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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关于印发“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12-14
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关于印发“信访积案化解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旅游局、各旅游行业协会、各旅游企业:
根据州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联席会议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西信联办发电[2009]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州旅游行业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现将《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
活动实施方案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了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及时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州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联席会议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西信联办发电[2009]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开展好全州旅游行业“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9年,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多措并举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信访积案,有效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全州旅游行业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旨在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州旅游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旅游局“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对化解活动进行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统一督导。
组 长:卢江泉(局长)
副组长:刘 忠(副局长)
彭 勃(副局长)
袁松青(副局长)
成 员:桑 林、吴卫江、岩 征、李 杰、杨 扬、马 波、吴锦东、周正华、杨兵有、李元宏、杨锦豫、戴 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 忠
副主任:李 杰
办公室成员:王娜、张亚萍、王进、张志勇、邱凌峰、陈丽芸、陈家富、唐彦生
各县(市)旅游局、各旅游专业协会及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各单位、各行业实际,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切实做好信访化解工作。
三、活动安排
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8前)。按照西信联办发电[2009]6号要求,在全州旅游行业中对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进行普遍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
(二)工作排查阶段(
(三)解决和化解积案阶段(9月10日前)。
一是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筛选甄别,分类处置,突出重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特别是对历史遗留应该解决而且能够解决的问题、涉法涉诉中的积案问题、群众情绪比激烈容易引发群体事件问题、反映强烈要求合理又久拖不决的老户问题等,要进行全面清理,系统地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
二是坚持“有访必复”的原则,对应该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承诺,抓紧解决;对应该解决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向群众讲清楚,有针对地做好疏导稳定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信访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提供上访信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送信访积案化解情况,重要情况做到随时报送。
(四)总结阶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化解年活动要在州旅游局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行,及时报告化解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随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化解年活动中典型事例和经验。各县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建立领导机构,集中力量,为全面开展信访疑难积案提供组织保障,要把化解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领导日程,与其他工作一并安排落实,一并考核监督,一并请示报告。
(二)继续抓好大接访。把领导大接访与化解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与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相统一的长效接访工作机制,通过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接待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联合处访等,解决好维稳及信访工作中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难点、热点问题。
州旅游局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分管领导刘忠副局长,联络员:王娜,联系电话:2129850。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