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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及执行财经纪律自查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15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贯彻落实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及执行财经
纪律自查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州人民政府3月13日会议精神,州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及执行财经纪律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近年来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部门职责、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查找、及时纠正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执行财经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国家重大决策落实到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州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及执行财经纪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欧阳春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饶 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珍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海波 副局长
陈达明 副局长、州港务局局长
郭 锐 州运政处副处长
成 员:武建宏 资产财务科科长
杨 华 办公室主任
李 明 基本建设管理科科长
彭杨利 综合规划科负责人
张 昆 法规安全监督科科长
赵 雄 管理养护科科长
刘树红 运输管理科科长
雷 林 州质监站站长
李庆鸿 州地管处处长
贺丽芬 州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财务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及执行财经纪律具体工作的开展,办公室主任由饶莉副局长兼任。联系人:武建宏,电话2131317。
三、自查要求
请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及执行财经纪律自查工作方案》,认真对照本次自查工作的内容和重点,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对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并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17年4月20日前上报州交通运输局资产财务科。各单位、各科室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于2017年6月18日前上报州交通运输局资产财务科。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