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2-06


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需要临时占用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审批条件

1.遵守建设项目用地符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

2.具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提供申请人与被征收征用占用林地的林权所有者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协议和安置补助费协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制定补偿方案并承诺负责组织补偿的,需提供该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和补偿承诺书;

4.具有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核查报告;

5.提供被征收征用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6.提供项目建设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1)勘查、开采矿藏项目,提交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2)补办征收征用占用林地手续的,提供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复印件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复印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5亩、其他林地10亩立案标准),须提供检察机关的检察决定书或检察意见书;

7.提供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实施方案;

8.提供申请用地单位或个人关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书面承诺;

9.提供申请用地单位或个人与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权人签订的有关占用期满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交还所用林地的协议。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曼弄枫原国际会展中心)

办事窗口: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4路公交车到国际会展中心站下车对面即到。

四、申请材料

 

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1

用地单位向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书面用地申请

原件

2

2

项目建设批准文件

复印件

2

3

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复印件

2

4

用地单位与被占用征收林地的林权所有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制定补偿方案并承诺负责组织补偿的,需提供该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和补偿承诺书

原件及复印件

2

5

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核查报告

原件

2

6

使用林地申请表

原件

2

7

被占用征收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复印件

2

8

交缴森林植被恢复费收据 (凡申请占用征收林地项目的用地单位,待申请材料通过林业部门审核受理并接到通知后,再向指定帐户交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原件及复印件

2

9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现状图

原件

2

10

采矿、采石、采砂、取土的项目,提交采矿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

复印件

2

11

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实施方案;申请用地单位或个人关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书面承诺;申请用地单位或个人与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权人签订的有关占用期满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交还所用林地的协议

原件

2

12

补办占用征收林地手续的,提供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复印件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复印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5亩、其他林地10亩立案标准),须提供检察机关的检察决定书或检察意见书;

复印件

2

13

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原件

2

14

使用林地公示材料

原件

2

15

占用征用保护区范围内林地的,要提交有关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其中,占用征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要提交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占用征用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要提交省级的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复印件

2

16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确保森林植被面积不减少的措施

原件

2

17

工程项目涉及占用征收公益林地的填写《云南省工程项目占用征收公益林地备案登记表》

原件

2

18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州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请示件

原件

2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在复印件上注明 “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收取植被恢复费,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执行。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关于×××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691-21425032123751监督电话 0691-2123233

咨询及投诉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35号西双版纳州林业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www.xsbn.gov.cn为民服务”网上办事”州林业局”“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www.xsbn.gov.cn为民服务”网上办事”州林业局”“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在线办理”—“表格下载”。

 

附件  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办事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