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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森林公安组织开展“爱鸟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成效明显
来源 :西双版纳州林业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5-09
西双版纳森林公安组织开展“爱鸟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其制品活动的通知》《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通知》精神,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和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州林业局统一要求和部署,4月1日起,州森林公安局组织开展2018年“爱鸟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成效明。
森林公安以森林防火宣传为契机,以“爱鸟周”宣传活动为载体,组织人员在景区景点、重点林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展示相关案例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了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自觉与滥捕滥杀野生动物行为作斗争,构建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良好生态环境。
为配合此次宣传,森林公安在继续扩大前期打击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战果的基础上,以正在开展的“春雷2018”专项行动为契机,从4月1日起,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州森林公安开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贸易专项整治”,对乱捕滥猎、违法经营、倒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行动中,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90人次,警车68辆次,开展宣传活动6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315份,印制粘贴《关于禁止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告知书》1000份,开展执法检查30次,清查家居市场、花鸟市场、旅游商品集贸市场等涉林行业场所477处,清理取缔小摊点、小店面、小柜台36个。受理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73起查破67起,其中破刑事案件25起,查处行政案件42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4人,收缴各类野生动植物及制品534件/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