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联动打破壁垒 用地用林用草审批“只跑一次”

来源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2-11

历时近半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开展的云南省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试点工作已见实效。目前,6个试点项目进入土地和林(草)地联动审批,为云南推广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积累有效经验。

 据介绍,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和草原法,建设项目用地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报批,占用林地、草地审核由林草部门负责。项目若占林草地,需先过林草审核,再办用地审查,这样的分工延续至今,在资源保护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给一些项目的实施造成报批困难。2025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政府要素保障只跑一次一个口进出工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积极行动,打破部门审批壁垒,联合印发《云南省用地用林联合审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试点先行、探索经验、全省推广的方式,大力推进用地用林用草审批全流程业务融合、协同办理,切实简化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流程,提升用地用林用草审批效能。

 在前期充分调研、摸底基础上,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组织8个州(市)选取10个县(市、区)的13个项目开展试点工作,项目类型涵盖城镇批次、村庄批次、单独选址项目,以形成适用于不同项目类型的试点经验,指导各地尽快实现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落地运行。

 聚焦用地用林用草企业多次跑、重复报的难点、堵点,两部门详细制定了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试点实施细则、公示材料、土地勘测定界和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合并编制提纲、地类边界认定规则等多项工作规范,实现一套材料互通互用。同时,积极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一个窗口统一接件、一个系统同步审查,最终做到用地用林用草指标、报批材料、补正意见、审核意见等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下一步,两部门将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不断更新优化审批系统,加快推进用地用林用草拟选址服务上线运行,全面推进全省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提升企业用地用林用草审批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