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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森林火灾保险工作会议纪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12
关于州森林火灾保险工作会议纪要
根据州人民政府领导2017年3月31日就我州森林火灾保险项目工作作出的批示精神,州林业局、州财政局高度重视,2017年4月1日在州财政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认真研究,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作为森林火灾保险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招投标责任单位的州林业局,就首次组织的州森林火灾保险项目招投标进展情况作了通报。会议认为,做好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对于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森林火灾风险能力,维护广大林权所有者切身利益,保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是森林火灾保险工作交由州市组织实施的第一年,打好基础,做好第一年的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对今后常年开展此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会议认为,州森林火灾保险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保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林联发〔2017〕7号)和州人民政府领导“切实防范风险”的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把好招投标工作各个环节。切实依法依规把“优选服务质量好、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具有基础服务网络,能够深入农村基层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承保”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防范保险赔偿风险、财政资金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
三、会议一致同意:1.对州森林火灾保险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并认真回应企业的诉求。2.请招标代理公司对程序特别是评标办法再认真进行科学性、合理性、公允性审查,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3.对梳理的情况,州林业局与相关部门再专题进行研究后,按程序推进后续相关工作。
参会人员:州林业局 张有才 孙天茂 陶学梅
州财政局 易江北 魏学忠 玉应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