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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69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市)以下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 的通知》(云组发〔2022〕17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22〕39 号)精神,整合西双版纳州交通运政管理处职责和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州地方公路路政支队)执法职责,组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的执法制度、工作规范;开展政策研究,参与起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受州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道路运政、公路路政、国际道路运输、交通工程质量、交通工程造价和交通建设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
3.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州级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编制单位权责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领导和垂直管理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
5.负责州级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和行风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职业化水平;负责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执法装备管理;参与其他行业涉及交通运输领域事项的联合执法。
6.负责州级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参与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调查。
8.承担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9.依法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10.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11.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从严治党,统一思想齐步调,稳扎稳打推改革
一是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思想教育不松劲,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主题党日等各类学习共计128次,参与学习1883人次,其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41次445人次,主题教育集体学习8次60人次。二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党总支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层层签订责任书54份。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支队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廉政谈话2次,参加75人次,与大队“一把手”、提拔任用干部任前谈话9人。三是严格落实责任体系。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把手”做到“四个亲自”。四是抓实选人用人工作。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队伍,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营造和巩固风清气正选人用人政治生态。今年以来,提拔任用科级干部8名、7名中层干部,交流任用1名科级干部。五是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景洪市健康证办证难专项整治、“清廉云南”建设等各项工作,及时召开各类动员会、推进会、部署会,找准坐标定位,认真履职尽责,抓实整改。开展“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共组织集体学习14次,参加250人次。三轮大讨论,参加224人次,交流发言120人次,制定工作目标清单29条,梳理领导班子问题清单18条,制定整改措施22条,梳理个人问题433条,制定整改措施426条,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六是注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紧密结合职能职责,找准工作立足点、关键点、切入点和着力点,高效、快速处置网络舆情5件。七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年初召开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开展集体廉政谈话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9次,参与182人次,通报学习典型案例17次;日常在微信工作群分享廉政、典型案例链接490条/次,促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八是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按照“先立后破,不破不立”的原则,州交通执法支队、各大队于2023年1月陆续完成更名挂牌;4月完成更换执法标识及执法服装;6月至8月,陆续完成与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了委托执法手续。随后,结合工作实际,对内设股室机构人员进行调整,逐步完善了内设机构职责,使其能够更加适应新形势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稳定执法队伍,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实现良好开局。九是机构组建后,预备将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以外的20余个行政职权事项以及日常安全检查,移交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目前,各大队积极与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对接,推进职能移交和接收。
2.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认识理思路,强化保障推工作
一是强化运力保障。许可包车客运企业18家、包车客运车辆1208辆总座位数32646个,从业人员2109人,圆满完成春运、重点节庆等重点时段运输保障任务。二是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稳步推进,景洪市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获交通运输部批准。三是开展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分别与出租车、网约车、租赁车、道路旅客运输、汽车客运站等企业签订《防跨境违法犯罪工作责任书》170份,签订《不参与跨境违法犯罪承诺书》6202份。强化多部门合作机制,联合公安、边境管理部门,开展打击走私、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打击非法运输“三非”外国人员等违法行为。截至10月,全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及非法营运各项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131人次,检查车辆17441辆次,查处案件324件,罚款金额共计2183500.00元(公安部门移交65件,边境部门移交20件);其中,查处非法营运类案件87件、非法改装违法案件14件、查处危险货物运输类案件5件。四是交通和旅游融合发展取得突破。培育壮大“安心游”等一批景区直通车经营企业,投入车辆30辆,开通全州18条主要景区“门票+车票”直通车线路,提升了游客便捷交通、快乐游玩的体验感。五是国际道路运输合作迈上新台阶。目前,已恢复中老双方会晤机制,截至目前已进行2次会谈;保障老挝活体肉牛输华运输;有序恢复中老国际道路客运班线,目前已恢复中国景洪—老挝会晒客运班线,年内计划还将恢复3条。
3.聚焦重点领域,执法规范提水平,强化落实提士气
一是强力整治道路运输行业长期存在的乱象顽疾,以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百日攻坚”和重点交通站点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为总抓手,全力打击行业内非法运营、违规经营、汽车非法改装等违规行为,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截至10月,全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及非法营运各项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131人次,检查车辆17441辆次,查处案件324件,罚款金额共计2183500.00元(其中公安部门移交65起,边境部门移交20起);其中,查处非法营运类案件87件、非法改装违法案件14件、查处危险货物运输类案件5件。二是及时解决投诉纠纷。及时处置“12328”“12345”投诉举报件,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1033件,已办理1015件,正在办理18件,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州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及各大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导检查;四是建立健全行风监督制度,聘请媒体、道路运输等领域9家单位、企业推举的9位行风监督员,让其协助加强对全支队依法行政、秉公用权、作风效能等情况的监督。五是积极开展执法队伍建设,派出1名工作人员参与州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赴三县市开展实地抽查评查,共评查案卷书40卷,其中州支队对各大队抽查评卷6卷、勐海大队自评20卷、勐腊大队自评10卷、景洪大队自评4卷。六是开展问题线索自查自纠,共排查发现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共55个,其中自查整改问题14个(州交通执法支队2个、景洪大队3个、勐海大队3个、勐腊大队6个);投诉举报问题43个(州交通执法支队6个、勐腊大队37个),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七是组织开展全州交通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聚焦顽瘴痼疾,措施具体压责任,强化安全守底线
一是行业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按时召开季度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今年组织召开包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会议各1次,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二是常态化开展监督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防控,发现隐患,整治隐患。分别于州庆、春节、五一、汛期、中秋、国庆等重点时间段对辖区所有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今年以来,州交通执法支队领导带队督查检查各县市大队、运输企业40家;支队、各大队通过视频动态监控抽查800辆次,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60起、已整改60起;支队、各大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420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70项、已整改170项、下达整改通知书1份。三是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提升防范意识,今年以来督促运输企业通过安全例会、驾驶员安全学习会集中学习防灾减灾知识59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53次、开展道路运输防震减灾应急演练32场次,进一步强化应对自然灾害引起突发事件的自救和抢救技能。四是开展“百日攻坚”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截至6月5日,州交通执法支队、各大队派出督导检查组开展“百日攻坚”督导检查36组,检查服务企业87家,作出行政处罚34件,罚款248000元,集体约谈警示69家客运企业。今年5月起,在总结“百日攻坚”行动后,开展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82人次,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274户次,作出行政处罚213起,处罚金额1040600.00元。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危货运输企业20家次,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问题14项,已整改14项。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六是加强与公安机关驻客运站点民警沟通,配合抓实反恐维稳工作。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690人次,检查各客货运输站场、企业298户次,未发现涉恐相关问题。七是持续加强消防安全。定期对本单位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的隐患排查30余次,未发现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5.全面统筹协调,积极主动再发力,坚守职责促发展
一是推动落实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引导全州一、二类有基础条件的维修企业投入资金和设备,打造出一批M站示范站;鼓励和引导汽车维修企业开展对排放超标汽车的治理维护,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检测I站和治理M站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车辆“检测、维修、复检”的无缝衔接和对排放超标车辆的闭环管理,目前,全州共建成使用机动车维护M站7家。今年以来,7家M站共治理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855辆次。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包车客运、城市物流配送等道路运输领域,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截至目前,全州道路运输领域共有新能源汽车4514辆,其中:包车客运30辆、班线客运1辆、公交车84辆、出租车500辆、网约车3880辆、租赁车19辆。二是持续开展结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其中,3名公职联防队员驻守边境联防所、3名选调生到基层村委会担任驻村工作队员;节假日走访慰问帮扶户1次、看望慰问强边固防队员5次,送去大米、猪肉、蔬菜、矿泉水等生活保障物品等物资共计20700.00元。三是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梳理查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打非治违、国际道路运输服务、爱心送考、爱国卫生等为主要内容制定为民办事清单22件,已完成21件,基本完成1件。根据创文创卫工作安排,今年以来,全支队党员累计参与志愿服务168次,服务时长891.66小时。四是配合开展扫黑除恶和枪爆违法犯罪整治专项行动。加强节庆期间各敏感节点的重点排查工作,铲除枪爆隐患,今年全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740人次,开展路检路查共检查车辆10461辆次,检查物流企业83户次、客运站124个次、客运企业117个次、货运源头企业27个次,未发现涉及枪爆违法犯罪事件。五是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做好部门年度预算及项目预算,确保单位工作经费需求,强化绩效目标及运行监控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保障效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规划财务科、法制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所属单位3个(不含本级)。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3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勐海大队;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勐腊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景洪大队;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勐海大队;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勐腊大队。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1人,退休51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20969150.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41492.94元,占总收入的97.4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7657.89元,占总收入的2.5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6609.38元,下降3.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3369.50元,增长1.4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009978.88元,下降65.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防控项目资金减少,勐海大队协管员解聘后工资及社保项目资金减少,磨憨口岸站托管昆明后国际道路运输保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21108003.41元。其中:基本支出19246691.80元,占总支出的91.18%;项目支出1861311.61元,占总支出的8.8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50002.85元,下降4.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9556.69元,增长3.33%;项目支出减少1569559.54元,下降45.7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勐海大队协管员解聘后工资及社保项目资金减少,磨憨口岸站托管昆明后国际道路运输保障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46691.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98635.60元,占基本支出的8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8056.20元,占基本支出的10.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1311.61元。其中:
1.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主要用于4名遗属的遗属补助项目工作经费34977.24元;
3.用于支付疫情防控资金261747.00元;
3.用于支付勐海大队协管员工资及五险71302.68元;
4.用于开展交通执法支队、交通执法支队勐海大队、交通执法支队勐腊大队打击非法营运自有资金176610.36元;
5.用于2023年勐腊县财政局拨政府购买岗3人工资及五险156070.89元;
6.用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建设专项资金88958.00元;
7.用于2023年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保障经费551381.15元;
8.用于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等级评定及燃料消耗量核查工作经费215070.00元;
9.用于支付2022年国际道路运输口岸站大型修缮资金305194.2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41492.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4%。与上年相比增加305520.50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度2名职工离世,死亡抚恤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595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041.7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8054.5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4027.28元,死亡抚恤500833.6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503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93188.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44233.6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616.5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498575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3825154.97元,项目支出1160603.44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647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26473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580.00元,决算为85542.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500.00元,决算为83642.7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78%,完成年初预算的6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80.00元,决算为1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2%,完成年初预算的26.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580.00元,支出决算为85542.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500.00元,决算为83642.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80.00元,决算为1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控制各类接待及公务用车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7330.14元,下降4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837.14元,下降4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3.00元,下降20.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控制各项类接待及公务用车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行政执法以及安全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以及日常车辆清洗等费用。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保山市交通执法支队3人到版纳州考察学习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接待云南省交通执法局第七检查组5人对版纳州进行四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接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9人到版纳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调研、接待交通运输部9人到版纳州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7859.67元,比上年增加140675.31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单位执法改革后,外出学习及执法频率增加,差旅费相应增加;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账务及固定资产审计,委托业务费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6469.70元、印刷费5400.00元,手续费1462.00元、水费10956.24元、电费48102.44元、邮电费54197.89元、物业管理费18838.00元、差旅费296309.49元、维修(护)费76598.60元、租赁费1588.00元、会议费1500.00元、培训费120.00元、公务接待1900.00元、专用材料费27602.00元、委托业务费70000.00元、工会经费191769.84元、福利费88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642.77元、其他交通费81466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098.70元、办公设备购置647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2771286.36元,其中,流动资产202266.32元,固定资产11779971.7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3353.00元,无形资产602929.15元(净值),其他资产142766.1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651.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8584.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4252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69.49平方米、土地16.40平米,账面原值98307.6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1088.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455.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095.7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455.7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455.7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至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 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单位伙食费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和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支出: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七)交通运输(类)支出:指用于公路和运输安全、公路水路运输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5110036588.xlsx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6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