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移植采集野生植物的审核、批准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0-20

如何办理:移植采集野生植物的审核、批准程序

 

一、实施机关:西双版纳州林业局。

二、承办机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林护发〔2001〕551号)。

四、条件

㈠申请人资格条件

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情况,需要采伐、采集珍贵树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单位和个人。

㈡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书面申请;

2填写《野生植物采集证申请表》;

3、证明申请人身份和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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