡(镇)林业、财政、农经部门的负责人交换了意见。
通过此次检查考核,进一步提高了各级林业、财政部门对补偿工作的认识,为进一步推动全州公益林管理及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基础。
(西双版纳州林业局李天胜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