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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抚育补贴政策解读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7-18
森林抚育补贴政策解读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2]505号)
补贴范围:当年有该项目计划任务的县(市、区)。实施森林抚育的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林业职工和农民。
实施对象:幼龄林和中龄林。其中: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对象为国有林,非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对象为国有林以及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一级国家公益林不纳入森林抚育范围。
补贴标准:非天保工程区的补贴标准为100 元/亩,天保工程实施范围内的补贴标准为120元/亩。
办理程序:①林权所有者提出书面申请;②乡镇林业站或县级林业部门核实林分和面积;③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设计范围;④预付70%的抚育补贴资金;⑤抚育后提出验收申请;⑥经自治区级验收合格;⑦出具验收清单给财政部门;⑧由财政部门拨付余下30%的补贴资金。
个人办理流程:需咨询当地林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