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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18
11日,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办公室又下发了一批行政处罚告知书,从重处理违规违法企业,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效打击了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今年初,我省出台全省历史上最严厉的“22条措施”,对旅游市场秩序进行整治。4月上旬,景洪市制定了《景洪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制细化方案》,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各领域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景洪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题会议;设立景洪市旅游市场监管调度指挥中心、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分局、市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同时,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市强力整合骨干力量,重拳出击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4月以来,与38家旅行社签订了《企业承诺书》,检查治理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是否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责令18家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经营企业停业整改,并签订了行业自律承诺书。对游客投诉较多的景区、购物企业组织约谈。在告庄西双景转盘设立固定执勤点,加大对旅游客运车辆的检查,动态监管旅行社、导游服务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加强对辖区景区购物点、餐饮接待单位、旅游广告和虚假宣传、市场垄断、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及水果销售店、摊点的全面清理排查和检查。分别在8个旅游景区设置了旅游警察大队执勤点,根据“1+2+2”勤务模式,配备1名民警、2名协警、2名景区保安为工作小组,在景区内开展工作。加强对旅行社、商场购物店、宾馆客栈、餐饮娱乐等行业业主以及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加强景区、宾馆、歌舞娱乐等行业场所的治安检查。督促涉及银器、玉器销售的业主,做好商品购、销账,合理制定销售价格,禁止高定价高回扣,禁止搞串通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损害游客利益。针对道路旅游客运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等实际问题,开展道路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旅游客运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纳税行为。对州政府旅游市场整治专项督查检查存在的问题清单进行及时整改落实,共办结省、州督办案件13起。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长效性,景洪市政府于9月6日召开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在总结完善第一阶段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从公安、运政、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抽调30人,成立了景洪市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推进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采取“白+黑”“5+2”的工作模式,重点对旅游购物企业、导游带团购物进行严查,全力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阶段的工作。
9月6日至今,共立案查处旅游案件11件,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金额45万元。对存在揽客、拉客,游客多次投诉等问题的景区景点,责令停业整顿;对4家旅行社下发吊销旅游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告知书;对2家旅行社下发处罚30万元和1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对4名导游下发吊销导游资格证行政处罚告知书;对违法违规的相关旅行社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罚;对8家企业给予查封、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