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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2-30
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州旅发委各科室、支队:
根据州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开展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文件的通知》(西组通〔2015〕237号),州旅发委决定在全州旅游行政管理和旅游行业管理系统内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
一、领导小组
州委组织部要求州直单位要坚持上下联动,对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认真对照、主动认领、抓好整改。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认真查找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确实抓好此项工作,州旅发委决定成员领导小组,确保有组织、有领导地正常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白 玲 州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 杰 州旅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玉坎嫩 州旅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 波 州旅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双桥 景洪市旅游局局长
岩 征 勐腊县旅游局局长
田 华 勐海县旅游局局长
成 员:杨家坤 州旅发委副调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
江 杰 州旅发委办公室主任
蔡 葵 州旅发委市场科科长
彭卫东 州旅发委行管科科长
贺新亚 州旅发委规划科科长
张志勇 州旅发委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张 勇 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李有萍 州旅发委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家坤担任办公室主任,李有萍为办公室成员。
二、时间安排
(一)2015年11月12日前完成自查、排查工作
州旅发委各科室、支队,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按照管辖权限,在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涉及旅游管理的行政部门,认真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了旅游法规和标准?是否在为旅行社管理审批、导游管理、行政处罚、贯标、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宣传项目等方面说情及有利益关系?是否存在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集中专项整治
要在自查、排查的同时,即着手开展专项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对已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对之后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补进整改方案之中,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是单位负责人。一要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抓好自查、排查、整治等工作,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二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三要深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认真研究政策措施,持续深入抓好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
(二)按时上报材料
一是2015年11月12日前,上报排查情况报告;二是2015年12月20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