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西双版纳州第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02

少数民族界别: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扶持培育的建议》(120号)提案交我们办理,综合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文化和旅游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文博非遗科及州非遗中心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对提案建议中的问题、现象开展调研核实,征求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的协办意见。在办理中与提案者沟通办商情况、答复前达成共识。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立长效的传承保护机制,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的抢救和保护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21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形成了政府牵头总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协调机制,营造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2023年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认定工作,有14个项目列入第七批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截至2024630日,全州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209项,其中,国家级12项,省级28项,州级54项,县级115项;非遗传习馆(所、展示室、传承基地)60处。

下一步,我们将以州、县两级非遗专家为主,聘请部分国家、省内非遗研究专家,建立非遗专家资源库和“西双版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建设非遗研究基地。同时,广泛吸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力量,共同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和创新利用工作。支持非遗传承人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加强理论、应用等多方面的研究交流,共同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和创新利用向前发展

二是关于建立传承人经济资助制度,进一步传承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2018年至2024年共争取项目资金支持257.3万元。其中:2018年,争取到上海松江区文化部门对口帮扶非遗扶贫款14万元,用于购置非遗保护工作开展所需的摄像机、照相机、电脑等设备,保证非遗项目图片、视频拍摄收集、整理、保存的工作开展2019年,争取到国家级非遗项目傣族象脚鼓舞专项保护资金45万元,召树屯与楠木诺娜专项保护资金40万元,2项共计85万元2020年,争取到国家级非遗项目傣族泼水节专项保护资金86万元2021年,争取到国家级非遗项目傣族织锦技艺专项保护资金52万元2023,争取到国家级非遗项目“贝叶经制作技艺”专项保护资金10.3万元;2024,争取到国家级非遗项目“傣族慢轮制陶技艺”专项保护资金10万元2021年以来,全州投入各级非遗传承保护项目专项资金600余万元,其中:州级财政每年给予州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2000元传承补助费;景洪市、勐海县县市级财政每年给予县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1000元传承补助(勐腊县因财政困难,未给予县级传承人补助费)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经费列入州级、县(市)级财政预算;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引导、鼓励社会力量进行资助,形成政府财政支持、企业资金赞助、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三是关于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提升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的影响力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让更多的人认识非遗、了解非遗、认同非遗,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火”起来,传承下去。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活动,采取“非遗+创意集市”的形式,为非遗产品搭建宣传平台,让非遗从“展品”转变为“产品”。充分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傣族泼水节、澜湄艺术节等节庆活动和省州组织的对外交流展示活动,开展非遗宣传展示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名人、明星推介家乡文旅宣传活动。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活动,采取“非遗+创意集市”的形式,为非遗产品搭建宣传平台,让非遗从“展品”转变为“产品”。2024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中,共组织近90余位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展销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全州非遗产品销售总额约为252.4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与微信、抖音、人民日报号、文旅头条、云报客户端等国内知名媒体平台合作,持续加强西双版纳文化旅游形象宣传营销。持续开展“走出去”宣传推介,组织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及文旅企业赴国内主要客源地开展文旅宣传推介活动。利用傣族泼水节、澜湄艺术节、中国旅游日、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节庆平台,策划实施重点产品和重大活动宣传推介,不断扩大西双版纳非遗影响力

四是关于做好对后备传承人的培育工作,积极培养新的传承人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2023推荐申报22位第七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有17位进入公示,等待正式公布。2017年至2023年,共举办非遗工作人员、传承人培训班87期。其中,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55人;傣族章哈传承人培训班11期,培训学员550人;傣族象脚鼓舞传承人培训班7期,培训学员447人;傣族泼水节礼俗传习班1期,培训学员50人;召树屯与喃木诺娜传承人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60人;傣医药(睡药疗法)推广应用学习班1期,培训学员159人;勐海大益茶厂茶修中心开展各类培训班60个,培训学员2000人,学员来自北京、上海、广东及韩国、伊朗等国家地区,获国家级品茶师资质、国家高级茶艺师证书650“傣族织锦技艺”传承人培训班3期,培训学员130人;“贝叶经制作技艺”传承人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100人。2024年下半年将举办一期国家级非遗项目“傣族慢轮制陶技艺”生产性保护培训班。截至2024630日,全州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代表性传承人445人(未含已逝),其中,国家级9人,省级36人,州级187人,县级213人。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非遗资源普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全面摸清分布状况和保护现状,分级、分类建立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做好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储备工作。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夯实非遗保护基础,构建分类保护的目录,加强抢救保护、鼓励支持生产性保护,强化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五是关于引导和鼓励传承人参与地方旅游、乡村振兴发展事业,将传承人保护与地方旅游发展、乡村振兴相结合实现“共赢”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西双版纳州非遗产品涵盖了西双版纳节庆文化、音乐舞蹈、傣陶制作、民族服饰、普洱茶制作、傣医傣药等方面,极大丰富了西双版纳文化旅游产业和日常生活消费。目前全州共有各个规模的非遗工坊、企业共106家,其中规模和影响力较大、具有代表性的文创旅游商品企业有以民族服饰、傣族慢轮制陶、非遗教学等为一体的西双版纳聚匠非遗文化交流中心;有傣族织锦技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玉儿甩家注册成立的西双版纳版锦傣族织锦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设计生产有适应现代人生活习惯的披肩、围巾、茶席、抱枕套、茶杯垫、茶叶包装袋、坐垫、靠垫、餐垫、电脑包等20余种傣锦文创商品;勐海县勐混镇曼召村傣族传统造纸技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岩坎为法人代表的勐混曼召傣族传统手工造纸专业合作社,开发有茶叶包装纸、茶盒、纸伞、手提袋、礼品袋等10个类别50余种傣纸文创系列产品;设计、生产符合现代生活习惯的傣族慢轮制陶技艺茶具、花盆、碗盘等生活器皿文创商品的玉器南陶柴烧傣陶、博宫莎湾傣陶;将傣族织锦与傣族服饰相结合的西双版纳金开商贸有限公司等。通过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暨西双版纳·非遗赶摆街购物节及线上线下相关主题宣传活动,2021年至2024上半年,全州共销售傣医药、陶制品、纺织品、民族传统乐器、铁具产品、刺绣、茶叶、食品、金银首饰等非遗产942.48件,总收入2.07亿元。2023年继续组织普洱茶制作技艺(古六大茶山贡茶制作技艺)”“鸡肉烹制技艺(勐海烤鸡制作技艺)非遗伴手礼参加2023年云南省第二届非遗伴手礼评选活动。评定公布从事织造、酿酒、纸品等传统技艺非遗工坊9家,进一步促进了村民就业,带动村民致富增收的同时,更是村民实践、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平台。20233月,勐海县勐混镇曼召傣族传统手工造纸专业合作社被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省乡村振兴局认定为云南省第一批省级非遗工坊。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组织开展省、州、县级非遗工坊申报认定工作,推动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帮助有条件的非遗工坊面向旅游市场推出体验活动;推进西双版纳伴手礼产品开发与品牌打造项目依托传统村落丰厚的历史文化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宣传展示优秀传统文化,讲好具地方民族特色的传统村落故事,积极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云南省品牌旅游村和最美乡愁旅游地等,形成“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旅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力推动西双版纳非遗保护与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711    

(联系人及电话:杨志萍 0691-212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