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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旅游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
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西双版纳州旅游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发〔2011〕66号)文件精神,西双版纳州旅游局是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处级。职责调整为:承担旅游产业发展的职责,加强组织和指导全州旅游产业发展与改革的职责,加强旅游综合协调、应急救援和诚信建设的职责,加强大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旅游合作和促进乡镇旅游发展的职责,加强旅游行政执法监管职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二)主要工作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旅游强州”战略各项决策部署;拟订全州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强州”战略和旅游产业发展改革的实施工作。
2. 起草旅游业管理的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3. 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 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 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在关工作。
6. 负责旅游统计、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7. 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8. 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发〔2013〕271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双版纳州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按照州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西双版纳州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开展的实际,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政策规定,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及时规范上报2014年州级部门预算。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二是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加强年度预算和年度任务的结合;三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保证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 14 人,事业编制 22 人,后勤服务编制 2 人。在职实有 36人,离退休实有 8 人,(其中离休1人),财政全供养 44人。实有车辆 5 辆。
四、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2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20.21万元。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2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基本支出220.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0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2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项目支出
附表:1. 西双版纳州旅游局201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西双版纳州州旅游局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3. 西双版纳州州旅游局2014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4. 西双版纳州州旅游局2014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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