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窗口>>公开目录>>野生动植物保护>>
野生保护动物安新家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12
野生保护动物安新家
保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了让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得到更专业的照顾与保护。2018年8月30日,勐海县森林公安局在州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协调下将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移交给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此次移交的动物主要有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豚尾猴1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猕猴3只、红面猴2只、凹甲陆龟3只、鵟1只,由于个别动物在收容救护之前便已经被人类饲养过,不适合直接放生,还有一些动物身上有伤,所以此次将动物们移交给收容救护中心主要也是为了让更专业的人士给这些动物在身体健康上得到更好的检查,同时也得到更好的照顾以及观察后期是否符合放生标准,以利于得到更好的保护。
森林公安局作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部门,依法履职,严厉打击非法盗猎行为,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管控工作力度,加强与地方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有效地控制和打击乱捕滥猎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