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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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勇等两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位于城市区域的铁路沿线加装防噪音隔音板的提案》(第5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黄勇委员的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来办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牵头、承办科室具体办理,主动对接铁路方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提案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和会商,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玉磨铁路是泛亚铁路中线国内段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铁集团与云南省政府合资建设, 2014825日通过项目立项,2015722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项目于201512月开工建设,2021123 日通车运营。根据玉磨铁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意见和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已按规范要求安装建设声屏障设施,野象谷-西双版纳-曼飞龙安装4处长1705米。铁路建设单位即滇南铁路建设指挥部就声屏障安装的意见是:1.设置声屏障在铁路路基设计阶段就应预留声屏障设置安装条件,声屏障基础宜与路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后期安装成本高且影响中老铁路正常运营;2.铁路桥梁设计阶段也应预留声屏障基础和安装条件,未预留安装条件的后期无法安装声屏障。

关于火车噪音方面的投诉之前州、市交通部门也接到过,如,州交警支队、尚河居小区居民反映铁路噪音影响要求增设声屏障,经与铁路建设单位协调,两起反映问题均因为铁路建设在前,州交警支队办公用房和尚河居小区建设在铁路后,加之铁路方对保障铁路的安全运营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因此反映问题未能得到铁路方的支持。(即《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铁路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排查城市范围内铁路沿线的噪音污染区域,特别是加强对铁路穿过的居民点、居民生活区的噪音污染排查,认真梳理出受噪音污染的区域;”,我们办理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线路和铁路机车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设施正常运行,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玉磨铁路由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我们将持续督促铁路运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噪音监测。目前,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在城市建成区按规范开展了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及调整工作,计划建设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点)等工作。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城市发展、新建铁路等实际情况,结合最新的城市发展规划着手修编景洪市城市声功能区规划,合理划分铁路干线周边区域噪声功能区。

(二)关于“相关部门在排查出的区域范围内,在铁路沿线加装防噪音隔音板,减小对该区域的噪音污染;”,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经过对铁路建设对城区声环境影响审批方面的情况核查,玉磨铁路在项目报批及建设过程中已按规定履行了报批手续,在建设期间已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意见和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要求对铁路经过的噪声敏感点安装建设了声屏障设施。针对在铁路沿线加装防噪音隔音板,减小对该区域的噪音污染的建议,经与铁路建设单位即滇南铁路建设指挥部对接,铁路方建议今后噪音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区域按以下流程办理,1.对投诉反映噪音污染区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环境测量 环境噪声测量》进行测量;2.测量结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由地方交通部门逐级上报云南铁路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后实施,对于超标的敏感点,根据其规模采取声屏障、隔声窗防护措施;其中,噪音污染区域为铁路建设之后建设的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为铁路方责任。通过上述机制,将有利于涉铁路噪音污染问题更加快速高效的办理,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将在收到相关铁路噪音污染方面的投诉或诉求时,通过协调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等单位对噪音污染情况按规范开展测量,经综合分析研判后,对属于铁路方责任的将按程序报批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属于项目建设单位责任的将督促其采取降噪措施。

(三)关于“加强对铁路沿线噪音污染的监测与监管,特别是对车次经过较多区域,实施动态监测;需合理调整应加装防噪音隔音板区域,实施动态更新;并对铁路新建线路,也应实施减噪降噪措施。”,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玉磨铁路途经的城区段主要集中在景洪市,下步我们将协调督促铁路运营单位加强线路管护,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维护好、运营好铁路,经监测属于铁路方责任的将积极协调和督促铁路方通过采取加装防噪音隔音板等手段解决;对于铁路新建线路将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噪音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最大限度的降低噪音污染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同时,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各部门积极落实好《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要求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制(修)定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合理安排铁路干线与敏感噪声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新建铁路项目尽量绕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同时,我们将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落实《新建铁路玉溪至磨憨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积极督促协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等部门在规划使用铁路两侧城市规划区路段用地及规划建筑物布局时,严格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民用建筑设计规范以及报告书噪声预测结论,合理规定建筑物与铁路干线的防噪声距离,从源头防治噪声污染。

感谢你们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反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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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郭杉,13988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