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窗口>>政务公开>>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第四季度涉旅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1-04
一、周孝伟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
案件情况:2021年6月7日,勐仑派出所民警移交我所一辆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该车车牌为云K1092C,该车驾驶员刘爱明,该车车主周孝伟。经查,2021年6月7日,刘爱明在周孝伟的安排下,驾驶周孝伟名下的云K1092C号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帮其从景洪告庄拉载6名乘客至勐仑植物园,车辆行驶至勐仑曼掌村堵卡点时被民警查获移交我所。我所执法人员分别于2021年7月5日,9月28日对车主周孝伟制作了询问笔录。周孝伟讲述,2021年6月7日当天,自己安排驾驶员刘爱明,让刘爱明驾驶自己名下的云K1092C号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拉载6名乘客从景洪告庄至勐仑植物园,且周孝伟向6名乘客收取了含交通费、住宿费、门票等费用共计1100元/人。我所执法人员在云南省道路运输业务管理平台上查询到,云K1092C号车未取得经营范围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证,周孝伟也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当事人周孝伟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周孝伟对其违法事实无异议,并放弃听证要求。
法律依据:相对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当事人周孝伟作出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勐腊县交通运政管理所
处罚时间:2021年9月30日
二、客运包车未持有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案件情况:2021年10月2日16时许,景洪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景洪市森林公园执法检查时发现,魏斌驾驶西双版纳天辰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云KT8631海格牌客车,在从事客运包车时未办理包车手续,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从事客运包车未持有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法律依据:相对人的行为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西双版纳天辰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景洪市交通运政管理所
处罚时间:2021年10月08日
三、客运包车未持有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案件情况:2021年10月2日16时许,景洪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景洪市森林公园执法检查时发现,陶小明驾驶西双版纳天辰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云KT2396宇通牌客车,在从事客运包车时未办理包车手续,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从事客运包车未持有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法律依据:相对人的行为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西双版纳天辰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景洪市交通运政管理所
处罚时间:2021年10月08日
四、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案
案件情况:2021年10月1日15时许,景洪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景洪市森林公园执法检查时发现,洪雪冬驾驶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腾冲旅游汽车分公司所属的云ML0318申龙牌客车,在从事客运包车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法律依据:相对人的行为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给予云南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腾冲旅游汽车分公司作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景洪市交通运政管理所
处罚时间:2021年10月11日
2022年1月4日
云K1092C行政处罚情况.pdf