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森林公安局依法集中销毁一批野生动物及制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09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依法集中销毁一批野生动物及制品

 

为震慑犯罪分子,呼吁广大群众树立“建设生态文明,保护野生动物”理念。2017年4月5日,景洪市森林公安局销毁了一批不易保存的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此次销毁现场会在原始森林公园旁的空地举行,是景洪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以来缴获的不易保存的涉案野生动物及制品,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蜂猴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7只、白鹇2只等野生动物及制品共841.53公斤。销毁以泼油点火燃烧的方式进行,局领导全程参与此次销毁行动。

公开销毁野生动物及制品表明了景洪市森林公安局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稳定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杨苏林局长表示:保护地球,从自身做起,保护生态,从你我做起,保护资源,从点滴做起。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保护好我们唯一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