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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提交资料及申请流程的通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7-20
为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质提效,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结合实际情况,现就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提交资料及申请流程通告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申请人在申请旅行社时,旅行社的名称里必须包含旅行社三个字,如:XXXX旅行社有限公司或XXXX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设立旅行社应具备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六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280号)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为优化营商环境,小区里的住房也可申请(前提是纯商业用房,不得用于生活居住,不影响周围居民)。经营场所大于100平米,内设经理室、办公室、财务室、会议室等。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1、一定数量的办公桌椅。2、1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3、配备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器材(附件1.办公设备证明表)。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4、旅行社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上墙明显位置公示。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人员和导游: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附件2.法定代表人(员工)履历表);“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要求上传三位导游的导游证,完整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部门备案的社保信息(新参保花名册)
三、其他需提供的材料:(依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建立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云文旅函【2020】273号)、司法部门要求上传的告知事项承诺书。上传途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中附件信息----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一)旅行社信用承诺书(附件3)。
(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房屋产权证明、质量保证金证明)(样表)(附件4)
重点备注:请申请人在达到以上条件和资料准备齐全的前提下,再上全国旅游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提交设立旅行社的申请。
四、申请流程:1.根据“先照后证”的审批要求,申请人应当首先到工商部门办理“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证明企业认缴的出资额截屏,认缴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旅行社最低资本限额30万的要求;3.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mr.mct.gov.cn/),点击“旅行社和行业组织”按钮,点击“我要申请设立旅行社”,完成企业注册;4.在线填写旅行社主体信息,内容包括旅行社中、英文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证件号及联系方式、企业性质、营业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等;5.在线填写出资人信息、经营管理人员信息、导游信息、计调人员信息、其他信息等;6.在线上传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营业场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产证明)或告知承诺书、法人履历、企业章程(公司所有股东签名)、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办公设备证明材料(法人签名)等。
特此通告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 办公设备证明表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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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全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员工)履历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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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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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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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免冠正规白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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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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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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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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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事 旅 游 及 相 关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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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信用承诺书
(旅行社)
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本企业作出如下信用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本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三、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依法规范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四、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五、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场主体名称:(填写与营业执照一致的名称并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区域代码:
主管部门: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附件4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房屋产权证明、质量保证金证明)(样表)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名称): 唐XX(XXXX旅行社)
联 系 方 式: 138XXXXXXXX
证 件 类 型: 身份证(营业执照)
证 件 编 号: 53……(……)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二)证明事项(证明材料)内容
1.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2.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证明。
(三)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项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拥有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四)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五)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六)承诺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具备与证明材料同等效力。
(七)不实承诺责任
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承诺持有以下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的材料(在□里勾选):
1.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2.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证明 □
本人已认真阅知并准确理解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并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以上所作承诺均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愿意承担由于本人不实承诺、违反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盖公章) 行政机关(公章)
唐XX(XXXX旅行社)
202X年XX月XX日 202X年 XX 月 XX日
便签〔2023〕442号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提交资料及申请流程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