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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十严禁”纪律要求
来源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0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在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严明纪律,7月24日,我委召开了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纪律“十严禁”》精神。全委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原文传达了“十严禁”内容:一是严禁通过微信、微博等信息网络平台和文章、演说、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精神,损害云南旅游形象的言论;二是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旅行社、旅游购物企业、购物商店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四是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旅游营利性活动;五是严禁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辞去公职人员和退休领导干部3年内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旅游营利性活动;六是严禁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随意自由裁量,或简单粗暴执法激化矛盾,侵害群众利益;七是严禁对投诉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拖延处置、压案不查;八是严禁消极应付、走过场,不按要求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九是严禁因亲朋好友涉及整治范畴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说情打招呼影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开展;十是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影响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效。
会议强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十严禁”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我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能否取得成效,重塑云南旅游良好形象,全委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守“十严禁”纪律要求。
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纷纷表示要将 “十严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约束自身行为,真正做到作风端正、廉洁自律,切实为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