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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节前导游人员服务质量轮训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2-24
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节前导游人员服务质量轮训工作的通知
各旅行社、导游人员:
为加强我州导游人员管理,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提升我州导游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2016年春节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就做好2016年春节节前导游人员服务质量轮训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及时间、地点
(一)培训人员范围
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导游证(IC卡)并参加历年年检合格的导游人员(包括在岗与不在岗导游)。
(二)培训时间
2016年1月18日-1月20日晚上7:30—9:30(分三期轮训)。
(三)培训地点
西双版纳州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采取课堂理论培训, 内容包括:1、政策法规(包含《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云南省旅行社和从业人员“十五不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意见》、《云南省旅行社及导游人员计分管理暂行办法》)等;2、导游业务知识及服务质量(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文明旅游、导游人员“五严禁”等)。
培训老师分别由州职业技术学院老师和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组成。
三、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旅游培训中心(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三楼306)。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18日。
联系电话:0691—2142086
四、工作要求
请各旅行社接通知后,根据要求提前安排好本单位的正常接待工作,保证导游人员充足的培训时间,在培训期间除法定情节外不能请假,通知本社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对不在岗的导游人员进行广而告之;不在岗导游接通知后自行报名参加轮训。参加轮训情况将作为导游管理的重要依据。
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