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关于举办旅游执法培训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12-14

 

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关于举办旅游执法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旅游局、各旅行社:

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已分别于2009年5月1日5月3日实施,《云南省国内旅游合同(2009版)》也即将施行。为进一步提高旅游执法能力,规范旅游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州旅游局决定于近期举办一期旅游执法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研讨《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及《云南省国内旅游合同(2009版)》。

二、参加培训人员

1.县(市)旅游局分管副局长、质监所所长、质监员3人;

2.旅行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人;

3.州旅游协会检查部4人;

4.州旅游质监所全体人员。

三、培训地点及时间

培训地点:金版纳酒店1号会议室

培训时间:2009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四、注意事项

(一)县(市)旅游局针对旅游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照《旅行社条例》作好发言准备,确定1名同志主要交流发言;

(二)各县(市)旅游局、各旅行社于5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州旅游局质监所。

(三)勐海县、勐腊县需要安排住宿的请在报名单时确定。

联系人:张星,电话:2122323。

此通知。

                             〇〇九年五月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