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2025年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橡胶林外)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0-23

根据《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西双版纳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神,为加大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实现奖补资金使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益,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

在西双版纳州橡胶林以外从事林下经济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体经营户等经营主体

二、支持范围

支持非橡胶林下种植、森林景观利用、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林蜂等森林养殖,支持项目必须为当年新建的连片示范基地建设,已建项目或其他与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无关的项目不在支持范围内。

三、支持标准

2025年新建项目并被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确定为年度奖补对象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体经营户,按以下标准进行奖补:

(一)林下种植方面。

2025年,新种植面积在200亩至700亩,联农带农富农不少于30人,最高给予奖补30万元。

2025年,新种植面积在701亩至1500亩,联农带农富农不少于50人,最高给予奖补50万元。

2025年,新种植1501亩及以上,联农带农富农不少于80人,最高给予奖补70万元。

2025年,建立蜜源植物种植(或其他养殖)基地面积200亩以上,新增养殖蜜蜂不少于300群(或其他动物市场价值不少于200万元),最高给予奖补20万元。

(二)森林景观利用方面。

2025年,新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新利用森林景观面积不低于1000, 联农带农富农不少于30人,最高给予奖补30万元。

四、支持方式

州级财政给予资金奖补,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支持方式。州林草局建立项目评价机制,按评分高低,择优确定奖补对象。

五、申报条件

(一)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生产经营在西双版纳州境内,截止申报时仍正常生产经营或运转的项目实施主体

(二)申报项目在西双版纳州内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省、州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本申报指南的有关奖补标准要求,且建立有稳固的联农带农富农长效机制。

(四)项目实施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行为。

(五)申报项目为2025年新建,并且当年完成新建面积在200亩以上。

六、申报材料

)建设主体申请书2025年新建项目建设方案

)建设主体经营情况说明

应含:当前项目规模,项目预期规模,带动周边发展该产业户数或带动就业人数(其中带动周边稳定就业农民数),企业及合作社主营业务、主要市场、进出口等情况,以及销售、利润、利税等财务情况;

)申报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照、资质证明、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等(项目用地使用权期限不低于三年

企业、合作社申报条件所要求的相关信用记录;

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书;

)县市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七、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2025年11月5日前)

有关部门发布公告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市林草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需包含当年项目建设方案)。

(二)县市林草局初审(2025年11月12日前)

县市林草局对辖区内所有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及可行性、是否具备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核实,并形成2025xx县(市)橡胶林外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申报州级专项奖补项目核实报告”报送至州林草局。

(三)州林草局复审(2025年11月15日前)

州林草局根据当年奖补资金总量和各申报项目是否符合重点产业扶持奖补条件、产业示范带动作用、联农带农富农情况等进行审查,将通过审查的项目在州林草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项目储备库,并依照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向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审查后的项目名单。

(四)专班联合审核及资金拨付(2025年11月17日后)

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组织开展专家咨询、联合审核、集体决策。最后,由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行文上报州政府审批,州财政局在收到州政府批准文件后下达资金拨付计划。

(五)项目监管

县市林草局对纳入奖补的项目进行初验,重点对项目完成率、资金使用情况、带动农户数量、促使农户增收情况、带动周边发展该产业情况进行核验,将项目初验报告报州林草局,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实施主体限期整改。随后,州林草局将会同相关单位适时对项目建设成效开展终验。

八、绩效跟踪

(一)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奖补资金兑现前存在失信行为或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不得享受本政策。对违反国家、云南省及西双版纳州有关规定,违反承诺事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资金予以追回并将企业纳入征信体系。对构成犯罪的单位、机构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奖补资金由州级财政予以保障。奖补资金按年度预算实行总量控制。该扶持措施与国家、云南省相关政策可同时享受,同一项目、同一年度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申报享受我州7 个重点产业扶持政策。

(三)州、县(市)林草局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审核和建设成效监管

 

 

附件:1.承诺书

2.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

3.奖补资金申报表

4.州、县(市)部门审核意见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