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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西政办发〔2023〕40号)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18
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西双版纳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双版纳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2023年10月
目 录
1 .总则.....................................................................6
1.1 编制目的..............................................................6
1.2 编制依据..............................................................6
1.3 适用范围..............................................................6
1.4 工作原则..............................................................7
1.5 预案体系..............................................................7
2 . 组织体系及职责....................................................7
2.1 应急指挥机构.......................................................8
2.2 运行管理机构......................................................14
2.3 现场指挥机构......................................................14
3 .预警和预防机制...................................................17
3.1 信息来源与发布...................................................17
3.2 防御响应.............................................................17
4 事件分级和报告...................................................18
4.1 事件分级.............................................................18
4.2 信息报告.............................................................19
5 .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20
5.1 水上遇险报警方式和报警信息内容........................20
5.2 遇险信息的核实与评估........................................20
5.3 遇险信息的处置..................................................21
5.4 分级响应.............................................................21
5.5 先期处置.............................................................23
5.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24
5.7 信息发布.............................................................24
5.8 水上应急行动的中止与终止..................................25
5.9 与周边国家、地区间协作....................................26
6 后期处置.............................................................26
6.1 善后处置.............................................................26
6.2 社会救助..............................................................27
6.3 保险....................................................................27
6.4 搜救效果和应急经验总结.....................................27
7 应急保障............................................................27
7.1 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27
7.2 通信保障.............................................................28
7.3 交通运输保障......................................................28
7.4 医疗保障.............................................................28
7.5 治安保障.............................................................29
7.6 资金保障.............................................................29
7.7 后勤保障.............................................................29
7.8 社会动员保障......................................................29
8 .监督管理.............................................................30
8.1 宣传、培训与演练................................................30
8.2 奖励表彰.............................................................30
8.3 责任追究.............................................................30
9 . 附则...................................................................31
9.1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31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31
9.3 预案制定与实施...................................................31
9.4 附件...................................................................31
西双版纳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限度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以及《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等编制。
1.3 适用范围
(1)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
(2)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1.4 工作原则
水上搜救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就近快速,预防与搜寻救助相结合,专业搜寻救助与社会搜寻救助相结合。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 预案体系
西双版纳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工作程序或工作方案等。
(1)西双版纳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制定,按程序报州人民政府审核印发后实施。
(2)部门应急预案由水上交通行业监管部门制定,并由本单位审批后印发实施。其中,渔业船舶的搜寻救助应急预案由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我州渔业船舶发展情况研究制定。
(3)工作程序或工作方案由西双版纳州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西双版纳州水上搜寻救助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运行管理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组成。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成立西双版纳州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指挥部),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州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工作,州指挥部人员构成如下:
指 挥 长: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
副指挥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
州应急局局长
州消防救援局主要负责人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外办、州地震局、州政府新闻办、州消防救援局、州森林消防大队、州气象局、州水文局、州地方海事局、西双版纳海事局、西双版纳海关、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西双版纳供电局、华能景洪电厂、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西双版纳军分区、武警西双版纳支队等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2.1.2 州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水上搜救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管理和更新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相关工作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统一组织、指挥、调度辖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全力做好搜寻救助相关工作。
(3)分析、研判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搜寻救助行动作出决策并下达指令。
(4)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和省级指挥部报告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及处置情况,做好水上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5)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与处置效果及时调整搜救应急行动,视情况向省人民政府或省级指挥部请求帮助和支持。
(6)对水上突发事件的搜救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在搜救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7)承担州人民政府、省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 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
州政府新闻办:负责统筹协调水上搜救的宣传和新闻报道等工作,加强水上搜救行动舆论引导,做好较大及以上水上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组织管理。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根据州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州级救灾物资。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应急无线电频率资源,确保无线电频率不受干扰,保障水上搜救行动通信正常使用。
州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学生进行水上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将水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和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读本。
州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力量参加水上应急行动;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实施陆上交通管制;为跨国境水上应急行动人员提供出入境便捷服务;控制事故嫌疑人,案件侦查,追捕责任事故逃逸人;为遇难人员身份甄别等善后处理提供便利。
州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获救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和对遇难人员遗体善后处理工作。
州财政局:负责统筹各类相关资金,保障本级财政承担的应急经费,配合有关部门监督资金使用。
州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报以及应急行动时有关地质灾害的即时信息,对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如山崩、滑坡、泥石流等)进行监测分析。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水上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监测组织、指导工作,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对应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州级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改工作;指导、协调、调动交通运输行业有关部门参加水上搜救应急响应行动;负责水上应急救援所需重要物资、人员的客货运输保障工作;指导州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州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水上应急行动;负责协调本系统渔政监督管理管理装备、人员及渔业船舶参加水上应急行动。对渔业船舶遇险应急救助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州水利局:根据搜救工作需要协调相关单位或管理单位提供涉及江河、湖泊水文信息和水文监测技术支持;协调防汛抢险船舶参加水上搜救行动,并提供相应的救助资源和技术支持。
州文化和旅游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水上险情区域旅游团队的遇险救助,参与做好旅游团队安抚及相关善后工作。
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参加水上应急行动。对遇险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并为救援工作提供远程医疗咨询;协调医疗机构人员赶赴现场执行医疗救助、转送和收治伤病员。协调对获救的伤病员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州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专业队伍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较大水上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提供水上搜救所需的相关应急资源信息。
州外办:负责协调遇险外籍人员的善后工作;做好有关涉外事宜的联络和沟通;协助安排有关国家、地区外交官赴事发现场探视、处理善后事宜。
州地震局:负责提供中长期地震趋势预测和地震预警信息。
州消防救援局:负责加强本系统水上搜救力量建设,指导县(市)消防救援队伍开展专业培训和演练,组织所属力量参与水上应急救援行动。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水上救援行动。
州森林消防大队:负责加强本系统水上搜救力量建设,指导县(市)本系统救援队伍开展专业培训和演练,组织所属力量参与水上应急救援行动。
州气象局:负责提供中短期天气预报、恶劣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以及水上应急行动中所需有关气象信息,为水上搜救提供技术支持,为各部门水上应急联动提供科学依据。
州水文局:负责监测、收集、分析、提供涉事河段、水域水文信息,及时报送水文情报预报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州地方海事局:具体承担州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协调联络工作;组织、调用事故水域的其他营运船舶及社会救助力量参与搜救;负责日常水上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管辖水域搜寻救助现场的水上交通管制;承担州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西双版纳海事局:负责管辖水域搜寻救助现场的水上交通管制;组织、调用所属海事监管装备、人员及其他监管企业营运船舶、社会救助力量参与搜寻救助行动;承担职责内水上交通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支持、配合、协助做好州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西双版纳海关:配合协助水上应急行动,为水上应急行动所需调用的跨国境应急设备进出境提供便捷服务。
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协调电信运营企业为水上应急行动陆路通信提供线路保障,根据应急抢险需要,提供临时应急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
西双版纳供电局:负责配合水上搜救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应急电力保障。
华能景洪电厂:负责及时提供电站泄洪、必要的水情信息通报及水位变幅控制等支持。
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负责组织本单位水上搜救力量参与水上应急行动;发挥装备队伍优势,加强公务船艇的搜救装备配备和在日常巡航、执法、训练等任务中有效兼顾水上搜救应急任务,构建澜沧江·湄公河巡航和救助一体化发展格局。
西双版纳军分区、武警西双版纳支队:负责组织、指挥各自所属部门参与水上应急行动。
2.2 运行管理机构
2.2.1 州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地方海事局,负责州指挥部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其中,办公室主任由州地方海事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西双版纳海事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2.2 州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州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和工作部署,承担州指挥部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核实水上突发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3)负责与成员单位、专家进行联络与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4)负责州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和归档。
(5)与相邻州(市)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6)承办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
2.3.1 州指挥部根据救援工作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由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有:
(1)执行州指挥部下达的工作指令。
(2)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组织制定并实施救助具体措施、方案。
(3)负责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向州指挥部报告搜寻救助进展情况和结果。
(4)负责现场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负责应急搜救现场的险情监测、监视。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州指挥部提出搜救行动及终止行动的建议。负责指挥撤离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6)完整、准确地记录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7)负责承办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2 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协同完成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负责现场指挥的综合协调、指令接收转发、信息收集上报、调配应急力量和资源等工作,组织做好现场处置工作的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由州应急局、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公安局、西双版纳海事局、州地方海事局、州水利局、州消防救援局等单位组成。
(2)抢险救援组:组织实施救援方案,调集、协调搜寻救援力量和专家开展救援,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由州应急局、州消防救援局牵头,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森林消防大队、西双版纳海事局、州地方海事局、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西双版纳军分区、武警西双版纳支队等成员单位组成。
(3)医疗救护组:负责水上突发事件伤病员现场急救、转运、救治和疾病防控、卫生监督等工作。由州卫生健康委牵头。
(4)新闻宣传组:负责媒体接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由州政府新闻办牵头,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应急局、州交通运输局等员单位组成。
(5)秩序维护组:负责疏散事发地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维护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公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负责设置水上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及时发布航行警告、通告,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由州公安局牵头,西双版纳海事局、州地方海事局、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等成员单位组成。
(6)善后处理组:负责事件中伤亡人员家属接待、伤亡抚恤、经济补偿协调工作等。由州民政局牵头,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等州级部门和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
(7)专家咨询组:对事故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议,为救援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对应急行动的终(中)止进行分析研判,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成员由打捞、消防、防污、特种设备、医疗卫生、渔业、航运、海事、航道、港口、船舶、水文、气象、通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来源与发布
各级交通运输、海事、公安、农业农村等管理部门应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地震等部门、其他有关机构、有关地区或周边国家通报的预警信息,视情采取电话、短信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向可能受到影响地区从事水上、水下作业等活动的有关单位、船舶和人员发布水上预警信息。
3.2 防御响应
从事水上、水下作业等活动的有关单位、船舶、设施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人员伤亡、水域污染等危害。
各级海事监管机构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通航预警信息,采取封航、停运、停止水上水下作业等措施,有针对性地指导做好应急救助准备。
4 事件分级和报告
4.1 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水上交通特点、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将水上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一般(Ⅳ)四级。
4.1.1 特别重大(Ⅰ级)水上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上突发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达3亿元以上。
(2)客船、危险品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
(3)单船10000总吨以上船舶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4)急需国务院协调有关地区、部门或军队共同组织救援。
(5)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4.1.2 重大(Ⅱ级)水上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水上突发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直接经济损失为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
(2)单船3000总吨以上10000总吨以下的普通货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3)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4.1.3 较大(Ⅲ级)水上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水上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2)单船300总吨以上3000总吨以下的普通货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3)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4.1.4 一般(Ⅳ级)水上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水上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万元以下。
(2)单船300总吨以下的普通货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3)其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水上突发事件。
4.2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等紧急信息报送机制要求。州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水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分别向州指挥部指挥长、州人民政府、省级指挥部等逐级上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河流河段水域位置、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救助需求等。
5 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
5.1 水上遇险报警方式和报警信息内容
5.1.1 水上遇险报警方式
发生水上突发事件时,可通过“119”、“110”、甚高频(VHF)电话、各级海事机构公布的电话等通信方式报警。
5.1.2 报警信息内容
报警信息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位置、遇险状况、船舶、航空器或遇险者的名称、种类、国籍、呼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内容。
5.2 遇险信息的核实与评估
接警各级机构通过以下途径对水上遇险信息进行核实、分析与评估,确定水上突发事件的级别:
(1)直接与遇险或事故船舶、设施、航空器及其所有人、经营人、承运人、代理人联系;
(2)向始发港或目的港查询、核实相关信息或资料;
(3)通过现场附近的过往船舶、人员或知情者核实;
(4)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到现场核实;
(5)其他有效途径。
5.3 遇险信息的处置
(1)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在西双版纳州水上搜寻救助区域内的,按规定启动响应预案。
(2)水上突发事件发生在西双版纳州水上搜寻救助区域以外地区的,应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有关行业监管部门通报,并同时向省级指挥部报告。
(3)涉及船舶污染事件的,按照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处理和通报。
5.4 分级响应
5.4.1 分级响应原则
(1)根据水上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任何级别的水上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指挥机构应首先进行响应。
(3)州指挥部应对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指挥机构的应急响应行动给予指导。
5.4.2 启动Ⅰ级、Ⅱ级响应
水上突发事件为特别重大等级、重大等级时,州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水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州人民政府、省级指挥部,并提请省级指挥部对应启动Ⅰ级、Ⅱ级响应,提请由省级层面统一协调、组织指挥应急搜救相关工作。州指挥部在省级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应急搜救工作,并启动本预案。
5.4.3 启动Ⅲ级响应
水上突发事件为较大等级时,州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水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州人民政府、省级指挥部。
(1)经指挥长同意,立即启动Ⅲ级响应。
(2)州指挥部指挥长进入指挥位置,承担指挥工作,并派工作组到现场协调、指挥开展搜寻救助。各成员单位根据州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规定职责迅速开展搜救应急行动。
(3)调集相关搜救力量和专家立即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4)对于事态严重需各类应急力量共同响应时,要及时报告州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
(5)必要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或省级指挥部请求指导。
5.4.4 启动Ⅳ级响应
水上突发事件为一般等级时,经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指挥机构启动Ⅳ级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调集力量全力开展搜寻救助工作,并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州指挥部。必要时,州指挥部可派员赴现场指导。
5.4.5 应急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水上突发事件事态发展进一步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应向州人民政府、省级指挥部报告,及时提高响应等级。当事件危害已逐步消除时,应向州人民政府、省级指挥部报告,相应降低响应等级。
5.5 先期处置
水上突发事件确认后,州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救援行动状态,调集力量开展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可根据实际情况先期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处置:
(1)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等级通知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入预定位置。
(2)全面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确定现场联系方式,保持与上级指挥机构联系,及时反馈现场信息。
(3)在已掌握情况基础上,确定救助区域,明确实施救助工作任务与具体救助措施。
(4)需要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的,及时发布航行通告并组织实施。
(5)设立现场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指挥长,立即组织赶赴事发现场。
(6)组织、指挥事发现场或者附近的救援力量参与搜救行动,根据救助发展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救助措施。
(7)迅速组织现场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
(8)如出现污染情况,应当组织做好取样、取证工作,并取得当事人确认。
5.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与水上搜寻救助应急行动的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防护。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反应行动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无安全防护设施、装备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5.7 信息发布
水上突发事件信息应由州政府新闻办牵头组织向社会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水上突发事件事态发展以及与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有关的虚假信息。信息发布内容应当包括:
(1)水上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河流河段水域位置;
(2)遇险船舶或航空器概况、船员和旅客、载货情况;
(3)搜寻救助情况,包括已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拟采取的措施;
(4)获救人员的医疗、安置情况;
(5)善后处理情况;
(6)公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5.8 水上应急行动的中止与终止
5.8.1 水上应急行动的中止
受气象、水情、技术状况等客观因素影响,继续开展水上搜救将危及搜救力量安全,州指挥部通过研判后可以中止水上搜寻救助行动;上述客观因素不危及搜救力量安全时,应立即恢复水上搜寻救助行动。
5.8.2 水上应急行动的终止
州指挥部根据下列情况或经专家咨询组评估、研判,可以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行动,并将情况向州人民政府、省级指挥部报告。
(1)所有可能存在遇险人员的区域均已搜寻。
(2)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已获得成功或紧急情况已不复存在。
(3)水上突发事件危害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不再有复发或扩展的可能。
5.8.3 搜救行动恢复
被终止的水上搜救行动,如获得新的信息时,应对获得的新信息进行核实,若新信息被证明可信,州指挥部应立即做出恢复搜救决定。
5.9 与周边国家、地区间协作
(1)收到周边国家请求对在其搜救责任区开展的水上突发事件给予救援时,按有关规定视情提供包括船舶、人员和设备等的援助。
(2)当周边国家搜救机构提出外籍船舶为搜寻救助水上遇险人员而进入我国水域的申请时,要及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系,并回复提出请求的搜救机构。
(3)与周边国家共同搜救区内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需与周边国家搜救机构一起作出搜救合作和协调的行动计划和安排。
(4)为救助水上突发事件遇险人员,救助力量需进入或越过其他国家水域,由州公安局协调联系周边国家有关部门,州外办予以协助。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1.1 伤员救治
事发地医疗机构或卫健部门安排的医疗机构负责获救伤病人员的救治。
6.1.2 获救人员安置
涉事单位、当地民政、应急部门配合现场指挥部,协调做好获救人员中需要临时救助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港澳台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安置,港澳台办或外事办予以协助;外籍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遣返,外事部门予以协助。
6.1.3 遇难人员处置
涉事单位应配合当地政府、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遇难人员的遗体处理;港澳台或外籍遇难人员,由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外事部门予以协助。
6.2 社会救助
对获救人员的社会救助,由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负责组织。
6.3 保险
参加现场救助的政府公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救助的专业救助人员由其所属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4 搜救效果和应急经验总结
水上突发事件救援处置工作结束后,州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州人民政府和省级指挥部报送总结评估报告。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
(1)各级交通运输、海事、水利、公安、消防、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业务实际收集本辖区可参与水上应急行动人员、队伍的数量、专长、分布、通信方式等情况信息,建立本辖区水上应急搜救人员队伍信息库。
(2)各级交通运输、海事、水利、公安、消防、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业务实际收集本地区客船、快艇、车渡船、冲锋艇、执法艇等船舶及应急设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及联系方式等情况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本辖区水上应急保障装备信息库。
(3)专业救助力量应当按照要求配备搜寻救助设备和救生器材。
(4)专业搜寻救助力量和被确定为搜寻救助力量的单位应定期对配备的水上搜寻救助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为水上搜寻救助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和器材。
7.2 通信保障
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根据水上搜寻救助应急行动需要,组织应急通信保障力量,保障通信畅通。
7.3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应建立水上搜寻救助应急运输保障机制,为水上应急指挥人员、搜寻救助人员赶赴事发现场,以及应急器材、装备等的运送提供运输保障。
7.4 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应建立水上应急医疗紧急救助机制,根据州指挥部的医疗救援紧急任务安排,立即组织实施医疗救援行动,派出医疗人员赶赴现场执行医疗救援、伤员移送等任务,并为接收伤病人员做好准备。
7.5 治安保障
在应急反应行动时,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维持秩序,负责陆上交通管制以及参与水上治安警戒,保障水上应急反应行动的顺利进行;依法打击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7.6 资金保障
落实各级事权和支出责任,搜救应急资金保障由各级纳入同级预算安排,按照分级响应、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承担应由政府承担的应急保障资金。
7.7 后勤保障
参加应急反应行动的搜寻救助力量所在单位或者部门应当做好补给、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开展大规模联合行动或者必要时,由州指挥部统一安排应急反应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反应行动有序开展、顺利进行。
7.8 社会动员保障
当应急力量不足时,由事发地政府动员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志愿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或支援水上搜寻救助应急行动。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海事、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和水路运输企业、船主应加大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的宣传,提高船员、公众的预防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水上搜救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州指挥部、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水上搜救指挥机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水上搜救应急演练,明确应急响应中各岗位责任,提高防范和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的技能。
教育部门应当要求各级学校根据本地实际情祝,把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纳入相关教学内容,培养学生水上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8.2 奖励表彰
对在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搜救行动中作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或表彰。
8.3 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个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1)水上突发事件是指船舶、设施在水上发生火灾、爆炸、碰撞、搁浅、沉没,油类物质或危险化学品泄漏以及民用航空器水上遇险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失踪)、财产损失的事件。
(2)本预案中所指“水上”是指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库区等水域。
(3)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州交通运输局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州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4 附件
(1)西双版纳州水上搜救应急通讯录
(2)西双版纳州水上应急搜救队伍信息库
(3)西双版纳州水上应急搜救运输船舶信息库
(4)澜沧江水上应急搜救仓库应急物资清单
(5)西双版纳州水上搜救水文监测装备清单
附件1
西双版纳州水上搜救应急通讯录
成员单位名称 |
值班电话 |
传真 |
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中心 |
0871-65305621 |
0871-65305001 |
州委总值班室 |
2122132 |
2142208 |
州政府总值班室 |
2128110 |
2144110 |
州发展改革委 |
2122091 |
2145909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2122307 |
2123179 |
州教育体育局 |
2122448,2122731 |
2122731 |
州公安局 |
2167110 |
2167008 |
州民政局 |
2122751 |
2122751 |
州财政局 |
2139513 |
2129858 |
州自然资源局 |
2159003 |
2580167 |
州生态环境局 |
2125538 |
2133232 |
州交通运输局 |
2132065,2121591 |
2131041 |
州农业农村局 |
2130205 |
2133760 |
州水利局 |
2297070 |
2123172 |
州文化和旅游局 |
2129850 |
2129823 |
州卫生健康委 |
2124865,2122886 |
2122886 |
州应急局 |
2152110 |
2156139 |
成员单位名称 |
值班电话 |
传真 |
州外办 |
2122591 |
2148409 |
州地震局 |
2122699 |
2133822 |
州消防救援局 |
2584363 |
2584160 |
州森林消防大队 |
2144068 |
2144068 |
州气象局 |
2162182 |
2121561 |
州水文局 |
2123629 |
2123629 |
州地方海事局 |
2210621 |
2210850 |
西双版纳海事局 |
2210389 |
2211332 |
西双版纳海关 |
2144982 |
2190231 |
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
8982555 |
xsbn@yntxjs.cn |
西双版纳供电局 |
2134248 |
2134248 |
华能景洪电厂 |
2562515 |
2156614 |
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 |
0871-63052110 |
0871-63053937 |
西双版纳军分区 |
2194190 |
2194198 |
武警西双版纳支队 |
6755110 |
6755121 |
景洪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
2585119 |
2585638 |
勐海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
5176110 |
5123178 |
勐腊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
8161180,8161292 |
8161180 |
附件2 |
||||||||||
西双版纳州水上应急搜救队伍信息库
|
||||||||||
序号 |
队伍名称 |
成立时间 |
救援人员 |
救援队伍所属单位、部门 |
联系人及 电话 |
队伍地址 |
主要救援设备 |
专长简介 |
队伍上级管理部门 |
联系人及电话 |
(一)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救援力量 |
||||||||||
1 |
西双版纳州水域救援轻型专业队 |
2022年7月 |
20人 |
州消防救援支队允景洪特勤站 |
彭君18206913119 |
景洪市勐海路76号 |
皮划艇、弦外机、PFD、抛投器等 |
充气动式力艇操作 |
州消防救援局 |
赵杨 |
2 |
清泉路消防救援站水域救援分队 |
2022年7月 |
10人 |
景洪市消防救援大队 |
刘剑 |
景洪市清泉路16号 |
皮划艇、舷外机、救生衣、救援绳索、对讲机等 |
充气动式力艇操作 |
州消防救援局 |
赵杨 |
3 |
茶乡路消防救援站水域救援分队 |
2022年7月 |
10人 |
勐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
杨建国15887628119 |
勐海县茶乡路12号 |
皮划艇、舷外机、救生衣、救生圈、救援绳索、对讲机等 |
充气动式力艇操作 |
州消防救援局 |
赵杨 |
4 |
雨林大道消防救援站水域救援分队 |
2022年7月 |
10人 |
勐腊县消防救援大队 |
赵志武15887601799 |
勐腊县雨林大道342号 |
皮划艇、舷外机、救生衣、救生圈、救援绳索、对讲机等 |
充气动式力艇操作 |
州消防救援局 |
赵杨 |
序号 |
队伍名称 |
成立时间 |
救援人员 |
救援队伍所属单位、部门 |
联系人及 电话 |
队伍地址 |
主要救援设备 |
专长简介 |
队伍上级管理部门 |
联系人及电话 |
5 |
西双版纳州水域救援快反分队 |
2020年6月 |
30人 |
景洪市森林消防中队 |
郑骏 |
景洪市宣慰大道127号 |
冲锋舟、皮划艇、弦外机、PFD、抛投器、无人机、潜水套装个 |
充气动式力艇操作 |
州森林消防大队 |
唐波 |
6 |
勐腊县森林消防水域救援分队 |
2020年6月 |
10人 |
勐腊森林消防中队 |
丁雄文 |
勐腊县新城区纳丽路16号 |
皮划艇、弦外机、PFD、抛投器、救生圈等 |
充气动式力艇操作 |
州森林消防大队 |
唐波 |
7 |
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关累执勤点 |
2011年 12月 |
15人 |
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船艇支队 |
赵松杰 |
勐腊县关累港警务码头 |
公安巡逻艇、救援橡皮艇、水面救援机器人、无人侦察艇、无人机、水下推进器、救生衣、潜水服、救生圈等设施 |
水上救援、救援现场秩序维护、水上拖带、水下打捞 |
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 |
朱红胜 |
8 |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西双版纳分局水文应急监测队 |
2018年4月 |
5人 |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西双版纳分局 |
唐誉俊13759293799 |
景洪市嘎兰北路 12号 |
GPS、全站仪、ADCP声学多普勒流速仪、转子流速仪、雷达测速枪、超声波测深仪 |
河道水文应急监测 |
云南省 水文水资源局 |
陈军13988102881 |
序号 |
队伍名称 |
成立时间 |
救援人员 |
救援队伍所属单位、部门 |
联系人及 电话 |
队伍地址 |
主要救援设备 |
专长简介 |
队伍上级管理部门 |
联系人及电话 |
(二)水上交通有关企业救援力量 |
||||||||||
9 |
云南港航航道养护有限公司救援队 |
2013年7月 |
12人 |
云南港航航道养护有限公司 |
岩涛腊13578155737 |
景洪市宣慰大道 51号 |
航道1至4号船舶;工程101、冲锋舟1艘、水上救援机器人1台、气胀式救生筏2个、救生抛投器3个、吸油毡、围油栏、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等。 |
澜沧江西双版纳航段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维护水上活动秩序。 |
西双版纳海事局 |
雷俊安13988160796 |
10 |
澜沧江水上搜救志愿队 |
2021年3月 |
10人 |
西双版纳永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钱家坤13578104314 |
景洪港客运综合楼1楼1室 |
快艇、救生衣、救援索、对讲机、救生圈等救援设施 |
水上救援 |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
李忠云18988193919 |
11 |
景洪永航旅游航运公司应急搜救队 |
2017年7月 |
10人 |
景洪永航旅游航运有限公司 |
龚强富15752307666 |
景洪市勐罕镇(橄榄坝)傣族园曼 乍村 |
快艇、对讲机、水上救援服、救生圈等救援设施 |
水上救援 |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
李忠云18988193919 |
序号 |
队伍名称 |
成立时间 |
救援人员 |
救援队伍所属单位、部门 |
联系人及 电话 |
队伍地址 |
主要救援设备 |
专长简介 |
队伍上级管理部门 |
联系人及电话 |
12 |
景洪市激情澜沧江旅游漂流公司应急搜救队 |
2005年12月 |
5人 |
景洪市激情澜沧江旅游漂流有限 公司 |
裴海波13759266588 |
景洪市江边观礼台 |
救援冲锋舟、救生圈,救援索、对讲机、夜间探照灯、救生衣等救援设施 |
水上救援 |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
李忠云18988193919 |
13 |
西双版纳勐海绿承航运公司应急搜救队 |
2019年2月 |
4人 |
西双版纳勐海绿承航运有限公司 |
罗成凤13759269668 |
勐海县勐往乡灰塘村委会野谷塘小组150号 |
应急快艇、水上救援服、救援索、救生圈等救援设施 |
有合格的国际野外医学协会证书 |
勐海县交通运输局 |
王彦凯18206925666 |
14 |
关累下渡口贞文船舶有限公司应急搜救队 |
2015年 |
4人 |
关累下渡口贞文船舶有限公司 |
潘贞文 |
勐腊县关累镇下渡口 |
船舶2艘、水上救援救生圈等救援设施 |
水上救援 |
勐腊县交通运输局 |
岩香18988134912 |
附件3 |
|
|
|
|
|
|
|
|
|
|
|
|
西双版纳州水上应急搜救运输船舶信息库 |
||||||||||||
序号 |
装备所属 部门 |
地址 |
装备所属部门基本情况 |
船舶规格型号 |
核载 |
数量 |
船舶停靠地点 |
船舶管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建有应急队伍 |
上级管理部门 |
联系人及电话 |
(一)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急搜救船舶 |
||||||||||||
1 |
州消防救援支队允景洪特勤站 |
景洪市 |
行政单位 |
皮划艇 |
6人 |
2艘 |
支队营区 |
彭君 |
18206913119 |
是 |
州消防救援局 |
赵杨 |
玻璃钢舟 |
10人 |
1艘 |
||||||||||
2 |
景洪市消防救援大队 |
景洪市 |
行政单位 |
皮划艇 |
6人 |
2艘 |
大队营区 |
刘剑 |
13988112625 |
是 |
州消防救援局 |
赵杨 |
玻璃钢舟 |
10人 |
1艘 |
||||||||||
3 |
勐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
勐海县 |
行政单位 |
皮划艇 |
6人 |
1艘 |
大队营区 |
杨建国 |
15887628119 |
是 |
州消防救援局 |
赵杨 |
玻璃钢舟 |
10人 |
1艘 |
||||||||||
4 |
勐腊县消防救援大队 |
勐腊县 |
行政单位 |
皮划艇 |
6人 |
1艘 |
大队营区 |
赵志武 |
15887601799 |
是 |
州消防救援局 |
赵杨 |
玻璃钢舟 |
10人 |
2艘 |
||||||||||
序号 |
装备所属 部门 |
地址 |
装备所属部门基本情况 |
船舶规格型号 |
核载 |
数量 |
船舶停靠地点 |
船舶管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建有应急队伍 |
上级管理部门 |
联系人及电话 |
5 |
州森林消防大队 |
景洪市宣慰大道127号 |
行政单位 |
皮划艇 |
6人 |
3艘 |
大队营区 |
郑骏 |
13099627579 |
是 |
州森林消防大队 |
唐波 |
玻璃钢舟 |
10人 |
2艘 |
||||||||||
6 |
勐腊县森林消防中队 |
勐腊县新城区纳丽路16号 |
行政单位 |
皮划艇 |
6人 |
2艘 |
中队营区 |
丁雄文 |
18869133010 |
是 |
州森林消防大队 |
唐波 |
玻璃钢舟 |
10人 |
1艘 |
||||||||||
7 |
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 |
景洪市景哈警务码头、勐腊县关累港警务码头 |
行政单位 |
执法艇 |
100人 |
11艘 |
关累、 景哈 |
赵松杰 |
18988198811 |
是 |
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 |
朱红胜 |
8 |
州公安局澜沧江水上分局 |
景洪市景德路13号 |
行政单位 |
高速客船 |
34人 |
1艘 |
水上分局码头(贝叶码头) |
张伟 |
13988197092 |
否 |
州公安局 |
段星刚 |
快艇 |
10人 |
1艘 |
关累码头 |
|||||||||
9 |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
景洪市易武路10号 |
行政单位 |
执法艇 |
8人 |
6艘 |
景洪电站2艘、樱花码头1艘、橄榄坝码头1艘、曼飞龙水库 1艘 |
李忠云 |
18988193919 |
否 |
州地方海事局 |
张真子 |
序号 |
装备所属 部门 |
地址 |
装备所属部门基本情况 |
船舶规格型号 |
核载 |
数量 |
船舶停靠地点 |
船舶管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建有应急队伍 |
上级管理部门 |
联系人及电话 |
10 |
勐腊县交通运输局 |
勐腊县小磨公路西 100米 |
行政单位 |
执法艇 |
8人 |
1艘 |
关累码头 |
盘新荣 |
15087689998 |
否 |
州地方海事局 |
张真子 |
(二)辖区水上交通有关企业运输船舶 |
||||||||||||
11 |
西双版纳建业航运有限公司 |
景洪市民航路3号 |
水路运输企业,主要经营:景洪港至关累码头客运;澜沧江—湄公河 国际普通货运、旅游客运;思茅港至琅勃拉邦旅游客运。 |
高速客船 |
54人 |
1艘 |
景洪港 |
马永辉 |
13312708977 |
是 |
西双版纳海事局 |
雷俊安 |
高速客船 |
114人 |
1艘 |
||||||||||
序号 |
装备所属 部门 |
地址 |
装备所属部门基本情况 |
船舶规格型号 |
核载 |
数量 |
船舶停靠地点 |
船舶管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建有应急队伍 |
上级管理部门 |
联系人及电话 |
12 |
云南金澜湄国际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勐腊县新城小磨高速公路入城口普阳物流城A、B、C幢 |
水上交通企业,主要经营:澜沧江—湄公河通航水域综合航运、旅客运输;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等。 |
高速客船 |
20人 |
1艘 |
金澜湄 码头 |
董升浩 |
13988118892 |
是 |
西双版纳海事局 |
雷俊安 |
高速客船 |
40人 |
1艘 |
||||||||||
13 |
西双版纳金三角旅游航运有限公司 |
景洪市江北告庄西双景购物中心 3楼 |
水上交通企业,主要经营: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旅游客运;船舶租赁等。 |
高速客船 |
52人 |
1艘 |
贝叶码头 |
包战天 |
13988188011 |
是 |
西双版纳海事局 |
雷俊安 |
高速客船 |
52人 |
1艘 |
||||||||||
高速客船 |
60人 |
1艘 |
||||||||||
14 |
西双版纳永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景洪市景洪港客运综合楼1楼1室 |
水上交通企业,主要经营:水上旅客运 输等。 |
快艇 |
11人 |
10艘 |
景洪港 码头 |
钱家坤 |
13578104314 |
是 |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
李忠云 |
序号 |
装备所属 部门 |
地址 |
装备所属部门基本情况 |
船舶规格型号 |
核载 |
数量 |
船舶停靠地点 |
船舶管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建有应急队伍 |
上级管理部门 |
联系人及电话 |
15 |
金飞龙游船公司 |
景洪市告庄西双景樱花码头 |
水上交通企业,主要经营:水上客运服 务等。 |
快艇 |
11人 |
10艘 |
景洪市告庄樱花 码头 |
赵继情 |
13887217796 |
否 |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
李忠云 |
16 |
景洪永航旅游航运有限公司 |
景洪市橄榄坝傣族园 |
水上交通企业,主要经营:水路运输,游艇维修、船舶驾驶培 训等。 |
快艇 |
11人 |
10艘 |
永航码头(橄榄坝傣族园) |
龚强富 |
15752307666 |
是 |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
李忠云 |
17 |
景洪市激情澜沧江旅游漂流有限 公司 |
景洪市江边观礼台 |
水上交通企业,主要经营:水上旅游观 光等。 |
冲锋艇 |
8人 |
10艘 |
景洪市观礼台码头 |
裴海波 |
13759266588 |
是 |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
李忠云 |
18 |
西双版纳勐海绿成航运有限公司 |
勐海县勐往乡灰塘村委会野谷塘小组150号 |
水上交通企业,主要经营:水路客运、货运,船舶租赁服务,水上旅游观光等。 |
高速客船 |
40人 |
1艘 |
勐海县野谷塘移民码头 |
罗成凤 |
13759269668 |
是 |
勐海县交通运输局 |
王彦凯18206925666 |
高速客船 |
26人 |
1艘 |
罗成龙 |
13388818665 |
||||||||
普通客船 |
25人 |
1艘 |
周安伟 |
15388814564 |
||||||||
快艇 |
7人 |
1艘 |
李双贵 |
15969150286 |
||||||||
车渡船 |
2车 |
1艘 |
阮海鸥 |
13618814232 |
||||||||
19 |
关累上渡口金森船舶有限公司 |
勐腊县关累镇上渡口 |
水上交通企业,主要经营:水路旅客运 输等。 |
车渡船 |
1车 |
1艘 |
勐腊县关累镇上 渡口 |
岩温香 |
14736774213 |
是 |
勐腊交通运输局 |
岩香 |
20 |
关累下渡口贞文船舶有限公司 |
勐腊县关累镇下渡口 |
水上交通企业,主要经营:水路旅客运 输等。 |
车渡船 |
1车 |
1艘 |
勐腊县关累镇下 渡口 |
潘贞文 |
13988115968 |
是 |
勐腊交通运输局 |
岩香 |
21 |
西双版纳望天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勐腊县望天树景区 |
水上交通企业,主要经营:水路旅客运 输等。 |
快艇 |
6人 |
1艘 |
勐腊县望天树景区 |
薛伟 |
17708813288 |
是 |
勐腊交通运输局 |
岩香 |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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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水上应急搜救仓库应急物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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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景洪市景哈乡景哈大桥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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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单位: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玉尖地 15752352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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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急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 |
品牌 |
储备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冲锋舟 |
规格:520cm*176cm*55cm |
迈特熊 |
10 |
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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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动充气救生衣 |
420D牛津布面料 |
麒麟卫 |
1000 |
件 |
435件已代储乡镇,库余565件 |
3 |
救生圈 |
外径710mm 内径440mm厚度135mm |
麒麟卫 |
40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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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救生绳 |
直径8毫米 |
麒麟卫 |
550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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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便携救生抛投器(可兼做水陆两用) |
采用C02压缩气体或高压空气为发射动力 |
神手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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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远距离救生抛投器 |
压力:7MPa 内置:1.5L 纤维瓶:30Mpa 重量:7.5KG 质量:1.8KG |
神手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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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潜水装备 |
潜水氧气瓶 水镜 潜水衣 背架 一级阀门 二级呼吸器 脚蹼 |
麒麟卫 |
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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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灭火器 |
干粉灭火器:4KG 水基型灭火器:3L |
麒麟卫 |
6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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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急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 |
品牌 |
储备数量 |
单位 |
备注 |
9 |
消防斧 |
木头柄 高碳钢斧子 |
麒麟卫 |
45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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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破坏锤 |
不锈钢 |
广海 |
45 |
个 |
|
11 |
围油栏 |
长1.3m 宽1.1m 高1.0m |
广海 |
1500 |
米 |
|
12 |
吸油毡 |
长度约200cm 宽度50cm |
广海 |
3000 |
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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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吸附垫 |
长度约40cm* 宽度50cm |
广海 |
8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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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吸油机 |
尺寸:930*900*430mm |
广海 |
3 |
台 |
|
15 |
油污收集储存罐 |
尺寸:1900*490*500mm |
广海 |
3 |
个 |
|
16 |
船用对讲机 |
尺寸:56.6*134.2*30.5mm |
艾可慕 |
1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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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全国通对讲机 |
尺寸:180*60*40mm |
UNIKOO |
1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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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海事卫星电话 |
长169mm 宽75mm 厚36mm |
inmarsat |
2 |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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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通信平板电脑 |
尺寸:246mm*159mm*7.99mm |
华为 |
2 |
个 |
|
20 |
防护服 |
PVC材质 |
麒麟卫 |
5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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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防毒面具 |
泄漏率:0.05% 阻力:100PA 总视野:75% |
麒麟卫 |
5 |
个 |
|
22 |
氧气呼吸机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麒麟卫 |
2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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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急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 |
品牌 |
储备数量 |
单位 |
备注 |
23 |
保险绳索 |
材质:纤维 钢丝内芯 实心钢扣 |
麒麟卫 |
5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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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扩音喇叭 |
材质:ABS优质塑料 |
麒麟卫 |
3 |
个 |
|
25 |
锥桶 |
规格:330*330*600mm |
麒麟卫 |
3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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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隔离栏 |
长3m 高1.5m |
麒麟卫 |
200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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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飘带 |
规格:宽5cm |
麒麟卫 |
200 |
米 |
|
28 |
袖标 |
材质:棉加厚双层布料 |
麒麟卫 |
20 |
个 |
|
29 |
液压钳 |
最大压力:8T 最大行程:12mm |
麒麟卫 |
2 |
个 |
|
30 |
应急灯 |
重量:570G 亮度:1500lm 射程:1800m |
麒麟卫 |
6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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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应急便携强光手电筒 |
重量:277G 亮度:1000lm 射程:1000m |
麒麟卫 |
1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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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背包 |
尺寸:41cm*25cm*20cm |
麒麟卫 |
1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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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帐篷 |
尺寸:5*5*1.8*3.1 |
麒麟卫 |
9 |
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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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救生杆 |
总长:9m 圈内径:0.4m |
麒麟卫 |
10 |
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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