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维权提示标牌检查情况的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12-14

 

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维权提示”

标牌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旅游局、州旅游协会各分会、各旅游企业:

为提升我州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州旅游局于2009年1月12日下发了《关于制作“旅游维权提示”标牌的通知》,要求全州相关旅游企业于1月20日前按规定制作“旅游维权提示”标牌放置于明显位置。近期,州旅游局对全州星级宾馆(酒店)、主要景点和旅游购物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2月11日—18日,州旅游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全州44家宾馆酒店、11家景点和15家购物企业制作“旅游维权提示”标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各相关旅游企业制作“旅游维权提示”标牌的总体情况是好的,星级酒店有43家制作了水牌,主要景点有9家制作了标牌,15家购物店制作了标牌,反映了绝大多数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意识和大局观念较强,能够自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和旅游企业的合法规范经营秩序。野象谷、望天树等5家景点,傣园酒店、辉煌都畅等10家酒店按规定制作提示标牌,放置在明显处,提示效果好。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极少数星级酒店、主要景区(点)未制作标牌;二是部分企业制作了提示标牌,但尺度标准不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少数星级酒店未将提示标牌放置在明显位置或隐蔽起来,丧失了提示作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项检查组对未制作提示标牌的旅游企业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制作;对制作的提示标牌不符合标准的要求重新制作;对未将提示标牌放置在明显处的进行了纠正;对隐蔽提示标牌的给予警告。

一、按标准制作提示标牌并放置在明显位置,提示效果好的:

(一)主要景点5家

野象谷、望天树、勐泐文化园、曼听公园、勐景来景区

(二)酒店10家

傣园酒店、邮电大厦、辉煌都畅酒店、中玉酒店、书苑酒楼、金象宾馆、中玉酒店、消防宾馆、天马宾馆、鸿鑫酒店

二、制作了提示标牌,放置在明显位置,但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重新制作的:

(一)主要景点3家

森林公园、云茶源、花卉园

(二)酒店24家

金地酒店、观光酒店、财鑫酒店、锦都酒店、金版纳酒店、活发饭店、永兴大酒店、天城大酒店、景兰大酒店、泰都酒店、活发酒店、绿桥饭店、交通饭店、景洪宾馆、景咏饭店、凰苑大酒店、鑫帝大酒店、川喻大酒店、龙盛大酒店、孔雀岭饭店、傣泐大酒店、公主饭店、依兰度假村、逸苑酒店

三、制作了提示标牌,但不符合规定标准,未放置在明显位置,需要重新制作并纠正摆放位置的:

(一)主要景点1家

大佛寺

(二)酒店9家

金凤酒店、大连酒店、山西大酒店、皇冠酒店、鑫盛宾馆、油乡宾馆、宏观酒店、聚缘假日酒店、景洪假日宾馆

四、未制作提示标牌,责令限期整改的:

(一)主要景点2家

勐仑植物园、傣族园

(二)酒店1家

云鹏酒店

希望各相关旅游企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落实州旅游局《关于制作“旅游维权提示”标牌》的通知精神和专项检查组的整改要求,不断完善《旅游维权提示》标牌的制作和摆放,以实际行动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自觉维护旅游经营秩序。州旅游局再次明确,制作摆放《旅游维权提示》是一项长期坚持要做的工作,州旅游局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情况列入A级景区(点)、星级酒店年检复核的主要服务质量内容,列入购物点等级评定的主要内容。

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