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用地指标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0-05

解读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用地指标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指标对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功能作了明确:服务设施分为服务区和停车区。其中服务区用地指标包括停车场、公共厕所、加油站、车辆维修站和餐饮与小卖部的用地面积;停车区用地指标包括停车场、公共厕所、休息长凳的用地面积。

该指标对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用地指标作了如下规定:

服务设施 用地指标基准值表 

公路技术等级

车道数

用地指标基准值(亩/处)

编  制  条  件

路段交通量Q(pcu/d)

大型车比例μ(%)

服务区

停车区

高速

公路

143

37.5

60000≤Q<80000

20<μ≤30

114

32

45000≤Q<60000

20<μ≤30

98

25

25000≤Q<40000

20<μ≤30

注:表中路段交通量应采用服务区所在路段的预测第20年交通量。

 

服务设施 用地指标调整系数表 

公路技术等级

车道数

路段交通量Q(pcu/d)

大型车比例μ(%)

μ≤10

10<μ≤20

20<μ≤30

30<μ≤40

μ>40

服务区

停车区

服务区

停车区

服务区

停车区

服务区

停车区

服务区

停车区

高速公路

80000≤Q<100000

0.65

0.92

0.93

1.02

1.09

1.11

1.24

1.19

1.36

1.26

60000≤Q<80000

0.59

0.87

0.82

0.93

1.00

1.00

1.14

1.06

1.24

1.10

60000≤Q<80000

0.73

0.97

0.99

1.04

1.20

1.12

1.38

1.19

1.51

1.25

45000≤Q<60000

0.59

0.82

0.85

0.91

1.00

1.00

1.12

1.09

1.25

1.16

40000≤Q<55000

0.64

1.01

0.90

1.11

1.09

1.20

1.25

1.30

1.35

1.39

25000≤Q<40000

0.60

0.81

0.85

0.92

1.00

1.00

1.15

1.08

1.25

1.16

 

服务 设施 考虑调整 系数后用地规模表 

服务

设施

用  地  规  模  (亩/处)

八车道高速公路

六车道高速公路

四车道高速公路

最小值

一般值

最大值

最小值

一般值

最大值

最小值

一般值

最大值

服务区

85

143

195

68

114

172

59

98

133

停车区

33

37.5

48

26

32

40

20

25

35

 

2011年12月1日新指标实施以来,云南建设的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用地规模有所增加,人、车容纳能力有所提高,但仍以基本服务功能为主,未能更多融入新功能需求、新能源配置需求,大假期间的服务承载力仍显不足,总体用地规模仍然偏小。结合本省高速公路实际,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云南省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服务设施设计规范》DB53/T2011—2015,并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于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该规范在服务设施中结合山区高速特点补充了加水站类别;补充了停车区增设加油站的前提条件,并将服务设施类型分为:中心服务区、普通服务区、停车区、加水站四类。

服务设施功能配置一览表 

服务设

施类别

功能配置

中心服务区

普通服务区

停车区

加水站

车辆服务设施

停车场

加油站

车辆检修

制动检查

加水站

交通信息提示牌

交通导向标志

场区安保

场区照明

人员服务设施

公共卫生间

住宿设施

餐饮

娱乐

餐厅

水吧、茶室

健身娱乐区

购物

综合性超市

便利店

室内外休息区

室内休息室

室外休息区

商务服务及信息查询

商务及信息

查询

自动存取款机

电子信息屏

简易医疗

管理及附属

设施

管理用房

加水站业务用房

员工宿舍

辅助设备用房

污水处理

垃圾处置

服务区VI标识系统

其他拓展设施

旅游休闲娱乐

高速公路应急储备

仓储、物流服务

注:● 必选 ;○ 可选 ;― 无。

 

服务设施用地规模表 

类     型

车道数

预测交通量Q(pcu/d)

用地规模

(亩/处)

中心服务区

25000~55000

150~315

45000~80000

270~465

普通服务区

25000~55000

75~150

45000~80000

105~210

停车区

25000~55000

30~60

45000~80000

45~75

加水站

25000~55000

15~22.5

45000~80000

22.5~30

从以上表可以看出,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规模,云南省地方标准较国家标准有较大增加,能为新能源利用(加气、充电、光伏)、旅游开发、农特及工艺品经营展示、智能管理及服务(如移动支付、网络支付等)、物流及客流平台等提供余地,增强服务区多元化程度。建议省高网高速公路的服务设施用地指标采用云南省地方标准;国高网高速公路的服务设施用地指标考虑国家批复控制的因素,在采用国家标准的同时,增加与地方合作开发的商业用地,尽可能满足服务区多元化服务功能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