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旅游行业开展和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17

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旅游行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

现将《西双版纳州旅游行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旅游企业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西双版纳州旅游行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西政办电201532号)要求,为全面加强对旅游行业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结合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州旅发委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主任白玲为组长,分管副主任李杰为副组长,各市县区旅游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云中副调研员具体负责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安排、协调,上报工作。

二、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执法检查时间安排在20158—9月初进行。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81日至1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阶段(810-820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旅游行业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830日前报送州旅发委。

(三)实地检查阶段(820日至831日)。州旅发委将协同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检查。

(四)总结阶段(91日至98日)。州旅发委对旅游行业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报送州消防委办公室。

三、检查内容

(一)宣传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旅游行业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情况。

(三)历史文化古建筑区域、公共集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区域性火灾隐患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场所、其他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各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使用情况。

(五)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的执法检查工作,抽调精干力量开展检查工作。

(二)周密安排部署。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要对照检查方案,逐项落实检查内容,做好迎检准备。

(三)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消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四)各市县区旅游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于830日前报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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