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公众保险承保理赔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10


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承保理赔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州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公众保险承保理赔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224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至州林草局

联系人:贺爽  0691—2127771

邮箱:bnzybz@163.com

通讯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榕林路1

 

附件: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公众保险承保理赔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210

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承保

理赔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监管,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加快推动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为国家、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三有动物,造成的民众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按照一定的赔付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保险。该保险由当地林草主管部门代州政府统一投保,被保险人为辖区内全体人民群众(含合法入境外国公民),保险区域范围西双版纳州所辖区域范围内符合《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包括三有动物)中规定的补偿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承保机构是指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决定的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理赔工作的保险公司。

第五条 承保机构开展野生公务公众责任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时,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诚实信用、优质高效、创新发展原则,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承保管理

第六条 承保机构应在协议内准确完整注明投保信息。投保信息应至少包括:

(一)客户信息。投保人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办公地址。

(二)其他信息。保费金额、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理赔标准、保险服务内容等。

上述投保信息应规范、完整、准确。

第七条 承保机构在承保后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做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宣传工作,要求印制宣传单,以现场、线上等形式宣讲保险理赔标准、报案方式、理赔流程等内容。

第三章 理赔管理

第八条 承保机构应当以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遵循主动、迅速、科学、合理原则,做好理赔工作。

第九条 承保机构应当加强接报案管理,保持报案渠道畅通,24小时接受报案。

接报案后应当及时受理并将报案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业务系统。对于未能及时受理的案件,应当在业务系统中记录延迟受理的具体原因和情况说明。

第十条 承保机构应当建立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查勘制度,查勘应当真实客观反映标的损失情况,查勘过程应当完整、规范。

第十一条 接到报案后,承保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查勘,因客观原因难以及时查勘的,应当与报案人联系并说明原因。

发生农作物、经济作物损失时,承保机构可以依照相关农业、林业技术规范,抽取样本测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对于情况复杂、难度较高的,可以委托农业、林业等领域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查勘定损。承保机构可以采用无人机、遥感等远程科技手段开展查勘定损工作。

发生牲畜等损失时,承保机构应当及时查勘。政府对牲畜等有无害化处理要求的,承保机构应当将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的前提条件;对于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不予赔偿。

第十二条 承保机构应当对损失情况进行拍摄,并确保影像资料清晰、完整、未经任何修改。查勘影像应当体现查勘人员、拍摄位置、拍摄日期、受损标的特征和规模、损失原因和程度、标识或有关信息等。

承保机构应当将影像资料上传业务系统作为核赔的必要档案。

第十三条 承保机构应当如实撰写查勘报告,并保存查勘原始记录等单证资料,严禁编纂虚假查勘资料和报告。查勘单证应当对标的受损情况、事故原因以及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等提出意见,并由查勘人员和被保险人签名确认。存在特殊情形的,可由被保险人授权直系亲属代为办理,承保机构应当留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资料被保险人死亡的由其直系亲属经公证机构公证后明确的授权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 承保机构应当加强立案管理。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承保机构应当及时立案。对报案后超过10日未立案的,业务系统应当强制自动立案。

第十五条  承保机构应当及时核定损失。

农作物、经济作物等发生全部损失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1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部分损失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牲畜等发生损失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

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的,承保机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适当延长损失核定时间,并向被保险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第十六条 承保机构应当加强定损管理,依据定损标准和规范科学定损,定损结果应当确定到户。承保机构应当对定损结果按照5%的比例进行抽查。

第十七条 承保机构应当加强案件拒赔管理。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拒赔材料应当上传业务系统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查勘定损过程中,应当由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承保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提供;承保机构能够直接取得的有关证明资料,不得要求被保险人提供。

法律法规对受损保险标的处理有规定的,承保机构理赔时应当取得受损保险标的已依法处理的证据或证明资料。

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承保机构不得干涉群众对受损保险标的残余价值的处置权利。

第十九条 承保机构应当制作分户理赔清单,列明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赔付险种和赔款金额,由被保险人签名或盖章确认。存在特殊情形的,可由被保险人授权直系亲属代为办理,承保机构应当留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资料。

承保机构可以制作电子理赔清单,并采取被保险人电子签名等可验证方式确认理赔清单。承保机构工作人员、协办人员不得篡改理赔信息。

第二十条 承保机构应当集中核赔,原则上由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集中核赔,特殊情形可临时授权中心支公司进行核赔。承保机构应当合理设置核赔权限,明确核赔人员职责与权限,实行核赔授权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小额案件标准,建立快速核赔机制。

承保机构应当对查勘报告、损失清单、查勘影像、公示资料等理赔要件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实赔案的真实性和定损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二十一条 承保机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

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赔款原则上应当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被保险人。承保机构应当留存支付证明,并将理赔信息及时告知被保险人。财务支付的收款人名称应当与被保险人一致。

第二十二条 承保机构自收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如不能确定赔款金额,应当依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对可以确定的金额先予支付。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并达成赔偿协议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承保机构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不得限制被保险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四章 内控管理

第二十四条 承保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建立完善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业务管理、客户回访、投诉管理、内部稽核、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承保机构应当如实记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业务和财务情况,保证业务和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外部数据信息应当进行必要的查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数据信息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禁止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列费用等方式骗取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保费补贴。

第二十六条 承保机构应当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纳入公司稽核制度中,并依据监管规定以及公司内控制度,每年对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业务进行审计核查。

第二十七条 承保机构应当加强防灾减损管理,据实列支防灾减损费用,依法合规做好防灾减损工作。承保机构应当强化与林草部门的协同,加强防灾设施建设,减少灾害损失。

第二十八条 承保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理赔群众回访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回访方式、回访频率、回访比例、回访记录格式、回访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二十 承保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对于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相关投诉事项,承保机构应当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若无法处理或处理有困难的应及时与投保人协商。

三十 承保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建立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档案管理制度。承保档案应当至少包括投保单、保险单等资料。理赔档案应当至少包括出险信息、查勘报告、查勘影像、赔款支付证明等资料。上述资料应当及时归档、集中管理、妥善保管。承保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采取信息化方式保存档案。

档案资料由投保人(各级林草主管部门)随机进行抽查,包括但不限于查看回访档案、理赔档案、走访被保险人等方式。

第三十 承保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做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对于开展业务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数据,承保机构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提供。

第三十 承保机构应当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基层服务网络,提高业务人员素质,确保服务能力和业务规模相匹配。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 本办法由林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 本办法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本办法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关于《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承保理赔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