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旅游局服务承诺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我是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局长:卢江泉,我谨代表西双版纳州旅游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云南旅游条例》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旅游管理职能,保护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旅游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务公开。我们将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公开审批事项审批依据、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和时限承诺,公开有关服务项目的服务程序和时限承诺。对办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受理;不能及时受理的,予以解释说明,并提出解决办法。我们坚决杜绝局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切实落实好服务承诺制。
  三、坚持便民服务。我们将着力加强旅游行政人员的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游客、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观念,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作为被来访、来电最先询问的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做到举止文明、热情服务,来访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或能答复的予以及时、详细解答,认真办理;解答不了的则作好解释,并引见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答复。我们将全面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推诿现象,切实提高文明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建设全方位优质服务型机关。
  四、坚持勤政廉政和责任追究。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旅游行政管理活动中做到不吃、拿、卡、要,不提任何超出正常公务范围以外的要求和条件。如发生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的,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坚持民主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行为可举报和投诉。监督电话:0691—2127253
  西双版纳州旅游局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西双版纳旅游网、西双版纳政府信息公开网查询。
  附: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公开服务承诺事项

 

                                                                                                                           二OO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